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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被告求情信籲勿酒後駕駛 [打印本頁]

作者: loklok1731    時間: 2009-12-13 10:30 AM     標題: 被告求情信籲勿酒後駕駛

【明報專訊】意外後一直表現悔疚的被告,昨向法官呈上求情信,內容提及自己對酒後駕駛一事深感後悔,每一天都在悲痛中度過,又稱「本人犯下彌天大錯,卻連累死者和家人……本人對這件事發生及後果亦願付上全部責任,希望各位駕車者引以為戒,酒後駕駛累己累人」。法官亦特意著辯方大律師用廣東話將信讀出,好讓庭上死者家屬能夠聽到。
' Y7 @( ]" [+ p( _辯方大律師透露,被告事後已與內地同居女友結婚,兩人育有現年8歲的女兒,但妻子患貧血,事發後要做兩份工作維持生活,她與母親居於[url=]深圳! X7 w# v4 v) D! O, d
[/url],而每天過境上學的女兒則有讀寫障礙,被告在獄中最掛念的便是母女二人。
* Q+ w! X" M, x6 _( ^9 I被告親友改口 指沒替死者設靈
  v, Q) t/ k* f; T被告於周二認罪時,其一名伍姓親友曾公開提及被告為彌補6名死者,暗自在[url=]粉嶺+ q- J6 R- P9 x& o9 d
[/url]的道觀為6名死者設靈,並每月前往拜祭,該親友昨改口稱,被告只是出席粉嶺雲泉仙觀每月一次的打齋超度活動,又指死者是別人的親屬,被告沒可能替他們設靈。
9 y' J, L1 }" X( W1 \控方案情透露,被告在意外現場先向警員辯稱,為避開一輛靠近的電單車而扭軚導致意外,後又改稱是為避開一輛車,至送院後,他再向院方指自己聽到一聲巨響後便撞車,但從沒有提及自己曾飲酒。
作者: kuru    時間: 2009-12-15 01:38 PM

明知故犯, 做左又後悔, 何必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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