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時事] 探針:大揭秘,菲總統為何拒接電話 [打印本頁]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0-9-13 10:43 AM     標題: 探針:大揭秘,菲總統為何拒接電話

探針:大揭秘,菲總統為何拒接電話3 z9 Y7 Q+ e: @
, U0 {( u, `2 O7 h  \
7 L* v$ |# g8 V' k& q

0 P! j- x3 s- g- L! A1 o* p菲律賓總統拒接曾蔭權十萬火急的電話,菲政府解釋總統當時正開內政會議。鳳凰衛視時事評論員阮次山則判定曾特首「僭越」和「沒有資格」,有資格的胡錦濤也「不可能」打電話,因為「小題大做」。無論如何,菲國政府現時要對總統拒接電話一事進行調查,反觀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能否對胡主席拒打電話而進行調查?這又回到阮次山那句話:「不可能」和「小題大做」。
) l# q8 [, m0 P$ n0 R1 ~0 ?; X) l5 f* o: J: x: l
我卻要來小題大做一下,菲總統拒接電話之舉,原係來自「北京模式」。拒絕他國首腦的來電,北京早有前科。猶記得一九六九年三月二日,中蘇爆發珍寶島邊境衝突,三月二十一日,北京外交部的電話突然鈴聲大作,那是中蘇友好年間設立的熱線,隨着兩國漸行漸遠直至關係破裂,中蘇熱線已變成冷線,這次竟是蘇聯總理柯西金來電,請周恩來總理接聽。其時中國外交部已被革命造反派「奪權」,值班的機要接線員當場呵斥柯西金是蘇修頭子,「沒有資格」和中國總理通話,旋即力重千鈞地掛斷電話。事後中方照會蘇聯大使:「以目前中蘇關係,熱線電話已不適用,請通過正式外交途徑和中國政府交涉。」結果直至九月胡志明逝世,到河內出席葬禮的柯西金通過越共傳話,回程在北京機場與周恩來會晤,達成三項臨時協議:避免武裝衝突;維持邊界現狀;開始邊界談判。, Z  P3 S0 S* O- ~0 ?1 b

8 d' R+ k6 N8 w4 i, j+ m$ m不妨設想,如非北京拒接電話,中蘇兩國可以少死傷多少人!然而電話軼事尚有續篇,一九九九年「五八炸館」,克林頓總統緊急致電江澤民,卻被再度拒接。當時任駐美大使的李肇星被邀請到電視台現身說法,眾所周知,反問句式是李肇星的個人品牌,譬如反問香港人:「你爺爺奶奶有選舉權嗎?」又如被西方記者問及中國的軍費開支,他反問:「知道你們國家的軍費是多少嗎?」須知那不是記者必須知道的,但提出問題是他的職責,回答問題是李肇星的職責。這回美國電視主持問:江主席為何拒接電話?李肇星義憤填膺地反問:「你知道他(克林頓)要說甚麼?」主持人萬分不解:「就是不知道他要說甚麼,才應該聽聽啊!」李大使頓時語塞,滿面悻悻然。
! J; t* ]/ B6 M5 E% e
9 b8 H2 T" y3 K% h) J中美間熱線電話的建立,江澤民自視為一樁外交成就,但事急之際卻拒接電話,此作何解?原來北京的政治遊戲規則,這是一種冷峻姿態,體現了「國家尊嚴」。8 h( k  W* Y) {7 R" I  e$ G
到了胡錦濤當朝,再無拒接電話以壯國威之舉,中國官方喉舌每每報道胡主席和某國元首通話,當然通常要加上一句:該電話是「應對方的要求」而接聽。不管怎樣,如今胡主席是不會拒接熱線了,但他拒打電話給菲律賓總統,雖然北京已「應曾特首的要求」,但胡主席仍沒打電話,因為按阮次山的說法那是「小題大做」。我想,阮氏這一句道出了實情,說得再中肯不過了。# P: _& z2 ^  V5 @0 v0 \3 U

/ k( @% @( W+ |6 p& m1 g/ J3 v孔捷生
9 o3 w! `4 p% y- q. y2010-09-13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0-9-13 11:28 AM

天朝上國的國民在蠻荒小國遇險, 上國皇上不屑亦不可能給小國島主打電話商討營救對策,
* v# D: V% c$ q6 u0 x給屬下擁有軍方背景電視台名嘴踢爆引起極大迴響。
9 V4 Y9 l/ a9 I6 w% @: o, j6 t3 W! L2 A) d& ~- G
名嘴只是道出事實的真相, 何罪之有? 若然有罪, 也是「洩露國家機密罪」, 不是甚麼「冷血薄涼罪」。8 R7 O/ I% N& t' B. |
天朝上國以儒家精神立國, 講求君臣有序, 萬萬僭越不得; 「香江解放區」只是天朝上國萬里彊土之中的一個小小的管轄區,/ w! S. {1 G6 g
「解放區首」雖然長期有份出席地區內的首腦會議, 但嚴格來說, 只是官拜天朝上國官員體制內等同市長一職,
; U) F) i! D$ Y0 P' m- u以外交禮儀來說, 人家蠻荒島主不給你面子, 亦無可厚非; 7 W/ l3 ^6 j8 K5 b  s* P  i- g

0 @+ b5 h$ T$ A7 n( F但問題來了, 皇上不屑打電話; 屬下市長又不能僭越打電話, 那麼這個電話應誰來打呢?




歡迎光臨 娛樂滿紛 26FUN (http://26fun.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