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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冷笑話]法例規定[月+]

周末上三叔的家,他正坐在沙發看書,是一部法律常識。我問:「為甚麼忽然讀這種書?」

原來是為了一場口角。三叔的老朋友光叔獨居荃灣,近日病了,三叔探望他。離開時已很晚,三叔坐計程車回西環。抵家,三嬸問三叔是否八折收費,三叔搖搖頭,三嬸便怪責他笨。

「法例規定,」三叔說:「計程車不可議價嘛!」

「法例不容許司機主動減價,」三嬸糾正:「乘客要求則可以。」

「哪有這麼不合理的法律?」三叔不信,走去買了一部法律常識來讀。

「枉花了車資,又枉花書錢。」三嬸嘀咕。

「不用讀了,三嬸說得對。」我下結論。

三叔把書合上,走到三嬸身旁開懷地說:「我付錢時,那個司機笑得多麼高興,算是做好事吧!」

「當年不知因何嫁給你,嫁一頭豬可能更好。」三嬸嘆道。

「你不能嫁給豬!」三叔急說。

「為甚麼?」三嬸賭氣問。

「法例規定,」三叔舉起那部法律常識說:「近親不可通婚。」

[ Last edited by 月月鳥 on 2005-5-12 at 09:25 PM ]
人如果不作出犧牲,就什麼也得不到,為了得到某些東西就必須付出同等的代價,那就是煉金術的等價交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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