係日本殺人要坐20年,呢的先至係法律,元老有乜分享?
【星島日報報道】備受關注的「江歌案」昨日在日本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法庭認定中國留學生陳世峰故意殺死中國女留學生江歌,殺人罪、恐嚇罪成立,判刑二十年。日本媒體報道,陳世峰在審理過程中疑因難以接受重刑、一度暈厥。
去年十一月三日,二十四歲江歌身中多刀死於公寓門口。據日本警方調查,兇手是時年二十五歲的中國留學生陳世峰。陳世峰和江歌的好友劉鑫本為戀人,劉鑫和陳世峰分手後寄居江歌處。當日陳世峰到現場要求和劉鑫見面不果,用事前準備的利刀將阻攔的江歌刺死。
案件在中國引發廣泛關注,除了法庭上披露陳世峰兇殘的作案手法外,還包括劉鑫在案中的角色。
庭上透露的資料顯示,案發時劉鑫將自己反鎖在室內,令江歌被陳襲擊時不能逃到室內,直到警方到場才打開房門,被質疑見死不救。
東京地方法院昨日下午開庭,檢方指陳世峰殺人動機強烈、手法惡劣,沒有實際悔意,請求法院重判。在法庭宣布判刑後陳一度暈倒。
江歌的母親江秋蓮到庭聽審,她在控方描述陳世峰瞄着被害人頸部下刀時痛哭失聲。陳世峰在庭上向她道歉時,她也決定地說:我不能接受!對於陳獲刑二十年,江秋蓮稱:「養育女兒二十四年,一條人命,難道只判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