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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引導條例全港人人自危,淋病隨時掉官,元老點評? [打印本頁]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9-4-3 04:04 PM     標題: 引導條例全港人人自危,淋病隨時掉官,元老點評?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今日(3日)交付立法會首讀,社會一直有聲音擔憂修例後,會令港人被移交中國大陸,接受不公平審訊。
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接受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時表示,修例內容並無加入條文,要求申請引渡一方需當地獨立司法機構確認。他形容,有關安排等同將香港司法制度把關的門檻調低;而且一次性個案移交,理應添加更多保障程序,惟現時政府建議的保障反而比一般司法互助協議更少。
石書銘強調,逃犯條例當初設計時,將中國大陸剔除適用範圍,並非漏洞,而是經考慮後的決定,現時政府計劃堵塞的漏洞,只是將台灣適用於逃犯條例,解決台灣殺人案。他形容,有關做法,如同「隻狗入門口,但唔係開門之後關返門,而係成度門拆咗佢」。
石認為,若要允許單次性移交逃犯,一定需要申請方提交司法機關的認證文件,以確保引渡申請,不是行政上的濫用,惟目前港府提出的修例,被放寬適用於《逃犯條例》的有關地區,無需司法機關確認,就可要求香港引渡犯人。
他舉例,一旦條例通過,日後內地要向香港「攞人」,只需公安部文件,無需法庭或其他大陸司法部門認證,「行政部門自己可以拍板,唔需要內地司法部門拍板就可以做」,令香港司法制度把關門檻調低,同時認為一次性移交,法庭應有更重要角色。
他建議,應容許香港法庭在香港審議接收到的證據的可信性,又指現時的刑事司法互助安排,可讓香港與外地檢控執法機關聯繫,安排證人、證據到港,讓香港司法機關處理。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9-4-3 04:05 PM

公安坐高鐵拉異見人士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9-4-3 04:08 PM

翻版23條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9-4-3 04:09 PM

條殺人犯真係PK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9-4-3 04:10 PM

搵人做瓜條友,就唔使搞咁多野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9-4-3 04:11 PM

同「隻狗入門口,但唔係開門之後關返門,而係成度門拆咗佢」。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9-4-3 04:12 PM

一次性移交咪算囉,做乜要搞咁多野
作者: 迦樓羅女王    時間: 2019-4-3 05:46 PM

搵人做瓜條友,就唔使搞咁多野
港燦男 發表於 2019-4-3 04:10 PM
大劉???
作者: 自拍男    時間: 2019-4-3 10:39 PM

大劉???
迦樓羅女王 發表於 2019-4-3 05:46 PM
甘比大贏家,守得雲開見月明
作者: 自拍男    時間: 2019-4-3 10:40 PM

大劉???
迦樓羅女王 發表於 2019-4-3 05:46 PM
大劉流亡,甘比搵過條小鮮肉
作者: 迦樓羅女王    時間: 2019-4-4 05:13 AM

大劉流亡,甘比搵過條小鮮肉
自拍男 發表於 2019-4-3 10:40 PM
我唸大把男人都等緊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9-4-4 08:59 AM

我唸大把男人都等緊
迦樓羅女王 發表於 2019-4-4 05:13 AM
亞洲最有錢女人
作者: 迦樓羅女王    時間: 2019-4-4 10:22 AM

亞洲最有錢女人
電騙男 發表於 2019-4-4 08:59 AM
小甜甜都有人啃得落 , 甘比肯定大把人爭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9-4-4 11:38 AM

小甜甜都有人啃得落 , 甘比肯定大把人爭
迦樓羅女王 發表於 2019-4-4 10:22 AM
排隊上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9-4-4 11:38 AM

小甜甜都有人啃得落 , 甘比肯定大把人爭
迦樓羅女王 發表於 2019-4-4 10:22 AM
20年前應該幾索
作者: 迦樓羅女王    時間: 2019-4-5 05:15 AM

20年前應該幾索
電騙男 發表於 2019-4-4 11:38 AM
小甜甜喎???!!!!
作者: 自拍男    時間: 2019-4-5 11:39 AM

小甜甜喎???!!!!
迦樓羅女王 發表於 2019-4-5 05:15 AM
甜甜24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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