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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港男俱樂部 » [真‧頑童俱樂部]之延續篇2007-2008 ~ 快啲入嚟繼續呱呱嘈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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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clkgtr at 2008-7-1 03:11 AM:


梗係喇
如果告佢既,差人會唔會查到
Originally posted by ktwu2007 at 2008-7-1 03:12 AM:


一定犯, 不過無人捉.....
好似依家希希D 相仲有人 UP / DOWN, 點解係要捉第一個偷野o個放上網的....
法律上的失敗
做黑客同希希件案唔同,希希件事係有人用佢部電腦攞相,黑客多數得一個人對網上事物做手腳
所以如果搵到個黑客,就一定可以拉
Originally posted by ktwu2007 at 2008-7-1 03:14 AM:


看多一點 e大哥的甘文, 可以學會多點溝通的技巧....
其實你地有無睇過....
其實我都係略讀
好老實講
我唔睇甘甘d文
因為我覺得內容吸引唔到我,而且文章鮮明但節奏過於急速
Originally posted by ktwu2007 at 2008-7-1 03:17 AM:


尼點, yahoo 好似告過有個青年發假消息, 不過尼 d 都係有錢人的遊戲,
細既論壇邊有錢去告人
細唔細唔係問題,唔通大公司先可以告人咩
Originally posted by clkgtr at 2008-7-1 03:19 AM:
Gtr咁快訓
Originally posted by ktwu2007 at 2008-7-1 03:19 AM:


依家好似 個淨係 upload 相個人, 判左社會服務令....
個係電腦攞相的人, 就判左坐監 (好似)
點解香港冇死刑既
其實如果有返死刑,會唔會更少人去犯罪呢
Originally posted by ktwu2007 at 2008-7-1 03:22 AM:


香港就小d , 好少講捉左個人, 因為 hack 人電腦 / 網比人捉佢坐監,
不過, 美國都好似捉過尼d 人
其實網上既野,有部份都算係個人財產,如果有人惡意入侵,都算係侵犯私人財產,係香港都算犯法
點解香港會比較少捉人呢,唔通法律對每個人都有唔同做法
Originally posted by ktwu2007 at 2008-7-1 03:26 AM:


應該唔會, 要判死刑就一定犯過嚴重罪行 / 多條罪行,
不會因為老 lum, 打架 , 偷野, 就要個人死呀.....
香港都唔好多變態罪行者
咁又係
Originally posted by ktwu2007 at 2008-7-1 03:27 AM:


所以, 我都好期待他的新作品
睇下點
我都係時候要訓啦,希望聽日搵到ED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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