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散文小品區]
可以隨時牽手,不要隨便分手[toro+]
[打印本頁]
作者:
jublio
時間:
2005-4-30 06:02 PM
標題:
可以隨時牽手,不要隨便分手[toro+]
【可以隨時牽手,不要隨便分手】
可以隨時牽手,不要隨便分手
你發覺到了嗎?
愛的感覺,總是在一開始覺得很甜蜜,總覺得多一個人陪、多一個人幫你分擔,你終於不再孤單了,至少有一個人想著你、戀著你,不論做什麼事情,只要能一起,就是好的,但是慢慢的,隨著彼此的認識愈深,你開始發現了對方的缺點,於是問題一個接著一個發生,你開始煩、累,甚至想要逃避,有人說愛情就像在撿石頭,總想撿到一個適合自己的,但是你又如何知道什麼時候能夠撿到呢?
她適合你,那你又適合她嗎
其實,愛情就像磨石子一樣,或許剛撿到的時候,你不是那麼的滿意,但是記住人是有彈性的,很多事情是可以改變的,只要你有心、有勇氣,與其到處去撿未知的石頭,還不如好好的將自己已經擁有的石頭磨亮磨,你開始磨了嗎?
很多人以為是因為感情淡了,所以人才會變得懶惰。
錯!
其實是人先被惰性征服,所以感情才會變淡的。
在某個聚餐的場合,有人提議多吃點蝦子對身體好,這時候有個中年男人忽然說:「十年前,當我老婆還是我的女朋友的時候,她說要吃十隻蝦,我就剝二十隻給她!現在,如果她要我幫她剝蝦殼,開玩笑!我連幫她脫衣服都沒興趣了,還剝蝦殼咧!」
聽到了嗎?明白了嗎?
難怪越來越多人只想要談一輩子的戀愛,卻遲遲不肯走入婚姻。
因為,婚姻容易讓人變得懶惰。
如果每個人都懶得講話、懶得傾聽、懶得製造驚喜、懶得溫柔體貼,那麼夫妻或是情人之間,又怎麼會不漸行漸遠漸無聲呢?
所以請記住:
有活力的愛情,是需要適度殷勤灌溉的,談戀愛,更是不可以偷懶的喔!
有一對情侶,相約下班後去用餐、逛街,可是女孩因為公司會議而延誤了,當她冒著雨趕到的時候已經遲到了30多分鐘,他的男朋友很不高興的說:「妳每次都這樣,現在我甚麼心情也沒了,我以後再也不會等妳了!」
剎那間,女孩終於決堤崩潰了,她心裡在想:或許,他們再也沒有未來了!
同樣的在同一個地點,另一對情侶也面臨同樣的處境;
女孩趕到的時候也遲到了半個鐘頭,他的男朋友說:「我想妳一定忙壞了吧!」
接著他為女孩拭去臉上的雨水,並且脫去外套蓋在女孩身上,此刻,女孩流淚了!
但是流過她臉頰的淚卻是溫馨的。
你體會到了嗎?
其實愛、恨往往只是在我們的一念之間!
愛不僅要懂得寬容更要及時,很多事可能只是在於你心境的轉變罷了!
懂了嗎?
當有個人愛上你,而你也覺得他不錯。
那並不代表你會選擇他。
我們總說:「我要找一個你很愛很愛的人,你才會談戀愛。」
但是當對方問你,怎樣才算是很愛很愛的時候,你卻無法回答他,因為你自己也不知道。
沒錯,我們總是以為,我們會找到一個自己很愛很愛的人。
可是後來,當我們猛然回首,我們才會發覺自己曾經多麼天真。
假如從來沒有開始,你怎麼知道自己會不會很愛很愛那個人呢?
其實,很愛很愛的感覺,是要在一起經歷了許多事情之後才會出現的。
或許每個人都希望能夠找到自己心目中百分之百的伴侶,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在你身邊會不會早已經有人默默對你付出很久了,只是你沒發覺而已呢?』
所以,還是仔細看看身邊的人吧!他或許已經等你很久嘍!
有人說,喝酒的時候,六分醉的微醺感是最舒服的。
肌肉可以得到鬆弛,眼中看到的一切都是可愛的,如果你還繼續喝,很可能隔天你會頭疼欲裂,全身不舒服,完全喪失了喝酒的樂趣。
吃飯的時候,七分飽的滿足感是最舒服的。
口中還留著食物的香味,再加上飯後甜點、水果,保持身材和身體健康絕對足夠。
如果你還繼續吃,很可能會腸胃不適、吃太飽想睡覺,完全喪失了吃飯的樂趣。
當你愛一個人的時候,愛到八分絕對剛剛好。
所有的期待和希望都只有七八分;剩下兩三分用來愛自己。
如果你還繼續愛得更多,很可能會給對方沉重的壓力,讓彼此喘不過氣來,完全喪失了愛情的樂趣。
所以請記住,喝酒不要超過六分醉,吃飯不要超過七分飽,愛一個人不要超過八分喔!
那天朋友問我:「到底該怎麼做才算是愛一個人呢?」
我笑著跟他說:「其實每個人的愛情觀都不一樣,說對了叫開導,但就怕說錯反倒變成誤導。那就糟糕了!」
如果你也正在為愛迷惘,或許下面這段話可以給你一些啟示:
愛一個人,要了解,也要開解;
要道歉,也要道謝;
要認錯,也要改錯;
要體貼,也要體諒;
是接受,而不是忍受;
是寬容,而不是縱容;
是支持,而不是支配;
是慰問,而不是質問;
是傾訴,而不是控訴;
是難忘,而不是遺忘;
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代;
是為對方默默祈求,
而不是向對方諸多要求;
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費;
可以隨時牽手,
但不要隨便分手。
如果你都做到了,即使你不再愛一個人時,你的心中也只有懷念與感念,而不會懷恨。
我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
[
Last edited by toro on 2005-4-30 at 07:51 PM
]
作者:
michael~~
時間:
2005-4-30 06:24 PM
不錯的文章.....
支持....支持....支持.......支持
(+你10個叻)
作者:
jublio
時間:
2005-4-30 06:37 PM
謝謝+叻
作者:
toro
時間:
2005-4-30 07:50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jublio
at 2005-4-30 06:37 PM:
謝謝+叻
我無叻加過你,加分啦!呢篇文值得+10
作者:
jublio
時間:
2005-4-30 07:54 PM
謝謝青蛙版主+分
作者:
Lincoln
時間:
2005-4-30 09:39 PM
篇文好長!
有DD深添!
作者:
Rika
時間:
2005-5-3 11:49 PM
除左愛, 仲要識得相處
好文章
歡迎光臨 娛樂滿紛 26FUN (http://26fun.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