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男誘6女買美容療程,只判社會服務令,Thomp 點評?
26歲男子黃琪昌施「美男計」,以不同交友程式認識共6位女事主,並在數月內誘使6人為美容中心購買逾20萬的預繳療程,有女事主事後發現該男子可分得3成佣金,逐向海關投訴。被告黃琪昌被控6項向消費者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
被告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6項控罪。由於被告已於11月26日,將全數逾23.8萬元賠償金額交到法庭,法官考慮過被告的背景報告,以及其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6項控罪今日(24日)共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
26歲被告黃琪昌,早前承認6項誤導性營商罪。案情指,被告黃琪晶涉嫌在去年5至9月期間,透過不同交友程式,包括app 2Date和Happn等,認識6名女事主。雙方首次見面時,被告均會帶她們試做美容療程,誘使她們在旺角及銅鑼灣的Dr. BK Laser分店,購下3000元至8萬元不等的療程套票,涉款達23.8萬元療程。
控方於9月聆訊時指,被告並沒有向事主交代他是美容公司的中介人,亦未有事先說明他於售出套票後,將可分得佣金;故他有觸犯誤導性的遺漏罪名。而辯方律師指被告本性善良,因抵不住「搵快錢」的誘惑而犯案,並於上月已把全數逾23.8萬元佣金交出以賠償事主損失。
袁海文:判社會服務令是不夠阻嚇力
協助多名苦主的民主黨消費者權益政策副發言人袁海文指,黃琪昌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非監禁是判刑過輕,亦欠缺阻嚇力,「網上情緣騙案是好多、好誇張,除了黃琪昌外,我們所知的最少另有10個『中介男』,判社會服務令是不夠阻嚇力。」他相信,今次案件除了庭上提及的6位,可能仍有10多位苦主,或因證據不足等原因而無法繼續追討,他認為警方應加強執法,而美容業相關的牌照及規管制度亦需完善。對於今次是商品說明條例修訂以來首宗定罪案件,他亦表示感到鼓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