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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9歲無業漢恐嚇逼性交,年輕女因姦成孕需流產,Thomp 點評? [打印本頁]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9-5-15 09:21 AM     標題: 29歲無業漢恐嚇逼性交,年輕女因姦成孕需流產,Thomp 點評?

      




被告於高院否認刑事恐嚇、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及強姦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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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無業男子被指5年多前結識一名年輕女子後,不斷纏繞她展開追求。該女子不斷拒絕,直至去年元旦,他涉以訊息恐嚇她見面,否則傷害她家人。其後他帶她到時鐘酒店且涉自稱是三合會成員,涉強迫她與他性交,最終女子遭其強姦,事後更因姦成孕。該無業男子曾友狄今(14日)於高院否認刑事恐嚇、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及強姦三罪,案件隨即開審,並由控方讀出開案陳詞。
控方指,案發時23歲的事主X於2013年透過男友認識一名男子「廣少」,並透過廣少認識稱為「吉利仔」的被告。其後被告多次致電及向X發訊息要求她做其女友,X多次拒絕。直至去年元旦早上,被告再發訊息約X見面其內容稱「你今次(放)飛機就死全家,信唔信貼街招,尊嚴都無啦,無女咁對我嘅」。X因怕家人受傷害遂答應赴約。
被告其後帶X到荃灣一時鐘酒店,當時房內有另一男子「賢仔」,其後賢仔離開,被告再要求X當他女友,更自稱有黑社會背景,且強行脫去X的打底褲及內褲,並稱X必須與他做愛,她要求取回內褲但不果。
其後被告離房,廣少進房並看色情電影,其間向X稱:「你畀吉利仔(被告)搞啦,最好令吉利仔開心。」又稱事後會有500港元,他更稱:「一係畀吉利仔搞,一係吉利仔搵朋友搞你。」但X稱:「寧死都唔會畀佢搞。」她想離開,但見廣仔正在自瀆,她不敢離開。
被告其後回來,廣少離開,被告再求性交,X稱「死都唔做」,被告自行脫褲且強行與她性交,最終她遭被告強姦且被體內射精。被告之後離開,X一度離開賓館,但其後再租用另一賓館叫友人拿內褲給她。她翌日告之友人遭被告強姦,且怕懷孕故到家計會要求拿「事後丸」。惟及後X仍被確認懷孕,在家人建議下報警拘捕被告,並於去年2月進行人工流產,經檢驗下證實胎兒的父親為被告。

作者: 電騙男    時間: 2019-5-15 09:22 AM

依家的女可以咁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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