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性侵幼女,繼兄竟稱讚父親,Thomp 有乜感受?
六旬裝修男工被指十多年前,自親生女兒4至5歲起便開始涉嫌性侵犯她,該名父親最少3次涉用手指侵犯年幼女兒下體,至她12歲讀小六後,更強行與她性交,她在14歲最後一次被侵犯的翌年,有次她再與父爭執後,將事件告知師長並報警,涉案63歲被告被控3項非禮及3項強姦罪,案件今(2日)在高院續審。被告選擇不自辯但傳召其兒子作為辯方品格證人作供。與女事主為同父異母兄妹的證人稱,父親很支持他且關心身邊的人,除供他讀書又會供其堂兄弟讀書。
證人形容父親為人重感情,能幫到的都會幫身邊的人。證人指雖然父母已分開十多年,他現亦非與父親同住,但父親一直很「錫」他,父親會就他生活上的事情給予意見,且在他經濟有困難時亦會支持他,父親亦一直負擔他們一家的生活費。
證人指平均一個月會見父親2至3次,亦有見過繼妹,證人認為父親的行為品格無怪異,並以「一直以來都是我認識的父親」來形容被告。
他指父親亦有透露與事主(即其繼妹)平時的相處情況。證人形容繼妹並非沉默文靜,相反是好動、活潑、外向。他在父親家中每次見到繼妹,她通常是在打電腦遊戲,在街外見面時則「坐唔定」。而繼女亦曾叫他替其到日本買漫畫,因香港並沒售賣,他亦有兩次替繼妹買漫畫,他記得該些漫畫的內容涉及愛情和打鬥。控辯雙方將於下周一(5日)結案陳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