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時事] 菲醜陋內鬥 害死八港人 [打印本頁]
作者: prett_pretty 時間: 2010-9-1 03:32 PM 標題: 菲醜陋內鬥 害死八港人
本帖最後由 prett_pretty 於 2010-9-1 03:34 PM 編輯 ' f$ ]) `0 \" B4 W' F
, c8 f4 F3 o3 `5 c r9 a- A
八萬市民周日冒着酷熱上街遊行,不少人淚水盈眶,默然無語,從心中向在馬尼拉遇害的八名港人致以沉痛哀思,並要求菲律賓政府徹查事件,盡快交代真相,找出大慘劇的罪魁禍首,以祭亡靈。在群情洶湧下,菲總統阿基諾三世改變了漫不經心的口氣,表示已下令調查小組在三周內提交報告,即使如此,我們對事件能否真正水落石出不抱期望,因為該國政治黑幕重重,包庇掩飾成風,查證水平低劣,任何調查結果都不可以盡信。/ t: V' [8 l7 W) U; K
2 D+ q: u4 h9 y! r- U" n; n
八萬港人遊行要求菲政府交代真相,但事件黑幕重重,恐難水落石出。
. M# ?+ A$ E' `8 N8 n7 h究竟菲政府如何為劣行辯解,大家姑且等着瞧,但有關這次事件的內幕消息近日已陸續流出,幾個關鍵人物的恩恩怨怨和「深層次矛盾」亦漸浮現,他們之間有着錯綜複雜的對立與鬥爭,而這正是導致當局處理危機時拖延、猶疑、混亂和不協調的主因。
6 i) ? o1 Q3 X4 n8 c w# }首先,負責統籌營救行動的兩個主腦人物──危機協調委員會主席林雯洛(馬尼拉市長)及擔任現場總指揮的馬尼拉總警司馬格提貝,原來是屬於不同勢力,早就不和。林雯洛是新總統阿基諾三世的盟友,而馬格提貝則是落任總統阿羅約夫人的親信。兩人在營救行動中互相猜疑,馬格提貝事後指林雯洛下令拘捕槍手之弟,刺激槍手殺人,把責任推到對方身上,而他在事件中一直拖延不下令救人,亦沒有要求精銳的反恐部隊出動,有理由相信他是有意令阿基諾三世陷入危機。
. F' ~. s u! ?須知阿羅約夫人在政府內的勢力盤根錯節,而她在位期間貪污舞弊,阿基諾三世競選時已承諾當選後會對付她,就如馬英九追擊阿扁一樣,因此她必然利用機會給新總統製造麻煩。! W; x, U2 }6 L# B% N
事件的另一個關鍵人物,是裁定槍手門多薩違反操守令他被革職的行政申訴專員干塔里斯。事發當日,她寫了一封信給門多薩,只答應複核案件,不肯改變原來決定,令對方大為憤怒,斥這封信是垃圾。為何這位專員在危急時刻火上加油?原來她也是阿羅約夫人的好友,阿基諾三世的盟友已向她提出彈劾,原因是她處處阻撓當局起訴阿羅約夫人貪污。兩股勢力正暗裏角力,申訴專員自然不會幫新總統拆彈,反而把炸彈引爆,將對手炸到焦頭爛額。
. s( G! o$ s- p( t6 a$ A- o2 v' U除了高層矛盾重重,警隊內也爾虞我詐。門多薩在警隊資歷甚深,曾在案發的警區做過行動組組長,不少舊同袍和部下仍然在職,當天首先到達現場的警員就是他的前夥計。門多薩選擇在此區下手,明顯經過部署,他與該區警員的淵源應是主要考慮之一。不少人質疑警隊狙擊手為何不趁他站在車門時將他擊斃,上述關係似乎是最合理的解釋。
$ L* H0 \4 D8 }4 B慘劇發生後,警隊不同單位對行動失敗互相攻訐,例如帶領一支更精良的「超級特警」的指揮官,就透露自己當時被排斥,無緣領兵救人,另一警官濫竽充數,卻以全盤失敗告終。警隊內鬥如此激烈,部門互不相容,行動又豈能成功?
7 P# \5 q1 j' J) Q事件背後實在太錯綜複雜,即使調查報告完成,一大堆疑團也不可能拆解。雖如此,我們仍希望中央與特區政府不會輕易「收貨」,應鍥而不捨迫使菲政府交代全部真相,誓要找出大慘劇的深層原因,只有這樣才可以確知誰要對血案負責,誰是害死八港人的真正罪人。
C* n9 Z3 X J3 Q" M/ h( B為此,政府必須爭取對方讓香港警務人員和法醫參與調查,不達目的絕不罷休。中央應繼續透過外交途徑向菲政府施加最大壓力,甚至要求它提供更多涉案的機密資料,為香港人據理力爭到底。$ @$ b' F# L% E& J& B) _/ ^
周日的大遊行,港人表現出空前團結,種種分歧都放在一旁,這股巨大的力量,菲國政府不可能視而不見,若它仍然冥頑不靈,繼續掩蓋罪行,將要付出它難以承受的代價。% b4 N( m1 F, C$ [; |6 {
- G0 a. `8 v# R' o) p5 Y9 ]; b
+ C- v; }% c/ W" H
' [3 D; |5 m+ F" M) U幾中肯./ n% l5 h: B4 B( x* [' E) H
希望大家睇完唔好再話要用菲傭出氣了.
作者: chewlun3 時間: 2010-9-1 04:43 PM
せ周物周刊你就盡信乎.............. e' E. O; G: B; l, S+ {. L' h0 N4 b' Q8 g" h
唔好人云亦云
歡迎光臨 娛樂滿紛 26FUN (http://26fun.com/bbs/) |
Powered by Discuz!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