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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散文小品區] 倪震<絕頂愛情>談《戀愛守則》 [卡+] [打印本頁]

作者: pswong    時間: 2006-7-25 08:48 PM     標題: 倪震<絕頂愛情>談《戀愛守則》 [卡+]

<荒謬>

大Joe你好!

很喜歡聽你節目,細Jo好盞鬼。客氣話不多說了。
我最近睇了一本新書(我想應該是新的,放在書店的當眼位置),叫《戀愛守則》,裡面講現代女性對拍拖及結婚應有的守則,我覺得橋有啲舊,和對男性太苛刻……我現正單身,未有機會用裡面的橋,我想你從男性角度對呢本書俾啲意見,如果你唔得閒睇,我簡單啲寫幾個point給你:
守則1:女方在任何情況下絕不能採取主動,除了頭幾次約會要主動結束約會。
守則2:不能同居。
守則3:講電話不能超過4分鐘。
守則4:不能過份坦白。
守則5:永遠要忙過對方(就算好得閒亦要扮)。
守則6:星期三後不能接受周末的約會……講住咁多先……
祝你和Vivian永遠幸福快樂!細Jo生活愉快!

                                                                                 Joey


親愛的Joey:

很高興妳的來信,令我有機會,直斥坊間一些不知所謂、害人不淺的著作。
香港女性,正面對著空前的競爭。從前身嬌肉貴,萬千寵愛在一身,「皇帝女唔憂嫁」的日子,一去不返。就像廠家已放棄在香港請工人,男人亦有放棄在香港找伴侶的趨勢。對,香港的男人除了北上尋歡,也開始北上找女朋友;價廉物美,多點溫柔,都不會危害健康。
而這時勢,這嚴峻的時勢下,竟然還有書出來教人做壞女人,如《壞女人有人愛》;還有書出來教人一些裝腔作勢,假惺惺的臭規臭矩,如《戀愛守則》。翻譯的,不合國情,不合地理,還情有可原;無知的,不合時宜,不負責任,只可憐可悲;但那些不擇手段,暗地滿足大女人虛榮,卻號稱能幫女讀者覓得愛情的,才最不負責任,才最可恥。像賣假藥、假奶粉的無良商人一樣,他們選擇了欺騙最無助,最需要的一群,其心可誅。
其實,要幸福,便要做個好女人,就這麽簡單。好男人已不多了,還要吊高來賣,整蠱作怪,耍手段,藏機心,就算給妳遇上也多半是嚇跑收場。是的,妳們會碰上壞男人,但壞男人也會感動,也有權變好,但,妳總要給他一個原因。妳說,一個壞女人、一個麻煩女人,會是令一個壞男人感動的原因嗎?
Joey,不要聽「因為男人壞,我們要保護自己」的謬論。壞男人,是劫,妳防不了。但他們只是妳生命中的過客,無足輕重。最要緊,是我們要養成拿出真心的習慣,因為,我們總會遇上那個值得的人。
一個,便已足夠。他額頭也不會鑿著字,所以,千萬不要嚇跑他。

                                                                                                  倪震

[ Last edited by Rika on 2006-7-27 at 02:28 AM ]
作者: Rika    時間: 2006-7-27 02:36 AM

Originally posted by pswong at 2006-7-25 08:48 PM:
很高興妳的來信,令我有機會,直斥坊間一些不知所謂、害人不淺的著作。
香港女性,正面對著空前的競爭。從前身嬌肉貴,萬千寵愛在一身,「皇帝女唔憂嫁」的日子,一去不返。就像廠家已放棄在香港請工人,男人亦有放棄在香港找伴侶的趨勢。對,香港的男人除了北上尋歡,也開始北上找女朋友;價廉物美,多點溫柔,都不會危害健康。
而這時勢,這嚴峻的時勢下,竟然還有書出來教人做壞女人,如《壞女人有人愛》;還有書出來教人一些裝腔作勢,假惺惺的臭規臭矩,如《戀愛守則》。翻譯的,不合國情,不合地理,還情有可原;無知的,不合時宜,不負責任,只可憐可悲;但那些不擇手段,暗地滿足大女人虛榮,卻號稱能幫女讀者覓得愛情的,才最不負責任,才最可恥。像賣假藥、假奶粉的無良商人一樣,他們選擇了欺騙最無助,最需要的一群,其心可誅。
嘆為觀止
其實,要幸福,便要做個好女人,就這麽簡單。好男人已不多了,還要吊高來賣,整蠱作怪,耍手段,藏機心,就算給妳遇上也多半是嚇跑收場。是的,妳們會碰上壞男人,但壞男人也會感動,也有權變好,但,妳總要給他一個原因。妳說,一個壞女人、一個麻煩女人,會是令一個壞男人感動的原因嗎?
Joey,不要聽「因為男人壞,我們要保護自己」的謬論。壞男人,是劫,妳防不了。但他們只是妳生命中的過客,無足輕重。最要緊,是我們要養成拿出真心的習慣,因為,我們總會遇上那個值得的人。
一個,便已足夠。他額頭也不會鑿著字,所以,千萬不要嚇跑他。

                                                                                                  倪震
非常同意
作者: Rika    時間: 2006-7-27 02: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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