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陳志雲全部控罪不成立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時事] 陳志雲全部控罪不成立

本帖最後由 win715 於 2011-9-2 03:13 PM 編輯 5 i4 y6 @/ l5 R
; z" U% J3 d* g, X2 p+ R
無綫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串謀收賄及詐騙,區域法院法官判陳志雲和兩名被告叢培崑及陳永孫所有控罪不成立。$ }. H: J+ a4 N
陳志雲(52歲)、其愛將叢培崑(29歲),以及無綫電視前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64歲),分別面對串謀收受利益、行賄、串謀欺詐共5項罪名,各罪名的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
2 I4 u+ M) s6 ~9 j7 e$ w% I& o3 i5 C+ }: E( D
陳志雲去年3月11日被廉署拘捕,案件涉及3個無綫活動,包括2009年「翡翠歌星賀台慶」、陳志雲新書《志雲14.2 首選》推介會及「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2010」。8 A% a/ R, }5 q" h; j: O

8 `7 L' m1 `5 f; E. Y& x% l【案件編號:DCCC 1214/10】 6 X8 `" e7 y; V5 [
: @4 n# E7 N$ r* C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3668515 K4 L8 s+ c0 N
7 ~, @+ O1 J" d$ o4 H
估唔到陳志雲所有罪名都不成立...
Always win win win @.@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陳志雲全部控罪不成立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