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10毒販判死即押刑場槍決,Thomp 有乜感受?
比著香港班扑街法官又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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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170東網專訊】廣東汕尾中級人民法院周六(23日)上午開庭,公開宣判10宗涉及毒品犯罪的案件,包括范水賢在內等10名被告因犯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等罪,被當局判處死刑,涉案的10名罪犯在宣判大會結束後,隨即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相關案件在陸豐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經法院審理查明,10名被告均涉毒數量巨大。其中被告范水賢在2012年9月至10月間,購買製毒原料麻黃草75噸,用於提煉麻黃素;後將提煉出的2桶約50公斤的麻黃素,以每桶110萬元人民幣賣出,又用2桶麻黃素與他人的16.4公斤甲基苯丙胺(冰毒)交換。
及至2012年10月31日,公安機關在其製毒工場查獲16.4公斤冰毒成品、33.2公斤半成品、14.26公斤麻黃鹼成品、20噸麻黃草、近17公斤含麻黃鹼成分的藥品,以及2370公斤相關液體。同時,當局還查扣有2支雷鳴登獵槍、3支具備槍枝性能的自製仿「六四」式手槍,以及53發具備彈藥性能的制式12號獵槍彈,73發制式「六四」式子彈。
在該次宣判中,范水賢觸犯販賣製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數罪併罰,范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蔡錦雄犯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陳金俊、范忠超、洪流、黃文澤犯製造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蔡楚鋼犯製造毒品罪、窩藏毒品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吳生耕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振裕、莊成發犯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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