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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勿輕視他人 [打印本頁]

作者: go2007    時間: 2008-12-19 12:56 PM     標題: 勿輕視他人

勿輕視他人




【故事原文】



虞氏者,梁之富人也,家充殷盛,錢帛無量,財貨無訾。登高樓,臨大路,設樂陳酒,擊博樓上。

俠客相隨而行,樓上博者射,明瓊張中,反兩鰨魚而笑。

飛鳶適墜其腐鼠而中之。俠客相與言曰:「虞氏富樂之日久矣,而常有輕易人之志。吾不侵犯之,而乃辱我以腐鼠。此而不報,無以立慬於天下。請與若等戮力一志,率徒屬必滅其家為等倫。」皆許諾。

至期日之夜,聚眾積兵以攻虞氏,大滅其家。

                                                                           《列子.說符第八》



【大意解釋】



虞家,是梁國的有錢人,家產豐厚無比,金錢布帛無數,財物多得無法計算。虞家人經常登上高樓,俯臨大路,設置樂隊,大擺酒席,在樓上下棋取樂。

一天,俠客們結伴而行,經過虞家樓下,樓上的賭客正在擲骰子,有人中了頭彩,連勝兩次而放聲大笑。

這時,一隻飛過的老鷹剛巧掉下一隻死老鼠,打中了俠客的腦袋。俠客們彼此討論:「虞家享受富貴淫樂的日子太久了,常有瞧不起人的意思,我們不去侵犯他,他竟然用死老鼠來侮辱我們。此仇不報,就無法在天下樹立我們勇武的威名。希望同大家同心協力,率領手下弟兄,來個滿門抄斬。」

大家都同意。到了約定的那天晚上,大家聚集在一起拿著武器攻打虞家,把虞家徹底毀滅。



【延伸寓意】



老鷹失落死老鼠固然是巧合,但如果不是虞家富貴日子過太久,常常瞧不起人,也不會引起俠客群情激憤。輕視是最具殺傷力的侮辱,雖然蘇軾〈賈誼論〉說:「君子知所取者遠,則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則必有所忍。」但在傳統「士可殺,不可辱」的觀念下,俠客終於還是攻滅了虞家。

然而,從輕視他人的角度而言,遭到輕視之人也可能因受辱而發憤圖強,力求雪恥。尼采說:「不能致你於死的事只會使你更堅強。」馬克思更有志氣:「你把我看成螞蟻,但總有一天我會成為獅子的。」但是受辱者能否將所受之辱轉成發憤圖強的力量,這種正向轉化層面是不是每一次都能成功,就看個人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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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王竹語作品◎絕妙寓言智慧100個】
http://blog.pixnet.net/howdo/post/118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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