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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霍啟人涉醉駕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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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小小康 於 2010-8-7 02:50 AM 編輯 6 f3 a% k; i' c,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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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F. k. j' {* _! S: y- o**** 本內容被作者隱藏 ****% A$ X; d. }: D5 f& C
小小康 發表於 2010-8-6 12:49 AM
- J4 N* f$ Y- W/ q' n你的判詞真似法官…可能你就是……
莫理窮與富,相識就是緣!
泛泛友誼情,緣來就是朋!
風頭火勢, 如果我係個官, 一定會諗一條兩全其美的辦法.......; @3 C' w1 A. }0 z( p
"本席宣判, 由於被告乃前國家領導人的後人,背景非常顯赫,礙於具中國特色的法制下,本席「不能」亦「不敢」判處被告任何刑罰,但是是非公義自有公論;  .../ m$ S' s: j* ~" R5 ]8 {
打狗棒 發表於 2010-8-6 08:53 AM
你的判詞好盞鬼……對此真是拭目以待……
莫理窮與富,相識就是緣!
泛泛友誼情,緣來就是朋!
4 K9 o& a, H) \# v+ b! u0 r1 C: `
判冇罪嘅,次次都係咁講* w& d5 X/ v- P$ r3 z& Y: @4 s# w
小小康 發表於 2010-8-7 02:50 AM
拭目以待!你啱就請版主加你分好嗎﹖
莫理窮與富,相識就是緣!
泛泛友誼情,緣來就是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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