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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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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_9 z4 Q% m; o0 L- F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2 H1 n9 K) b+ y" A+ n  W+ r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9 _, h! b% A( m) x5 O) m$ R" Z5 K& }/ @  z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7 f8 n5 y$ J: o1 x" k' @* @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9 A) _6 G- _7 y' R4 A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T0 Q9 N6 `1 I5 o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e' O7 B: S) v# J  p9 q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8 F% s- q9 }# p0 l7 @

, p0 x; K! j* |7 g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R7 v  A+ H7 H  V: g% b(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y7 z  q$ [6 p( O" w* U0 a7 j; {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4 y+ l8 Y: M+ F# l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I4 C1 p6 m5 G( q& R+ j  r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v4 [/ r/ L& G$ Y: D# Q3 O9 _1 x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2 Q! b) P0 O' g$ R7 C' W. }+ s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w- y* b5 v3 L; M- v4 M: }+ u) y係呀!!! 0 d! F# y( k! `; ~% c( z
多謝你記得在下!!!
+ u' \$ J7 H6 `8 d, b- O2 o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q+ n) R9 A1 \) F  R
/ G4 k. S* |$ P4 N5 T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1 Z7 M+ q  P2 H: i! h' O5 \
; L" a5 B. C# V! Y# y0 A; s" E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9 V4 _4 [( t! Q' S* J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p. h( ^. N# G9 K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M" r2 T4 o, ]8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5 A: [0 q. O* W. T3 l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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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7 K/ l! D5 E7 U. n4 r( k+ `  H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W0 a  c$ |. j# H& X# T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8 C7 }9 E7 ?0 ]# I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3 v/ s0 H) ]9 z3 u# c8 V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8 n. k; D, \) W: @/ A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0 Z0 V5 t0 W6 ?5 k7 X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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