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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第2幅算不算透
如果係的話
就真是好博
雜誌刊女童性感照捱轟

(星島日報報道)雜誌封面刊登性感照屢見不鮮,但最新一期的《壹本便利》,竟以年僅十四歲而未成年少女,穿一件半透明,並且濕透的睡衣照片作為封面,事件震動教育界。教育評議會批抨,該報道涉及兒童色情,做法有違反傳媒操守。

  該少女是三人少女組合「Cream」的成員李蘊,她坐在水中面對鏡頭擺出各種姿勢,胴體若隱若現。該報道稱,李蘊是在母親的陪同下拍攝有關照片。報道又形容,她是校內出名的「風頭躉」,並提到她被色魔跟蹤的經歷,文中稱「初熟美少女又豈止吸引麻甩佬」。

  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批評,該輯照片涉及兒童色情,促請報業評議會關注事件,「將未滿十五歲的少女性感相做封面,在教育界角度看已屬暴露,涉及兒童色情。」他又指,內文列明該小童就讀第三組別學校,並刊出其穿該校校服照,做法可悲,而且標籤了該校及該名小童,做法並不公平。

  何漢權認為,該小童的童年已被扼殺,作為父母及家長應以此事引以為鑑。他又批評,傳媒在操守上亦有問題,「負責的編輯及記者撫心自問,會否將自己的子女拍這些照片﹖」他稱,作為教育界只能發聲不滿,最終是屬傳媒自律,注意道德操守,他認為當局亦應進一步收緊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

  律師林順馨指出,本港有法例保護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人士,家長及監護人必須履行對他們的監管,這些監管包括保護未成年人士避免參與不道德的行為。她認為該雜誌做法未必有違法例,但可謂「踩界」,而在道德上肯定有問題。

  「為何那個少女的家長,要將個女的身體畀人欣賞呢﹖如果家長明知照片出來的效果是這樣暴露,妳叫小朋友日後如何面對社會、面對同學呢﹖對一個十四歲的少女,家長更加應該保護﹗」

  借賣弄青少年胴體刺激銷量,在外國其實早有先例。著名美國(相關新聞 - 網站)時裝品牌Calvin Klein,一九九五年在該國一輯牛仔服廣告中,找來幾位未成年的青少年,在鏡頭前穿上短小背心短裙,只有十五歲的女孩,趟在沙發上搔首弄姿,有意無意間露出內衣褲。廣告引起極大震盪,因由被指色情猥褻,結果被政府飭令禁播。

根本過份緊張
o甘入江點相夠在有名的xx雜誌貼過
其實我的意思是說
點團體雙重標準
唔係香港的唔理
明知照片出來的效果是這樣暴露
那在xx貼入江的照片和
網上留傅的為何不完全禁止!
我就認為最好由各界
(新聞界、娛樂界、教育界、男中學生界、男小學生界、男大學生界、
中年男士界、女中學生界、女小學生界、女大學生界等)
組織個團體會被單是婦女組織和教育界研究更好
講講下
有少少離題
先改番日本方面
日 本 十 二 歲 女 童 星 紗 綾 , 早 前 為 成 人 雜 誌 《 Weekly Playboy 》 拍 攝 封 面 及 性 感 寫 真 , 即 引 起 當 地 社 會 很 大 回 響 , 認 為 助 長 當 地 孌 童 歪 風 , 日 本 的 保 護 兒 童 組 織 正 發 起 杯 葛 行 動 , 獲 不 少 家 長 支 持 。
我想問下大家點看
其實聽說日本女星在
Weekly Playboy 拍的寫真
是不涉給裸露的
o甘依條事起因如何
依件事比較Renee個單邊單serious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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