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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地獄圖十殿簡章[+左] [打印本頁]

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6-11 10:55 AM     標題: 地獄圖十殿簡章[+左]

第一殿秦廣王

秦廣王主要的業務,在主管人間生死,幽冥吉凶凡屬善人壽終的時候,便由陰司導引,或者登天堂,或者轉生富貴的家庭,如果是功過兩半的人死後送十殿閻王,仍投人世,再做普通凡人,對於惡多善少的人,死後須到孽鏡臺,孽鏡臺在法庭的右側,臺高一丈,鏡大十圍,向東懸掛,上面有塊橫匾,寫著七個大字:[孽鏡臺前無好人] 尤其在陽世間作惡多端的鬼魂,可以自己看得出在陽世的一切罪惡,好像記錄一部無聲電影片在螢幕上,然後按照他所犯的罪孽,由鬼役押到第二殿的地獄受刑,那時雖然知道萬兩黃金帶不來,一生惟有罪孽身,後悔已經來不急世上這種人佔最大比例,這種做惡的人,範圍相當廣泛,像損人利己,欺凌弱小,殘害善良,忘恩負義,大逆不孝生性好殺,虐待牲畜,謀財害命,挑撥是非,製作血案,以及一切傷天害理的行為,集罪孽錯誤於一身,當根據其他的資料,按照錯誤的程度,分別押送到第二殿接受應得的懲罰,另外有一項事須注意,就是不顧父母養育的恩德,為了很小的事情,竟然隨便輕生自殺,除了忠孝節義殉難死後為神外,都得入地獄受罪,這種輕生自殺的人,或者因為些微的忿恨和刺激自殺或者因犯案被發現,其罪不致被判死刑而畏罪自殺甚至於因想貽禍他人,偽裝自殺而弄假成真的,都該受應得的懲罰,將鬼魂押到尋死的地點,不准享受紙帛如果暗中躲藏,不見形影嚇人,然後轉解第二殿,查明過去的功過如應入地獄,仍須按罪施行,但也有些自殺輕生的世人陰魂不散,心有不甘,常於半夜現出死時的怪形,致使看到的世人驚嚇致死,當由一殿閻王,派出青面獠牙鬼役,押到各獄去受刑,形滿後再發入阿鼻大地獄永遠所弔,不許超生

世人若於每年農曆二月一日

向西至誠跪拜並發願宏揚佛道

普渡眾生濟助貧苦必定能夠延年益壽,

死後上登天堂,到極樂的世界,享受永恆的清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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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6-11 10:57 AM

第二殿楚江王

二殿楚江王,主管世人犯罪的懲罰 , 包括下列各項類似的犯罪形為拐騙兒童或未成年的男女賣與他人為奴婢的侵占別人財產的用心狠毒,殘害別人耳目手足的做密醫,賣偽藥以圖利,罪孽尤重奴役養女,成年以後,仍不准擇偶結婚,貽誤她們終生的,也有罪惡犯了上述的任何罪惡 , 都會事先查明犯罪的真相 , 由執行命令的鬼役推入法庭 , 宣判罪狀 , 按照犯罪的多少送進十六個小地獄裏受苦 , 滿期以後 , 解送三殿閻王 , 再從事進一步的審判和定刑

這十六個小地獄的名稱是:

1.黑雲沙小地獄     2.糞尿泥小地獄

3.五叉小地獄         4.饑餓小地獄

5.焦渴小地獄         6.膿血小地獄

7.銅斧小地獄         8.鐵鎧小地獄

9.死河小地獄       10.斥截小地獄

11.劍劈小地獄      12.狐狼小地獄

13.寒冰小地獄      

14.15.16..其他三種小地獄

如果陽世間的男女 , 常常把玉曆向別人介紹 ,提高世人警覺 , 或者抄印玉曆以廣宣傳,以及看到別人生並病給予醫藥的幫助 , 並時常施粥救災,協助貧苦,扶持孤弱 , 他以前雖然犯有部份的罪惡,後來深感懺悔,也可以從寬處理,功過兩半,免除罪惡應得的懲罰,如能作進一步的努力,愛惜生物,不隨便殺害,誥誡兒童,不准無辜傷害昆蟲 , 並終生盡心力做好事 ,

每年於農曆三月初一 , 立誓戒殺放生 , 死後准免入其他地獄 , 發交十殿閻王 , 轉胎富貴福德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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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6-11 10:59 AM

第三殿宋帝王

三殿閻王是宋帝王 ,主管對世人犯罪的懲罰,他們所犯的罪惡包括不忠孝國家民族對主官不忠誠,存叛變的野心為官殘暴,不體恤民命,貪心圖利,敗壞國家法令及紀綱一般公教人員,缺乏為國家服務的決心和誠意在家庭中,為丈夫的不理義,為妻子的不順從,造成家庭的糾紛曾做人養子,受長期養育的恩德到遺產以後,忘恩負義,恩將仇報犯罪入獄,暗中潛逃,或者罪案押解他方,中途逃走,因而連累押運的官兵和親屬埋葬先人遺骨於祖山,掘土發現棺槨或屍骨,不馬上換穴另埋,以致傷損屍骨挑撥是非,製造糾紛,用花言巧語,欺騙別人打官司,或存心不良,勸友人犯法偽造文書,假書契約,因而陷害別人其他一切有損公德的行為犯了上述的罪惡,由大力鬼役押到法庭,查明犯罪的程度,解到下面的小地獄中受刑,受滿刑罰後,在押送四殿閻王那裏,繼續進行偵審

這十六個小地獄的名稱是:

1.鹹鹵小地獄     2.麻繯小地獄

3.穿肕小地獄     4.刺臉小地獄

5.刮脂小地獄     6.鉗心小地獄

7.挖眼小地獄     8.鏟皮小地獄

9.則足小地獄    10.拔手小地獄

11.吸血小地獄   12.倒弔小地獄

13.分體小地獄   14.蛆蛀小地獄

15.繫膝小地獄   16.割心小地獄

世人若於每年農曆二月初八,

發誓懺悔,痛戒過去所犯的錯誤,

經過多年的改過悔新,便可獲准赦免免進各層地獄內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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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6-11 11:01 AM

第四殿五官王

四殿五官王 , 主管對世人犯罪的懲罰 , 包括下面各種類似的犯罪行為

1.在陽世間 , 不守本份 , 投機取巧 , 設法漏稅 , 不肯交付租谷

2.做生意不忠實 , 用假秤騙錢財

3.製造假藥騙錢 , 使病人致死 , 更是罪大惡極

4.行路或乘坐公共汽車 , 遇老弱婦孺 , 不讓路或讓坐 , 也是不道德的行為(此條係後來補充的)

5.偷取路石或者有妨礙行人的公共物件

6.貧窮的人 , 不能安份守己 , 富貴的人 , 不能憐老救貧 , 也是有錯誤的

7.看見別人重病 , 家中藏有特效藥 , 不肯送人救治 , 亦屬不應該

8.祖傳的治病秘方 , 不肯傳受別人 , 或者藉此敲詐騙錢

9.將傷害人體的危險物品 , 放在路上 , 或其他公共場所 , 使別人遭受傷害

10.大量飼養家畜 , 斬沙貪圖厚利 , 也犯重大罪咎

11.用殘酷手法殺牛羊

12.過度圖口腹享受 , 用殘忍方式殺生物

13.駕駛車輛 , 不夠小心 , 致肇車禍 , 輾斃路上行人 , 罪孽深重

14.超速駕駛車輛 ,或者因超車而發生撞車的慘禍 ,草菅人命 ,更屬罪大惡極(駕駛公共汽車尤應謹守)此兩條亦係新增

世人犯了上述得諸多錯誤 ,按照犯罪的實施情形 ,經過四殿閻王的審判 ,然後送到應受痛苦的小地獄裏受刑刑滿之後 ,在送五殿閻王繼續做進一步的審訓

這裡也有十六個小地獄 ,小地獄的名稱是:

1.毒池小地獄       2.竹籤小地獄

3.沸湯澆手小地獄   4.掌心流液小地獄

5.斷筋剔骨小地獄       6.壓肩刷皮小地獄

7. 鐵石壓體小地獄  8.戳眼小地獄

9.飛灰塞口小地獄  10.灌藥小地獄

11.滑跌小地獄     12.刺嘴小地獄

13.其他四種小地獄

世人如果每年在農曆二月十八日立誓懺悔,不再犯罪,並以事實表現其決心和誠意,可以免除這十六個小地獄的懲罰,如果他願意做進一步的懺悔,印送玉曆全書,分發他人閱讀,勸告世人行善,流傳後代,使他們應此而改過自新,當更獲上天的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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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6-11 11:03 AM

第五殿森羅王

五殿森羅王 , 他原本是一殿閻王 ,因為憐恤受冤屈死的世人 ,常常使他們還魂復活因此奉天神命改調五殿 ,五殿法庭上 ,設有十六個諸心小地獄 ,凡屬一切鬼魂 ,押解到五殿的法庭上 ,曾經過前面四殿各種刑具的多年懲處 ,為判明真正的罪孽 ,使他們心悅誠服 ,都得上望鄉台 ,觀察自己過去的一切望鄉台

望鄉台 , 朝東.西.南三方面 , 直徑有八十一里 , 彎曲如同弓弦 , 臺高四十九丈 , 刀山為坡砌成六十三級階梯 , 陽世的善良人 , 不會到這個臺上的 , 無功無過的普通世人 , 也早以赴陽世投胎 , 祇有生時為非作歹的惡鬼 , 才強迫他們到臺上 , 觀看自己過去的行為 , 然後到叫喚大地獄裏 , 查驗過去所犯的罪類 , 押到這十六個小地獄受苦

他們在陽世犯的罪惡 , 大約分析於下:

1.燒毀勸善書籍 , 阻止別人行善書

2.喜歡談論別人的好歹

3.偷掘他人墳墓

4.縱火焚燒山林

5.喜歡射殺飛鳥的亦屬重大罪惡

6.隔牆壁投擲瓦石傷人的

7.看到死貓毒蛇等物不深理

8.建築房屋 , 填井塞溝 , 妨礙他人衛生及安全的

犯有上述的罪惡,以及其他有關心術惡毒的罪行,到望鄉臺後,押到叫喚大地獄,按情節輕重

分送各小地獄受苦,刑滿後解送第六殿,再做進一步的查對,有無其他犯罪行為,另外決定爾後的處理

這裡也有十六個小地獄

1.懲罰不敬鬼神猜疑有無因果報應等心小地獄

2.割取殺害生命等心小地獄

3.割取善願未完諸惡先行等心小地獄

4.割取近邪 習術妄想長生等心小地獄

5.割取欺善怕惡恨他人不束死亡等心小地獄

6.懲罰男子強行圖謀姦淫婦女等心小地獄

7.懲罰損人利己等心小地獄

8.懲罰痞吝勿顧生死緩急

9.割取竊盜騙賴等心小地獄

10.割取忘恩負義以怨報德等心小地獄

11.割取好勇鬥狠仗勢欺人等心小地獄

12.懲罰誘騙惑眾等心小地獄

13.割取狠毒教唆別人犯法傷天害理等心小地獄

14.懲罰

15.懲罰執迷不改毀謗他人等心小地獄

如果世人犯有上述的罪過,每年在農曆正月初八,齋戒立誓,不再犯以前的過錯,有具體的事
實表明其誠心,不僅可以免去各小地獄的懲刑,罰還可以轉請六殿閻王減輕應予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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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6-11 11:04 AM

第六殿卞城王

也是處罰犯罪鬼魂的法官, 像下面所說的犯罪事實

1.偷竊佛像 刮取佛像 或沾辱佛像的
2.不珍惜字紙經書
3.寺廟或佛像前後 潑積穢物
4.供奉神像或廚 不潔的
5.燬塗勸善書張的
6.踐損五穀 囤積糧食以圖厚利的

犯了上述所犯的罪犯 經過法庭的審判 應該押解到何種小地獄受苦受苦後再解送到七殿閻王那裡再查有無其他的罪惡 做進一步的審判和懲罰

再六殿的法庭上 也設有十六個小地獄

1.跪砂小地獄        2.尿泥侵身小地獄

3.磨石流血小地獄    4.鉗嘴含

5.割腎鼠咬小地獄    6.煌鑽小地獄

7砍搗肉漿小地獄     8.裂皮小地獄

9.含火閉喉小地獄   10.火烘小地獄

11.糞汙小地獄      12.牛踩馬躁小地獄

13.鋼鑽脫皮小地獄 14.腰斬小地獄

15.剝皮小地獄     16.其他小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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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edited by leeyanta on 2005-6-11 at 11:0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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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6-11 11:06 AM

第七殿泰山王

是審判世人犯罪的法官他所主審的犯罪事項分別條舉在下面

1.盜取死人棺內衣服或者偷取屍骨植為藥的
2.用陰謀離間他人的至親骨肉製造家庭糾紛
3.將收養的子女賣與他人為娼妓
4.夜睡不小心 悶死嬰兒 或故意將私死子窒礙難行而死的 尤屬罪孽深重
5.為人師表 教導不嚴 貽誤他人子弟 但不可操之過急 隨便施以
體罰 也屬犯罪行為
6.拷打僕奴致因此而得暗傷的
7.酗酒行兇 或酒醉 亂倫常的
 

這法庭也設有十六個小地獄 他們的名稱是:

1.2.剝胸小地獄3.火坑小地獄4.吊髮小地獄5.


6.破頂開額小地獄7.頭頂石塊小地獄8.惡鳥啄咬小地獄9.割皮小地獄10.倒弔小地獄

11.拔舌穿腮小地獄12.抽腸小地獄13.14.火烙手指小地獄15.油鍋滾烹小地獄

如果陽世間的人 在 農曆三月二十七日 沐浴齋戒 立誓懺悔 翻印玉曆 勸化世人

可減輕或全免本殿各小地獄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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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6-11 11:08 AM

第八殿都市王

設有一個重要的法庭 對於一般犯罪的鬼魂都在審判後加以適當的處罰主要犯罪的種類是:不孝順父母 父母在世時不奉養父母死後不埋葬甚至於虐待父母淩辱翁姑 尤屬罪大惡極神人共憤 還有使父母翁姑 為不孝的子女或兒媳時常存有驚惶恐懼憂愁煩惱等心的 都犯有不孝的過失 若不趕快懺悔 痛改全非 當由專司善惡各神登記事實與姓名 具實報呈 減除在陽世間應享受的福祿富貴或者派遣邪鬼附身做祟 使他們受盡折磨和痛苦死後押送本殿法庭審判定罪後,分送各小地獄受苦,然後解到十殿轉劫所內,改頭換面,永遠變為禽獸。

這裹也設有十六個小地獄:

一、車輾小地獄。 二、閉鍋小地獄。

三、碎剮小地獄。 四、鑽膚小地獄。

五、剪舌小地獄。 六、斷肢小地獄。

七、煎臟小地獄。 八、炙髓小地獄。

九、爬腸小地獄。 十、焚腿小地獄。

十一、開膛小地獄。 十二、破頂小地獄。

十三、鋼叉十地獄。 十四刨割小地獄。

犯罪的世人,若在每年農曆四月初一目,向天虔誠跪拜,立誓痛改,並改變對親長的不孝態度,用盡可能方法,表示衷心的改侮,可望減輕懲罰。如果印刷玉曆,分送世人,提高世人行善的心行,當然也可獲致特別的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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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6-11 11:10 AM

第九殿平等王

這是最後一個審判罪犯的法庭。所審判的鬼犯,若重於下述的罪孽。

一、做事疏忽,引起火災。

二、故意放火焚燒仇人房屋的。                         

三、因放火燒屋,致將他人焚死,罪惡深重。

四、故意焚燬介共建築物。

五、為達到保險賠償目的,縱火燒屋,因而禍及鄰居,甚至於釀成巨災的。

六、重春宮,作淫畫,敗壞社會風氣。

七、製造墮胎藥,或替別人墮胎的。

八、強姦未成年的女孩。

九、霸佔有夫之婦的惡漢。

十、姦淫守節的寡婦。

十一、欺騙成奸,又忍心丟棄,致使女方走投無路,合恨自殺。

十二、強姦未遂,惱羞成怒,將去傷害或殺死的。

十三強姦後,將女殺害圖滅口。

十四發現女友變心,以毒辣手段殺害的。

十五求婚未遂,用計騙女外出,而予以殺害的。

十六女方家長,不同意婚姻,竟將伊家部份或全部殺害的,尤屬罪大惡極。

這裡也有十六個小地獄:

一、敲骨灼身小地獄。

二、抽筋擂骨小地獄。

三、鴉食心肝小地獄。

四、狗食腸肺小地獄。

五、身濺熱油小地獄。

六、割舌拔齒小地獄。

七、取腦箍腦小地獄。

八、蒸頭刮腦小地獄。                             

九、巨木夾頂小地獄。

十、磨心小地獄。

十一、沸湯淋身小地獄。

十二、黃蜂鑽身小地獄。                            

十三、蝎鉤小地獄。

十四、蟻蛀小地獄

世人如果於每年農曆四月初八日,齋戎沐浴,向天發誓,痛改以前一切錯誤,收買淫書及春宮圖相等物,澈底加以燒燬。並且多方救助孤苦,勸化世人,當可減少罪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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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6-11 11:13 AM

第十殿轉輪王

設有金橋、銀橋、玉石橋、木板橋、奈何橋,

一共有五座橋

專營各殿閻王押解來的鬼魂,按照他們在陽世間的功過善惡,分別加以核定,應該發往那裡.該投生那種類型的人,或者應該長壽延年,或者應該早年夭折,或者應該終生富貴,或者應該貧窮一世,或者應該追受折磨痛苦,都得予以詳細註明每月彙集一次通知一殿閻王,並須報呈 酆都大帝備案。如果犯罪鬼魂,受盡苦痛以後,經判罪應變牲獸爬蟲,甚至於朝生暮死,翻複變換,一律押到轉劫所裡,分發各地,受應得的惡報。轉劫所是一個非常廣潤的平原,週圍上下,都圍有鐵柵。裹面分為八十一處,每處都有亭臺,判官設有審判的法案,專司登記人間的罪惡。鐵柵外有很多羊腸小路,共計十萬八千條,非常的彎曲旋迴,而且特別黑暗。凡是在陽世為人不孝,或者為非作歹,作惡好殺的鬼魂,受過以前各殿地獄的苦刑以後,發交轉劫所裡,經過判官作最後的判決改頭換面,發造羊腸小路為畜類。變成各種不同的禽獸蟲魚,並須經過百次、千次、甚至於萬次以上的劫數屆滿,其中有三世不傷害其他生物性命的,也可能再變為人類。而擔任轉劫所裡的判官,都是陽世上的孝子,或走戒殺放生的善人。但是一般鬼魂,曾在地獄看到一切審判及執刑情形,後來再投人胎,仍能部份記憶陰間情景,以致洩漏天機,因此 玉皇大帝.下令,派孟婆神為幽冥女神,建造軀忘台一座,將發往再投人世的.鬼魂,迫令飲用一種特別湯汁,忘記前生及陰間所見到的一切事情。這個軀忘台,位置在十段閻王法庭裡,高大數方丈,四周的廊房有一百零八間,向東祇有一條小甬道,寬度大約一尺半。

凡使通過十殿准予投生人世的鬼魂,進入廊房以後,必須飲用軀忘湯,如果有刁狡鬼魂,不肯飲吞此場的,腳下現出釣刀絆住,上有銅管刺喉,由鬼役強迫灌吞。

這個軀台的負貴者孟婆神,她原來生在前漢,幼年的時候,特別喜歡詩書,尤其虔誠唸佛經,感動天地,到處勸人行善,戎殺吃素到八十一歲,仍走處女,童顏鶴髮,祇知自己姓孟,所以當時一般人稱她為孟婆神後來上山修道,一直到後漢,仍舊活在人間。

死後 玉皇大帝使派她主管忘台的工作。

除了轉劫所和驅忘台以外尚有所謂枉死城和血污池,都走在酆都大帝殿的右左側。

枉死城在 酆都大帝有寂的右側,過去世人以為受冤枉而死的鬼魂,都得集中此城受罪,其時這完全是錯誤的。要知道受屈辱而冤枉死的鬼魂,他過去本身並沒有罪惡,祇是受他人凌辱,遭遇了不幸的悲慘命運,那有再使他們在地府中受無辜病苦的理由呢....因此這些冤魂,等到殘害他們生命的兇手,進入此城以後,現眼看見那些鬼魂受各種苦刑,以消他們心定的忿恨。一直到這些被害冤魂重獲投生以後為止。而那些兇惡的鬼魂,仍須押到各殿地獄受苦。至於忠孝節義的人士,以及捐軀報國的官兵,或者是死節的烈婦,他們都是值得推崇和同情的,地府均有妥善的安排,不獨不應在枉死城,受任何的痛苦,而且都得轉生福地,享樂終生或者死後為神,超脫塵世。

血污池
血污池在酆都大帝寶殿的左側,過去也有錯誤的傳說,以為是婦女因生產有罪,死後入此污池。其貢並非如此。

婦人生育,傳宗接代*延衍民族的命脈,實理所必然的。即算因為難產而遭遇死亡,也不應該再在地府受苦,被押入血污池受苦的鬼魂,是婦女生產未滿二十日,將本身穿著後的內褲,洗後灑在光亮高處或別人適路的上面。

以及世人生時好宰殺家禽,過度殘害生靈,本性惡毒,罪孽深重。或者在生時。看見他人有苦戁,不願稍予協助,甚至忘恩負義,恩將仇報,都有被罰浸入此池受苦的可能,一切以他生時犯罪的程度而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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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kdonald    時間: 2005-6-11 12:00 PM     標題: re

唔好做壞事
作者: 良友    時間: 2005-6-11 12:20 PM

好正,十殿圖
作者: 左輪仔    時間: 2005-6-11 04:17 PM

嘩~好詳細呀
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7-6 04:37 PM     標題: 《玉歷寶鈔》之十殿閻王(彩色版)

第一殿 秦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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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廣王專管人間的長壽與夭折、出生與死亡的冊籍;統一管理陰間受刑及來生吉、凶。鬼判殿位居大海中、沃焦石之外,正西的黃泉黑路上。

凡是善人壽終的時候,有的接引往生天堂(即天人道)或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淨土。

如是功過兩半的男人、女人,死後送交第十殿,發放投生人間、有的男人轉生女人;有的女人轉生男人,各按照在世時所造的業力、因緣,分別去接受果報。

凡是在世惡行較多,善行較少的人,則引入殿右的高臺,名為孽鏡臺。
臺高一丈,鏡子大約十人圈圍,向東懸掛,上橫書七字:

『孽鏡臺前無好人』

被押赴來的造多惡行的鬼魂,自然見到自己在世時心地之奸險;以及死赴地獄受苦的慘狀。此時纔知道,萬兩的黃金帶不去,一輩子只有罪孽隨著來。

照過孽鏡之苦,押解第二殿、開始分別發落至諸地獄、動用刑具,令受諸苦痛的刑罰,其罪刑與罪因略述如下:

(一) 自殺者的罪刑:

假如有世人,不去思考天地生人,父母養育身體,珍貴異常,恩重如山。父母恩,眾生恩、國家恩、三寶恩等四恩未報。未奉到勾帖,就擅自輕生、自殺、上吊、服毒、投水等等。除因忠孝節義的德行,犧牲生命,死後為神的之外,假若是因細小的仇恨,或因犯罪的羞事被發覺即率爾輕生,究其所犯罪刑,並未至死刑的地步。也有的想嫁禍、加害他人,而弄假成真,輕生氣絕的,以上諸種,門神、灶神,立即押解本殿,收入飢餓廠與乾渴廠。

這些自殺的鬼魂,每逢戊、亥日,完全如臨死時一般痛苦。一切痛苦的情境,照原來的樣子,再出現一次。有的七十天,有的一、二年之後,押解其魂魄,再回到尋死的地方,受悔恨折磨之苦。並且不許接受羹飯、紙帛等祭品的祭拜。

假如自殺的鬼魂自知懺悔,斂心守藏不現出鬼影魅形來驚嚇生人;也不亂找替死的人。那麼等遭他牽累的人,已經脫離牽累,是日,門神、灶神,仍然將此鬼犯押到本殿,轉發第二殿。重新考查校對他的功與過,量罪加刑,再另遞交各殿,發配地獄去受苦。

假如曾經有現形嚇人或找尋他人替死的心,或用這些言語嚇人、詐人,雖然未至於令人死亡;那麼即使以前曾經行諸善事,所有地獄也一概不準減免其罪刑。

若是輕生已死之後,毫不收斂鬼的形影,以致驚嚇、令人喪命的話;立即命青面獠牙的鬼役,勾到各地獄去受諸極苦。滿一百日後,發配入阿鼻大地獄,用鎖鏈矛扣住,不許超生。

(二)誦經漏脫字句之罪刑:

凡是出家人、道士拿人家的錢,為人拜誦經懺,遺漏字句、或面卷的,就帶來本殿,發進補經所。各人送入內藏經懺黑暗的小房間內。所有他所遺漏的字句之處,一概都簽寫明白,補誦清楚。

此處設有油燈,貯存數十斤的油。只用一根細線點,有時明亮,有時黑暗,不能一口氣就很快的補寫完足。

(三)修行起貪圖供養者的罪行:

如果原本清淨修行的出家人或道士,卻發了貪心,枉求供養和享受的人,也得在此補經。

(四) 誠心修行,弘揚佛法者之利益:

一般修持的善男信女。比丘、比丘尼,十分誠心,心口一如地拜念一切、咒、佛號。即使有錯誤、遺漏;然而重在誠心,而不重在字句。類此誠心修持之人,佛降旨不用補經,每月初一,並將其功德記載於善籍之中。

世間之人,若能經常面向西方至誠地禮拜,稱念阿彌陀佛名號,學習阿彌陀佛廣度有情,利益一切眾生的莊嚴萬德。將平常憶念佛德,及誦經、持咒、嚴守戒律的一切功德,發大念力,祈願今生得以往生極樂世界。並且發誓精進去修持,盡力地弘揚佛法,利益一切眾生。那麼壽終之後,立即蒙佛接引,往生極樂。能於每年二月初一,造諸善行,功德更大。所有地獄眾生,若能於受苦之時,之前,之後,憶念起阿彌陀佛的名號,大聲稱念十聲,至誠呼喚,即可解脫地獄之苦,蒙佛接引往生極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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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7-6 04:39 PM

第二殿 楚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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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江王主掌大海之底,正南方沃焦石下的活大地獄。

此地獄縱橫八千里(五百由旬);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黑雲沙小地獄;

二名糞尿泥小地獄;

三名五叉小地獄;

四名飢餓小地獄;

五名焦渴小地獄;  

六名膿血小地獄;

七名銅斧小地獄;

八名多銅斧小地獄;  

九名鐵鎧小地獄;  

十名幽量小地獄;  

十一名雞小地獄;  

十二名灰河小地獄;  

十三名斫截小地獄;  

十四名劍葉小地獄;  

十五名狐狼小地獄;  

十六名寒冰小地獄;  

如在陽世曾犯以下罪惡:  

(一) 拐騙少年男女;  

(二) 欺佔他人財物;  

(三) 損壞人的耳目、手腳;  

(四) 介紹療效不明的醫生、藥物來謀取不道德的利益;  

(五) 役使的婢女,已經壯年,卻不讓家人贖回,恢復自由之身;  

(六) 在議結婚姻之時,為了貪圖對方的財富、地位,故意隱瞞自己的年齡,以詐騙婚姻  

(七) 在二家尚未合婚確定之前,已確知男方或女方,實在是染有惡疾、重病,或奸邪、竊盜、品德低劣之人。為了賺取介紹費,不惜昧著良心,含含糊糊地掩飾過去,不將實情相告,以致誤人一輩子的幸福。  

以上的罪惡的事跡,一一地考查所犯事件的多少、時間的長久,有沒有造成禍害,或變生嚴重的事端。 如有,即命令猙獰、赤發等鬼,推入大地獄受苦。另外,也有應其罪惡之大小發放到小地獄受苦的。以上受刑期滿,再轉解到第三殿,加重刑罰併發入此殿之地獄去受苦。

世上的善男、善女,如有以下善行:  

(一)常將玉歷中的內容,解說給人知道,使他知所警惕;  

(二)或將玉歷印贈流傳;  

(三)看到人生病,即為請醫生治療、或好藥相贈,期其早日康復,身為醫生,能免費為人治病,廣施醫藥;

(四)遇貧窮、苦難的人,就炊煮粥飯供食,或佈施金錢,已救濟多人的;

以人善行之人,若能同時悔改前非,則特恩准他將功抵過。其餘未能相抵的罪,則寬予勿論。在勾到之日,就交給第十殿,發放投生珍貴的人道,或其他的善道。

如能愛惜眾生,不妄殺生靈;訓示、勸導兒童,不要傷害昆蟲;於佛經、佛像之前,立誓、發願戒殺、放生的。

有以上善行之人,命終之時,不用入所有的地獄,立即交給第十殿,發放投生福報深厚的地方。若於三月初一這一天,行諸善業,其福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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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7-6 04:40 PM

第三殿 宋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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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帝王,主掌大海之底,東南方沃焦石下的黑繩大地獄。

此地獄寬廣八千里(五百由旬),也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咸鹵小地獄;

二名麻環枷紐小地獄;  

三名穿肋小地獄;

四名銅鐵刮臉小地獄;  

五名刮脂小地獄;  

六名鉗擠心肝小地獄;  

七名挖眼小地獄;  

八名鏟皮小地獄;  

九名刖足小地獄;  

十名拔手腳小地獄;  

十一名吸血小地獄;  

十二名倒吊小地獄;  

十三名分髁小地獄;  

十四名蛆蛀小地獄;  

十五名擊膝小地獄;  

十六名割心小地獄;  

如在陽世時,曾犯以下罪惡:

(一) 不認為領袖主官的恩德最大,人的生命最重要,當官、有地位之時,對職責不忠誠,存心背叛,不顧恤人的生命。

(二) 執行公務的人見了利益,就忘了道義,缺乏愛國、愛民之心。

(三) 身為丈夫的人,不行道義;身為妻子的,言行不順。

(四) 身為養子,受長期養育的恩惠;等得到財產,立即忘恩負義,回去生父生母身邊的人。

(五) 傭人,或受人之託辦事,卻辜負、背叛人家,誤人事情。

(六) 職員或基層士官兵,背叛主管或長官。

(七) 為業主辦事,卻夥同同事詐財。  

(八) 犯罪入獄,卻越獄潛逃,或者因罪押解他方,中途逃走;因為押運的官兵曾經具名連保,以致連累了這些官差的親屬。經過長遠的時間,未向事主懺悔,彌補其損失。雖然事後多做善事,仍然發入地獄,受諸重苦之刑。

(九) 為了講究風水的年運,以致阻止喪家出殯,埋葬;令亡者不得入土為安。

(十) 造田挖土時,看見地下埋有別人的棺槨或屍骨,卻不馬上停止,換另外的龍穴;以致傷損他人的屍骨。

(十一) 為人管事,私自偷竊、漏列金錢、糧食,佔人便宜。  

(十二) 祖先的墓地不去祭掃,久而遺失蹤跡。

(十三) 引誘他人犯法;挑撥是非,製造糾紛,欺騙人打官司,傷人和氣。

(十四) 寫匿名信誣衊別人。

(十五) 亂寫公告、文章、毀損別人的名譽。

(十六) 捏造退婚的字據,以幫人解除婚約。

(十七) 偽造契約,來往書信,以詐取別人的錢財、債券。

(十八) 本未加註明,也未簽名,隨便套描別人的簽名樣式,偽刻別人的印章。目的用以添加、刪改財目,讓後人受害。

以上事件有違犯的,查對事情的輕重,派大力鬼先推入大地獄受苦。再依所犯事情之類別,配入小地獄受苦。受刑期滿,再轉解第四殿,加重刑罰,收入地獄。

世人假若能於二月初八日,發誓立願禁戒永遠不再違犯,死後就准許轉發別的福地,不用進地獄受苦。(讀誦《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一卷),功德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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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7-6 04:42 PM

第四殿 五官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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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王掌管地獄在大海之底,正東方沃焦石下的合大地獄。此地獄寬廣各八千里(五百由旬)。也另設有十六小地獄。

一名泵池小地獄。

二名煉竹簽小地獄。

三名沸湯澆手小地獄。

四名掌面流液小地獄。

五名斷筋剔骨小地獄。

六名堰肩刷皮小地獄。

七名踹膚小地獄。

八名蹲峰小地獄。

九名鐵衣小地獄。

十名木石土瓦壓小地獄。

十一名戮眼小地獄。  

十二名飛灰塞口小地獄。

十三名灌藥小地獄。

十四名油豆滑跌小地獄。

十五名刺嘴小地獄。  

十六名碎石埋身小地獄。

世人若以下事件者,配入此處:

(一) 漏稅不繳。

(二) 耍賴不給租金。

(三) 賣東西用重秤或大斗進,小斗出,投機倒把,以佔人家便宜。

(四) 配合假藥,當真藥賣人,以誤人病機的。

(五) 泡過水的米,仍當好米賣人,制假、造假,販賣經營假貨。

(六) 買東西時用假銀子(錢)給商家。或者將零頭的錢扣下不給。

(七) 經營、出售一些惑人心思,引人犯淫的物品。

(八) 路(車)上遇見跛足、殘廢的老人、幼童,不立刻讓路、讓坐。

(九) 暗中霸佔、詐欺一些較無知識的鄉民,以及年老、幼小的人,或者肩挑販賣、辛苦賺取薄利潤的人。

(十) 受人托付,寄帶家書,不很快地交付給對方,誤人訊息。

(十一) 竊取街道上鋪路的磚或石塊,以及夜晚照明的燈、燭等公共設施,造成交通危險。  

(十二) 窮人不安分守已,貪圖意外之財。

(十三) 為富不仁,不憐老恤貧,多行救濟。

(十四) 假如有人來借錢,起先答應借貸,到時候卻故意落空不借,以致誤了人家的大事。

(十五) 見人生病,家中收藏有藥物,卻吝嗇不肯提供出來。  

(十六) 有很有效的方劑,卻秘藏於已,不傳授出去。

(十七) 煎過的藥渣、或碎碗、雜物、廢棄的器械等垃圾,亂放在街道上影響車、人的行走(垃圾宜分類)。

(十八) 無緣無故養驢、馬等獸類,以致尿、糞妨礙人們或環境衛生。(動物宜圈養好)。

(十九) 田地無法耕作,卻不租給他人種植,故意荒蕪、廢棄。

(二十) 損壞他人的牆壁。  

(二十一) 用咒語、法術、驅使鬼神,來捉弄人。

(二十二) 亂造驚人之言,以驚嚇人。

以上事端,經查核所犯事件的大小,命令鬼卒,先推入各大地獄去受苦,再另外判發所屬罪業的小地獄,去受苦刑。期滿之後,再解送到第五殿,考察審核其功過。

世人假若在每年的二月十八日這一天,或於佛像、佛經之前發誓、悔改、不再違犯的話,可以免入本殿各地獄受苦。

假如抄寫玉歷全書;或者續加古今因果報應的事跡,在各殿的章句之後,來勸化人為善,流傳後代,使閱讀的人從此悔改,免於犯錯,則暗中自有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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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7-6 04:44 PM

第五殿 閻羅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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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羅天子說:『我本來是居於第一殿,因為可憐冤屈而死的人,屢次放還陽間伸冤,洗雪清白,所以降調司掌大海之底,東北方沃焦石下的叫喚大地獄。並管理十六個誅心小地獄。所有分發到本殿的鬼犯,均已經前述的地獄,受罪很多年。亦即在前四殿查核沒什麼大過錯的,每人各按七日之期,解到本殿。

這些人在本殿也查不出絲毫作惡的事跡。其屍到五七日,沒有不腐敗的。

這些鬼犯都說:  

「在世還有善願尚未完了。有的說修理、建蓋寺院、橋梁、街路、開河溝、挖水井,或者輯集勸善的書與文章等等善事尚未完成,或是放生的數目未圓滿,父母尊親奉養或死葬之事尚未全備周到;另有受恩未報答。」

為了以上等等事,哀求准許放還陽世。因此沒有一個不是立下誓願,一定做好人。

我聽了,說:「你們以往在世之時,作惡昭彰,神鬼瞭解得非常清楚。現在如同已到江水中間的船,發現漏水,要補已遲了。可見陰間要是沒有怨恨的鬼,陽間就少有仇怨的人。真正修養德行的人,世間真是難得少有。現在來到本殿的鬼犯,照過孽鏡後,自然知道自己是惡類,不用多說!牛頭馬面押上高臺去望鄉吧!」  

所設高臺,名叫望鄉臺。

望鄉臺的面,半圓形,朝向東、西、南三向,此臺的彎面有八十一里;臺後平直,如同弓弦。

北方,以劍樹立為城牆,臺高四十九丈。以刀山為山坡,砌成六十三級的階。  

善良的人,不用登上此臺;功過相半的人,已發放投生輪迴去了。

只有作惡多端的人,纔登臺一望:

只見家鄉如在眼前,所有的男女家人,親友的言語、行為,都能看見、聽見。

看見老老少少,再也不遵從自己生前的吩咐與教訓:

所有自己以前決定的事全變換了,一件件地改掉。

辛苦掙來的財物,被搬運一空。

先生再娶小老婆;太太也再改嫁。

田產、財產,被亂瓜分了。

原本清楚的帳目,被貪污的混溷不清。

死人欠活人的賬,分文都難少;活人欠我的,由於失去證據,一概耍賴,惡形惡狀地搪塞掉。

所有的錯誤、罪惡,全推給死人。

所有父親、母親、妻子的族人,全懷怨地評論自己。

兒女個個心懷私心,朋友則失去信用。

略有幾個親友,想念自己在世的情分,撫棺哭幾聲;一回頭,馬上又冷笑兩聲。  

以前在世時所造的罪惡,逐漸出現惡報:  

兒子因犯罪,被擒入獄;或被壞朋友帶壞了。女兒則生了怪病;或被姦淫。

事業瓦解了,房屋被火燒了,大大小小的家產,很快地消耗光了。  

其實,作惡得到報應的,又何只是陰魂呢?有些陽間的人,也會親見自己的惡報。

所有邪惡的鬼犯看了以上情景後,押入叫喚大地獄內。仔細地考查曾犯何種罪惡後,再分發進入誅心小地獄去受苦。

小地獄內,四處埋沒危險的木樁;用銅蛇做成鏈子;用鐵鑄的狗做土堆,將人捆綁,壓制住手腳。再用一小刀,將人開膛破肚,鉤出心臟,一塊塊地割下來,心臟給蛇吃,腸子給狗吃。如此受苦期滿之日,痛苦停止皮膚變回完好,再分發以下各殿的地獄去受苦:

一是將不敬鬼神、懷疑是否有因果報應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二是將殺害生命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三是將善願未完,就先行罪惡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四是將親近邪惡,行為錯誤、違背正理,學習方術,妄想長生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五是將欺善怕惡,邪惡地怨恨他人,何不快死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六是將計較名利、是非、移禍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七是將強姦婦女,設計令婦女失貞,引誘婦女委屈地順從自己的淫意;或者不論有無謀害之意,與婦女貪戀淫床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八是將損人以利已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九是將慳貪不捨,不佈施,不顧別人面臨生死、緊急之困境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是將偷竊、盜取別人財物;昧著良心,耍賴而不還債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一是將忘恩負義,恩將仇報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二是將好鬥、好賭、好勝,以至牽連、拖累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三是將貪圖名利、欺騙、誘惑大眾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四是將自己雖未親自加害,但卻狠毒地教唆他人去害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五是將妒嫉善良、賢能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六是將執迷不悟,死不改過,誹謗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世間的人,凡是犯了以下罪行,即入此等地獄:

(一) 不信因果,阻止別人行善事。  

(二) 借名去廟拈香禮佛,卻談論別人的是非。  

(三) 燒毀勸善的書籍,文章。  

(四) 禮拜神、佛,卻吃食葷肉。  

(五) 厭惡別人念佛、誦咒。  

(六) 作佛事:如普渡、超渡亡魂,觀音法會、浴佛節等時,反對他人茹素,持戒,清淨身、口、意三業。  

(七) 誹謗學佛、修道的人。  

(八) 識字的人,不肯將古今報應的、勸世的文章等,念給未識字的婦幼等人知道。  

(九) 挖掘別人的墓,再予以填平滅跡。  

(十) 放火蔓延,焚毀山林;或疏於防犯家人,以致失火延燒鄰居。  

(十一) 射箭或用槍枝,射殺禽獸。  

(十二) 引誘、逼迫疾病、瘦弱的人來比賽體力。令其自卑或傷身。  

(十三) 隔牆拋擲瓦石,誤傷行人。  

(十四) 用毒藥在河流中毒殺魚類。  

(十五) 放置射殺鳥類的火槍暗器;製造使用捕殺鳥的絲網粘稈、陷井;或以咸鹵、毒藥等灑於草地。  

(十六) 死貓、毒蛇等物不埋入深土中,以致有人挖出;留下的洞穴,害人喪命。  

(十七) 冬天春天寒凍時開墾,挖掘土地,令蟲類凍死;拆牆、改灶,致令人受寒受餓。  

(十八) 私人的身份,卻假用官家的頭銜,以勢力霸佔民地。  

(十九) 無緣無故堵塞水井、水溝,致令人飲水不便。  

如果違犯了以上各項罪事的,即押赴望鄉臺後,發入叫喚大地獄。
受苦之後,如果應該割碎心臟的,就押交給各層小地獄,判罪受刑。刑期滿後,轉解第六殿,查對有無其他的的罪。

假如世人在世時,不論有否犯前項等罪事,能在正月初八日茹素,堅持禁戒,使身、口、意三業清淨,誓願不再犯罪的話,不僅本殿各獄的刑罰可以避免,並且准許請求第六殿減輕刑罰。

除了殺生害命,親近邪惡,行為違反正理,男子姦淫毒害婦女,婦人特別淫、潑悍、妒恨,損害婦女名譽節操,偷盜財物,昧心耍賴,忘恩報怨,以及在生時執迷不悟,即使見聞勸善的文章句子,也不立即悔改的人以外,一概可以酌情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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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7-6 04:45 PM

第六殿 卞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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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城王,掌理大海之底,正北方沃焦石下的大叫喚大地獄。寬廣八千里(五百由旬)。四週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常跪鐵砂小地獄。

二名尿泥浸身小地獄。  

三名磨摧流血小地獄。

四名鉗嘴含針小地獄。

五名割腎鼠咬小地獄。  

六名棘網蝗鑽小地獄。

七名礁搗肉漿小地獄。

八名裂皮既擂小地獄。  

九名銜火閉喉小地獄。  

十名桑火烘小地獄。

十一名糞污小地獄。  

十二名牛雕馬躁小地獄。  

十三名非竅小地獄。  

十四名啄頭脫殼小地獄。  

十五名腰斬小地獄。  

十六名剝皮揎草小地獄。  

世人若犯以下罪事,即入此地獄:

(一) 怨天尤地;討厭風,咒罵雷;喜歡晴,厭惡雨。  

(二) 對著北方(天空)大小便,哭泣。

(三) 偷竊神佛像裝塑金身時內藏的寶物。  

(四) 刮取神聖佛像上的金銀寶物。

(五) 隨便亂呼叫神佛的名諱(恭敬念誦佛菩薩聖號,則天喜神觀)。  

(六) 不尊敬、愛惜有字的紙和經書。

(七) 在寺廟、道觀、寶塔的前後,潑灑、堆積污穢的東西。

(八) 家中供養佛陀的聖像,於廚中灶中,又大量的煮食葷、肉等不潔的東西;尤其吃牛肉、狗肉,對佛、菩薩、天神等更是大不敬。  

(九) 家中保存、收藏違背正理的書,或黃色書刊。  

(十) 燒毀涂損勸善的書籍、文章、器物。

(十一) 在衣裙上繡上龍鳳的圖像。

(十二) 浪費、糟塌五穀糧食。  

(十三) 囤積米糧,期待賣高價錢。  

(十四) 隨便在衣服、器具上雕刻、圖繪、刺繡神聖的圖像,以致使人對佛、菩薩、天神產生輕慢。

以上的罪事,都發入大叫喚大地獄。再查出所犯的事件性質,分發至小地獄受苦刑。期滿再轉解第七殿。考查有無第七殿管轄的罪惡。  

世間的人,能在三月初八日,茹素、持戒、清淨身口意,發誓立願:今後不再犯以上的諸罪,並且能夠每逢五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十月初十,禁戒不房事,同時,立願此後要輾轉勸誡別人。

如此,則准許免受以上諸小地獄的苦刑。若能憶念起觀世音菩薩名號,常常大聲稱念,可免一切地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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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7-6 04:47 PM

第七殿 泰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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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王掌管大海底,丁北方沃焦石下的熱惱大地獄。

此地獄周圍八千里(五百由旬),並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錘衄自吞小地獄。

二名割胸小地獄。

三名火炕小地獄。  

四名椰杈發小地獄。

五名犬咬脛骨小地獄。

六名燠痛器狗墩小地獄。

七名榔頂開額小地獄。  

八名頂石蹲身小地獄。  

九名惡鳥啄咬小地獄。

十名黧皮豬拖小地獄。  

十一名茅筒足小地獄。  

十二名拔舌穿腮小地獄。  

十三名抽腸小地獄。  

十四名騾踏獾嚼小地獄。

十五名烙手指小地獄。  

十六名油釜烹小地獄。

凡是在陽世,曾犯以下罪事,發入本地獄受刑:

(一) 煉食紅鉛、陰棗、人胞等壯陽動淫的藥物害人。  

(二) 酗酒,以致做出違悖常理,動亂橫暴,令親人傷心的事。  

(三) 浪費不節省,揮霍無度,令前人辛苦之成果,毀於一旦。  

(四) 用搶奪、設計引誘,詐騙販賣的方式,詐取錢財。  

(五) 盜取棺材內的衣物寶飾。  

(六) 盜取死屍,或死骨來當藥。

(七) 將他人最愛的親人、戚友,予以離散。令兩地思念,相見不得,痛苦萬分。

(八) 將不喜歡的童養媳,賣給人當婢女、小老婆,毀其一生的幸福。

(九) 糾結朋友賭博,致令輸錢,敗家;影響一個家庭,使人陷入貧苦之中。

(十) 為人師表的人,教導學生不嚴格,以至耽誤他人子弟的前程。

(十一) 不顧所犯事情的輕重、前後經過,拷打學生、婢女、傭人以泄憤,令受打者冤苦莫名,含恨不宣,而且暗傷得病,終生痛苦。  

(十二) 仗著財勢雄厚,欺凌侮辱鄉里的人。  

(十三) 裝醉違背、悖逆尊長,令尊長受辱、痛心。  

(十四) 口出邪惡之言,捏造是非,發人陰私;尖酸諷刺他人的過失,搬弄是非,致雙方滋生鬥毆,變生許多事端、意外。

(十五) 聽任妻子,或最溺愛的女兒墮胎,不予勸誡,致犯殺生之重罪。

以上的罪事,一條一條地查明清楚,在此熱惱大地獄提出治罪,而後發交相關的小地獄去受苦。期滿之後,轉解第八殿,收入地獄中,查明有無犯第八殿的罪行,再予以治罪。  

人間服藥,何種藥物不可服用?將禽獸蟲、魚,活活殺死來治病,已是大壞良心,竟然服食紅鉛、及泡在婦人陰中的大棗,嬰兒的胞衣、臍帶之類的東西,豈不是居心更壞。

一旦服食此類污穢的東西,那口舌與婦女的陰戶無異,這人誦經、持咒,雖種遙遠的善因,卻要先受褻瀆之罪報,陰間的閻王也絕對難以寬恕。

凡是有這種習慣的人,聽了這段勸誡,要趕快戒除。於佛前真心懺悔,並且買千百万隻以上的生靈來放生;或從今戒殺;每天早上漱口後念誦阿彌陀佛名號,臨終之時,必有淨孽使者,以光明燈,照除身上的臭味、污穢。如此,方能消除以上的罪惡。  

人間有偷竊被火燒死的人骨;以及私生墮胎的嬰兒,全身的皮肉,用以製造配合為藥的。同時,有偷竊死屍的骷髏、骨頭,賣給中醫做藥的。

這些偷竊死人骨頭的,遍偷成擔,為數眾多,將其中骨頭堅實的,賣給商家,做成種種器具;骨質枯乾疏鬆的,擂為粉未,或做燒窯之用。

這類的人,在世之時,即使曾行功德,勾入陰司之後,所行之功德,另外抵其他過失。此過失,閻王絕不輕易減免,立即發入熱惱大地獄受刑;或再發入相關的小地獄;之後應知照第十殿。如轉發為人之時,要割去耳、眼睛、手腳、嘴脣、鼻孔之類,使他的五官殘缺一、二件,來報應他的罪過。

假如世人有犯以上這些罪惡的,肯立即懺悔,永不再犯;而且若遇到貧苦災難的人家,有人死亡,無力埋藏,能購買棺木,或者勸導親友,助其入殮安葬,如此已有多次的功德,則這家的灶神,就會在勾使鬼役的牌標之上,點一個黑點。到時候,准許免受此項罪狀之報應。

人間偶有災荒,五穀欠收的地方,有人因飢餓死亡。於是有些沒良心的商家,利用飢民尚未斷氣時,割他身上的肉,做饅頭,糕餅的餡賣給他人,如此心狠手辣。這些割買,販賣人肉的人,解到之時,閻王立即將鬼犯發交各地獄,增重罪刑,刑罰四十九天,受各種刀、斧之刑。而後,知照第十殿的閻王註明於簿冊之上,轉知給第一殿的閻王,添列在生死簿內,下輩子若分發、轉生在人道,令投胎為餓死的飢民,或轉生到畜生道,令它即使見到被拋棄的餿水、食物,也難以入嘴,而以飢餓而死來報應它。  

發覺誤吃人肉仍以之為食者,也都令其在下輩子為人或轉生之時,咽喉腫痛,腹雖餓極,飲食卻滴水難進,以如此痛苦而死惡極來報應他。凡是知覺是人肉,而不再吃食的人,情有可原,不用受報。

犯了以上罪事的人,若能在遇五穀欠收之年,捐資救濟,或煮飯佈施;或者將一升半昇的米,挨家挨戶地施給貧戶;或煮生薑、豆的濃湯,放在交通要道邊,救濟片刻的飢餓。

如果能確實做出這些,真正利益大眾的功德,則不只是以上的過全予消去,而且暗中增加這輩子現世的善報、福份,與下輩子的福份、壽命。

以上三條罪事與消罪之法,是本殿文武判官會議擬定二條;大獄的使司也擬定一條:並各奏核定錄入本殿的議決事項內。將獄中各判官、有關官吏所擬的,一起奏給玉皇大天尊批准後,一併記載在玉歷內。同時也通行地獄中供各判官,做為有關官吏,記名陞官,獎賞之根據。

至於人間一切作孽造罪的微細情節,諸神原本就已會議,擬定報應之律則,此外,像陽間軍事、政治的公務禮儀有違越之處;或私造違禁品等罪情,較為細瑣。而陰間法律未能盡括的部分,一概遵照陽世各國法律所定的律例治罪。

治罪之外,倘若有人逃躲制裁,並牽累他人的話,同時通知糾察、速報等官吏,准予利用神通顯化追回,以上各神明謹宜遵照。

世間的男女,假若能在三月二十七日,茹素、清淨身口意,向北,發誓懺悔改過;並將寶鈔印贈,以勸化人間的話,則准於免受本諸種苦刑。或於生前常念觀世音菩薩、地藏菩薩名號,則功德更無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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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7-6 04:48 PM

第八殿 都市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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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王掌管大海之底,正西方沃焦石下的大熱惱大地獄。  

此地獄寬長八千里(五百由旬)。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車崩小地獄。

二名悶鍋小地獄。

三名碎剮小地獄。

四名牢孔小地獄。

五名剪舔小地獄。

六名常駐圊小地獄。

七名斷肢小地獄。

八名煎髒小地獄。

九名灸髓小地獄。

十名爬腸小地獄。  

十一名焚焦小地獄。  

十二名開膛小地獄。  

十三名劃胸小地獄。  

十四名破頂撬齒小地獄。  

十五名斫割小地獄。

十六名鋼叉小地獄。

世人若犯以下罪惡事,發入此殿地獄:  

(一) 不知孝道:雙親在時不能奉養;雙親去世後,不能予以安葬,致令父母,翁姑驚恐、害怕、愁悶、煩惱。假若不快懺悔前非,糊塗的過日一久,灶神先將這些男女,記下名字,上奏玉帝,減少或除去衣食的福報與祿位。並聽任邪鬼隨身作祟。死後受過前面各殿地獄的諸種刑罰後,解送到本殿。牛頭、馬面各鬼卒倒拖此等鬼犯,擲入大獄去受苦,再交各小地獄分別加刑。受盡痛苦後,解交第十殿的轉劫所內。改頭換面,永遠投胎為畜生。  

假如有世間的善男信女,遵信玉歷寶鈔中之所述。並即懺悔前非,於四月初一日,發誓改過,不再犯錯。並且無論何月何日;無論早上、晚上,如對諸佛神像前立誓:「從今以後,知道改過。」無論何時均能不再犯錯。

能如此,則在臨死之時,本宅的灶神,將其分作三等處理:有的在額上寫一「遵」字;有的寫一「順」字、有的寫一「改」字。交勾使與鬼卒,帶到第一殿;並依次帶到第七殿,即使有犯各殿諸罪,也都減去一半的刑罰。並且不用解送本殿來受苦,立即交第九殿。如果經查未犯放火等陰毒的罪事的話,隨即交給第十殿;分別發放投生人道。

玉帝特加恩指示說:「假若再能傳抄,印行玉歷寶鈔,或誠心念誦佛經,印贈佛經,使世間的男男女女等,知所警惕的話,從第一殿到第八殿,各種苦刑,都可以避免,九殿再查,假如也沒有犯本殿之過錯,立即交給第十殿,發往投胎到有福氣的地方,出生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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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7-6 04:50 PM

第九殿 平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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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王掌理大海底,西南方沃焦石下的阿鼻大地獄。

此地獄鐵網圍繞、重重疊疊。其周圍廣八千里(五百由旬)。

在密密鋪設的鐵網之內,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敲骨灼身小地獄。

二名抽筋擂骨小地獄。  

三名鴉食心肝小地獄。  

四名狗腸肺小地獄。  

五名身濺熱油小地獄。

六名腦箍舌拔齒小地獄。

七名取腦胃填小地獄。

八名蒸頭刮腦小地獄。  

九名羊搐成醢小地獄。

十名木夾頂搓小地獄。  

十一名磨心小地獄。  

十二名沸湯淋身小地獄。

十三名黃蜂小地獄。

十四名蠍鋸小地獄。

十五名蟻蛀熬枕小地獄。  

十六名紫赤毒蛇鑽也小地獄。

世人犯了以下罪事,應入本地獄:

(一) 犯了國家、帝王所製定的法律條例中,象十惡中的極惡;應受凌遲,斬頭,絞刑,槍決等罪事。這些鬼犯在先前各殿地獄受諸種苦刑後,解送到本殿受刑。

(二) 放火焚僥房屋,毀人家財、生命。

(三) 製造迷惑人心性的思想、方法、或團體。或者製造令人心識迷幻的藥物,如蠱毒、安非他命、嗎啡、大麻、冰毒、海洛因、可卡因、搖頭丸等一切毒品。

(四) 專門為人墮胎的人。

(五) 專門誘惑少男、少女性犯罪,傷害未發育成熟的身心。或者強暴未成年少女。

(六) 繪畫黃色的圖畫、書籍,拍攝黃色的影片以擾亂人清淨的心。致讀書人無心於課業;修行人退失道心;造成疾病更嚴重,人人不安於室。

(七) 煉製、販賣、流通有害社會的違禁藥物,例如:迷幻藥,各種使人失去聽覺、語言能力的毒藥或墮胎藥。

假如范了以上罪事的人,自從聽聞玉歷寶鈔的內容,能立即毀去淫書淫畫的畫稿與印刷的鋅版,不再印行。

將製造違禁藥物的方法、配方銷毀,息止一切邪惡的念頭,不再傳授以上的邪術。若能如此,則准許免去各種苦刑。並立即交給第十殿,發放投胎人道。

反之,如果聞知此玉歷的報應內容,仍然去做以上的罪事的話,則罪刑不能得到寬恕。且從第二殿開始受苦刑;到本殿,加重刑罰,添設極刑的刑戮;諸如:

將空心的銅柱,其中以火燒熱,到能焚燒、燙毀心肝的程度;而後用鏈子鏈住手腳,抱住熾熱的銅柱。

在遍受各小地獄的諸種刑罰之後,發入阿鼻大地獄,受各種苦刑;

尖刀穿過肺臟、胸部。口中含著挖出的心臟,漸漸陷入地獄的深處,諸種痛楚永無休止。

一直要到那被害的家,家業復原;死者個個另投人身。當年所畫的黃色圖片及書籍、影片;所印行的毒藥配方;所有鬼犯親手印行及輾轉抄刻的書、圖、影片等物完全消失、毀滅盡淨後,纔准提出此阿鼻大地獄。解交第十殿,發放投生人道。

世人假若未犯以上的惡事;而且肯在四月初八日;或在初一、十五茹素、清淨身、口、意三業,而後立下心願:收買色情的書、畫、影片;色情的邪術、器物、藥物,聚集來焚毀。

或者印行,傳鈔此玉歷寶鈔、佛教經典,使能輾轉流通,一個傳一個地勸化世人。則在命終之時,灶神在他的額端寫下「奉行」兩字。從第二殿起,到本殿,凡是曾做各種罪事的,可以以此功德,減輕其罪刑。

富有及有權勢的人,能嚴格輯拿放火的凶徒,搜集色情的書、畫、刻版,予以公開銷毀,並公告禁止所有遺害人間的物品,則准予庇蔭現世的子孫,科甲綿綿,富貴不絕。

貧窮、苦難、孤獨、老病的人,假若肯盡力請人印行,傳抄玉歷寶鈔及佛書,以勸化世人的話,准予立即送交第十殿,發往福地去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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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yanta    時間: 2005-7-6 04:52 PM

第十殿 轉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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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輪王,殿居陰間沃焦石外,正東方,直對五濁世界的地方。

設有金、銀、玉、石、木板、奈何等六座橋,專門管理各殿押解到的鬼魂,分別核定其罪福的大小,發往四大部洲的適當地方投生。

該投生為男身,或女身;長壽、或短命;生富貴之家,或投生貧賤之家。將這些投生的人,一一地詳細記載,每月匯集起來,通知第一殿,在註冊後,送呈豐都。

再根據陰律,分為:胎生、卵生、濕生、化生;無足、兩足、四足、多足等類。各類的生靈,死後為漸鬼。再依罪、德之大小,依次投胎。

有些一年或一季即死;有些朝生暮死。反覆地依罪變換。  

不管是必定被殺而死,或不一定被殺而死,一律送到轉劫所內,考查、計算其在世時所犯的過錯,分發各方去受報。到了歲終之時,聚集受報情形,送交豐都備案。  

有些在陽世熟讀易經的讀書人;或勸誦經咒的僧人道士,因犯罪被勾到陰間時,由於念誦易經、咒語,以致諸地獄不能用刑使他受苦報的,就押解到本殿。

按照姓名,註明所犯罪刑,並且繪出本來的面目,名叫墮落生冊,依據此冊,押交孟婆尊神的醧(yu) 忘臺下,灌飲迷湯,再派鬼卒押投入胎,令其在轉世時,死於母腹中,或者出生纔一、二天;或百天、十天;或一年、二年,即很快死亡,使他忘記在世所學的三教真言、咒語。之後,再加差厲害的鬼卒,勾到各地獄,考查、察究前生所做惡事,補受苦報。

凡是解到功過各半;以及已受苦報期滿;功少過多的鬼魂,立即斟酌其罪功,訂定來生的福報後,投胎:有些來生美麗;有些來生醜陋;有些生活安樂;有些生活勞苦。確定發往何方富貴、貧賤之家的人,即交到孟婆神的醧(yu) 忘臺下,飲迷湯後投胎。

在本殿點名發放,投胎人道之時,常常有婦女苦苦哀求,供稱:「還有切齒的冤仇未報,甘心當餓鬼報仇,不願做人。」經詢問其情由後,發現:大多是未出嫁的少女,或原本是心地貞潔的婦女,因為被讀書中的不良少年、中學生、大學生等看上,由於貪愛她的美貌,或者圖謀奪取她的財物,乃獻盡殷勤;百般投其所好,用盡計策,不擇手段地誘惑成奸。有的甜言密語,欺騙婢女,企圖納為小老婆。有的騙說答應奉養她年老的雙親;或允許撫養好前夫的子女。等等好話說盡,以致誤被騙取感情,癡心地以為遇到可以依托終身的人,因此柔順的聽從他的要求。自從失節以身相與,玩弄一久,厭心漸生,將答應的婚事與約定,一再拖延,不願履行。企圖始亂終棄。甚至於反而口出惡言,宣揚醜聞,以致令父母、兄弟知道;被親友、鄰居輕視、鄙棄。遭來無情的責備與羞辱。冤屈無處伸訴,而羞忿地自殺;或者得到氣鬱的肝病而死亡。

死後在陰間知道,這個負心的賊,這次的科舉考試將考中。頓時憤恨難消,悲號哭泣地要求准予索命。閻王細查,發覺果然是事實;但是該生陽壽未該終了,同時,他的祖德未享受完。本殿姑且准許該女鬼帶著票令,進入考試的地方,阻止、惑亂他的考試;或者更換榜上的名字。再等到命該絕之日,准予隨同勾死鬼進門索命、勾到第一殿查該罪事,判斷罪刑之輕重。

世人假若在四月十七日,發誓要立下信心,遵奉玉歷寶鈔所述,知所警惕地做事。並且常常將以上的內容,向親友們介紹、談說的話,下輩子發往陽世做人時,不受輕視、不會遭遇官家刑罰、及水、火等身體的傷害與災禍。

轉劫所地方寬一萬一千二百里(七百由旬),周圍上下都是鐵的柵欄。

其中分之八十一個處所。每一個處所都有亭臺,並有判官、官吏設案記事。

柵欄外,另有羊腸樣的細小道路,共有十萬八千條,盤旋彎曲地通往四大部洲,路上暗得伸手不見五指,眾鬼死生投胎,進出都走此路。可是由外望入,卻又亮如水晶,所有事情,絲毫隱藏不得。判官派遣官吏、鬼卒,輪班把守。各鬼進進出出,都按初生本來面目,很容易可以分辨。所有掌理這些事務的判官、官吏,都是在世孝順父母、友愛兄長、和睦親友,同時行戒殺、放生的大善人。死後送入此所,查辦所有輪迴、轉劫等事務。

辦過五年後,假如沒錯誤,就加級、調昇,予以獎勵;假如怠惰,或者專權跋扈、剛愎自用;不配合其它判官、官吏妥善商議後決定辦理的發放事宜;或者有失察致鬼犯漏列、逃走、隱匿的話,則奏請降職、貶官。

凡是在世不孝、及殺生繁多的凶魂,受過各殿的地獄所施加的苦刑後,經發交轉劫所內的,先用桃花枝抽打致死。死後化為「?」(jian),將他改頭換面,發進羊腸小路,投胎為畜生。

所有的禽獸、魚蟲,要經過上萬、上千、上百次淪墮的劫難,纔能受苦期滿。

像胎生的牛馬等禽獸;孵生的龍龜蛇鳥;濕化生的蝴蝶、蜜蜂、蛆蟲之類,都是要不斷輪迴受報,在此四生中,不得出離。等到劫數已滿,若能連續三世不傷生物之命,方可使再生為人。

這些由動物投生為人的,均敘述明白,記在冊籍上,奏呈給第一殿,批註判定其來生的因緣、福報。再發放往生到四大洲中,出生為男子、女人。發放之前,要先交醧(yu)忘臺下。

奉勸某些人 多行不義必自畢 善惡到頭終有報

圖片附件: 轉輪王KingofDharmawheel.jpg (2005-7-6 04:52 PM, 167.2 KB) / 下載次數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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