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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 是誰先牽起的手 [打印本頁]

作者: kingfans    時間: 2007-7-15 04:49 PM     標題: [轉貼] 是誰先牽起的手

醒來。發現自己的手被12握在胸口,掌心向裡,甚至可以感覺到他的心跳。他睡得平穩,而我毫無睡意,想上網,於是想掙開他的手。
  才輕輕的一使力,他的手握得更緊了,像稀世珍寶般,把我的手掬在胸膛。
  不知道是誰先牽的手,總之,一覺之後,發現自己的手,就那麼安靜的,乖巧的躺在他的手中,自然得宛如呼吸。
  不忍心吵醒他,只能從新返回枕頭邊,靜靜的偎依著他,靜靜的發著呆,靜靜的任憑溫馨流淌心田。
  記得有次和12去逛街,他非要我去試穿一件T恤。在我眼裡,那T恤無論從款式或顏色來說都是土得掉渣的。我死活不同意,而他又是十分中意,於是兩人誰都不肯妥協,在人家店門口爭執了半天,我難為情極了,一惱火之下,豁出去掉頭就走。
  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在後面追,當我回到黑漆漆的房間眼淚就一直在眼眶裡打轉。
  我委屈到了極點,我不停的想:為什麼他就不能遷就我?為什麼他就一定強迫我去接受他喜歡的東西?這個時候我該怎麼辦?愛一個人難道真得無時無刻的順從嗎?
  一會,他回來了。他十分難堪,顯然,我把他一個人丟在大街上令他很沒面子。但他躑躅了一會,還是過來主動開了口:「我覺得你穿那件衣服一定是十分漂亮的。」
  「那我不喜歡啊,一點也不喜歡啊。」我沖呼呼的嚷著,氣仍不肯消。
  「那就不要試了吧,走,我們去吃點東西。」
  我沒反應。
  他於是走過來,輕輕的,輕輕的牽起我的手。瞬間,我心裡的某個角落,像消防員及時趕到一樣,縱然有再大的火,也燃燒不起來了。我只能任由他牽著我的手,從新走到街上,繼續剛才終止了一半的約會。
  在銀幕上飾演過許多硬漢角色的凱奇,娶了貓王的女兒,傑克遜的前妻---普萊斯利。但那個短命的婚姻只維持了三個月。離婚的理由居然是普萊斯利要賣掉凱奇一直珍藏著的伴隨他成長的漫畫書。
  我想,身價一億五千萬美金的普萊斯利絕不是缺錢用。也許,她只是想改變一下凱奇.她只是覺得一個在銀幕上高大威猛,處驚不變,驍勇善戰,攻無不克戰無不勝,上刀山下火海無所不能的男人中的男人英雄中的英雄天天沉湎在類似於小兒科的漫畫書中,簡直是幼稚得不可思議。
  可是,為什麼不能容忍?為什麼不能以平常的心去面對著他的缺陷?為什麼不能在兩人關係暴雨傾盆的時候主動牽起對方的手?
兩人相處不難,難的是一輩子的相處;兩人相愛不難,難的是一輩子的相愛。
  從相識,相戀,到共同步入婚姻,那一起相攜手的幾個過程是如何的風雨波折啊。倘若我們只把自己的手插進了褲袋,不願意攤開掌心,如何能讓愛情的玫瑰嬌艷欲滴?
  我喜歡12牽著我的手,或者,我牽著他的手.是誰牽的手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牽著手那一刻,我們能夠互相感應到彼此的體溫,彼此的心跳。
  無論多麼酷暑,多麼寒冷,我希望我們的手會一直牽著,不管是誰先牽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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