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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包裝的時代已過去了﹗[Dr+]

【明報專訊】有報道指內地嚴打歌手「咪嘴」(夾口形)演唱,即時修訂「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九月一日起,兩年內被發現一次以上夾口形的「假唱」,歌手、主辦單位、製作單位,一律會被吊銷牌照。


在香港發現歌手在演唱會中「咪嘴」,不知消委會可會受理﹖

夾口形的「咪嘴」,一直存在,以前就算是唱功極佳的歌手,偶然也會「咪嘴」。「咪嘴」的原因,可能是唱快歌並配合舞蹈,大動作時會影響演唱水準,所以才會「咪嘴」。也有因為演出當天感冒或有其他令聲線不佳的病痛,故此以「咪嘴」進行。

上一代歌手「咪嘴」技術好

上一代歌手,「咪嘴」時較少被發現,因為口形夾得極好,不似新一代歌手,歌詞也忘掉,人人都知他們在「咪嘴」。較專業的歌手,「咪嘴」時也真的在唱,只是聲音較細,中途還會講幾句話,令大家不覺是夾口形。
可惜新一代愈來愈不專業,有些擺明不是唱live,賣樣不賣歌,其他歌手有樣學樣,壞習慣比好習慣更快蔓延,變成影響消費權益的行為。

香港難立例管制

香港很難做到立例管制這回事,內地若真的修法,對歌手專業化來說,是一件好事。無綫《勁歌金曲》已不許表演歌手「咪嘴」,流行樂壇一池死水,是去蕪存菁的時候了。即使內地沒修例,觀眾已開始對娛樂產品有質素上的要求,賣包裝的時代已過去了﹗

哎吔~~~死嘞,而家啲偶像見自己啲傑作喺香港銷量唔好就話要放眼國內,視國內為主要市場。但哩次真係要打真軍無得用佢哋啲技倆嘞。

[ Last edited by DrChik on 2005-8-10 at 08:5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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