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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輪椅姨姨的堅持,報警拉普通話乞丐,Thomp 有乜啟示? [打印本頁]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7-10-20 11:21 AM     標題: 輪椅姨姨的堅持,報警拉普通話乞丐,Thomp 有乜啟示?





【filter-170東網專訊】內地丐幫近年活躍於港九各區,無論鬧市還是屋邨亦無一幸免,市民除了飽受滋擾之外,難道就沒有辦法主動出擊?昨晚(18日)深水埗就有一位坐輪椅姨姨疑不滿一名操普通話的傷殘行乞大叔,決定報警,即使姨姨行動不使,仍堅持要到警局落口供,舉報丐幫。

昨日(18)傍晚7時許,在深水埗鴨寮街有一名輪椅姨姨報警指發現有大陸人行乞,警察接報到場,目撃者陳先生稱看見一名操普通話的傷殘大叔被警員帶走,而如要指控該人行乞,行動不便的姨姨需要跟警員回到警署落口供,但她依然堅持等候警車接送她到警署。該目擊者其後在Facebook專頁「生於亂世」撰文講述事件,又指「若其他香港人也有輪椅姨姨的堅持,決心舉報雙程證乞丐,香港便不會成為雙程證乞丐的天堂。」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市民若持有行乞證據,如拍下行乞過程片段,即可報警處理。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228章26A及26B條,任何人到處流浪,或在任何公眾地方、街道或水道乞取或收取施捨均屬犯罪,初犯定罪後可處罰款$500及監禁1個月。而如果乞丐持旅遊証件入境,則違反《入境條例》( 第 115 章 ) 第41條,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定罪後最高可判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不少網民認同姨姨的做法,大呻內地丐幫擾民,但大部分人因為怕麻煩而不願意處理,問題只會日益嚴重。亦有網民不了解報警程序,擔心指證他們費時失事。

警方發言人證實,於昨日(18日)晚上約7時接獲一名58歲女子報案,指有一名55歲持有香港身份證男子在深水埗港鐵站對開行乞。經調查後,拘捕該名男子,涉嫌行乞。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圖片附件: 4dbfabe28817b8050835990caa455657.jpg (2017-10-20 11:21 AM, 88.7 KB) / 下載次數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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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7-10-20 11:22 AM

回龜20年 = 雙程證丐幫天堂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7-10-20 11:23 AM

淋病仲比$500蚊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7-10-20 11:26 AM

叫晒佢地去問淋病攞錢
作者: sarmsan    時間: 2017-10-20 02:57 PM

咁認真 拉晒所有啦
作者: sarmsan    時間: 2017-10-20 02:57 PM

淋病仲比$500蚊
港燦男 發表於 2017-10-20 11:23 AM
佢中伏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7-10-20 03:33 PM

佢中伏
sarmsan 發表於 2017-10-20 02:57 PM
仲以為自己好偉大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7-10-20 03:33 PM

佢中伏
sarmsan 發表於 2017-10-20 02:57 PM
白痴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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