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世紀六十年代涉及毒品案之後棄保潛逃的《東方日報》創辦人馬惜珍,昨在高院申請撤銷法庭頒佈的通緝令。已屆76歲的馬,希望死前能回港。律政司表明對馬的申請立場中立,更透露因年代久遠現已無足夠證據,已跟馬談妥若他返港,控方會不提證供起訴了事。主審法官陳慶偉說:「控方從沒認同馬無辜,他逃出境外30多年,本身已是重要的證據,可推論為犯了罪。」陳官即場駁回申請,維持通緝令有效。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則否認「同任何人夾任何嘢」。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律政司的做法不尋常,控方很少會自揭底牌,特別是法庭仍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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