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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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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J! i) |% c* c7 v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T5 j; j3 }) v% i! z* p- i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Q- e+ X) G* Q! Q" U( O
, ]+ Y7 m9 F- L5 z0 D3 f1 \. N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c: M! O6 ^# I# x+ H/ d, l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2 w5 x! r# L) m0 K8 r- O7 |" v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9 ?. F6 ~' L+ o+ D1 b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3 ~! \, b3 O9 D$ d, f& D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t3 C3 z; K; w  h1 H( A

/ b+ O5 s0 v. H' W' u$ g- U/ V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5 I* I3 K" s# H(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C( E6 U( K. ^8 F$ y8 x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9 J0 G5 p" y  B7 w7 S4 W2 J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5 q8 w) ^% \6 D0 x4 `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J' n% j) E+ q% s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1 ?  V; m4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h9 |( X0 ]9 [$ e% I2 M# t係呀!!!
6 l+ }4 @( c. e& g多謝你記得在下!!! & X' z4 a- m5 d% q8 q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K, R! @- Q6 W
7 L. i2 G5 Y; I& n3 t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6 F9 q6 M% |3 a. s8 I) f+ a" D2 o2 U9 K9 J$ O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t' |, m  o% d4 v2 e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5 a2 K% ]" i# ^. C# p9 v6 v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z9 K/ C- q1 t2 Y% s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z# f6 C) r$ d+ R; {7 W( O# J  d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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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n6 S8 C% z% P) i/ v7 }4 J: d0 Y" D1 ?) H1 f( w$ n8 m4 ~; ?& `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j$ Z) S- C$ j* V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5 H2 p. Q2 b5 T0 y) h% i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1 l- T8 G" h* n0 X6 @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m6 B, {/ O1 X! i/ q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4 K; h7 J: h2 H% f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p; E0 d! `( _$ \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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