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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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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V) X5 N, Z2 ?+ ?  `, _$ s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6 m3 M* _1 t8 N& Z& h8 a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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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  g2 ^- O. X3 x! f$ ^* w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5 f& e1 ]$ a9 N, T. N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 f- h. }$ o2 C, @  o; B9 V! q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 I0 q- o$ i3 D/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9 r; ~- [3 _' |9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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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K) K$ s3 M- W4 r3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  E( U/ P8 @9 Z# x(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n- w9 L+ c. S# P* [6 h$ P+ M1 ?: S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O, }% v+ d7 z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8 r5 O/ }3 w8 |1 V2 H  q9 N* a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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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t% G0 i& ]- [: M3 x$ Q$ i2 ~7 X8 y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_% E! e8 s: v8 m: _0 e$ w$ ]! O2 ?* N/ w! i係呀!!! 6 V; L+ |: k3 D8 E' s2 M4 Y* I
多謝你記得在下!!!
1 j1 O8 o) h" `6 x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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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S# R: L( w- z/ E5 _! M: j; R8 e$ ]

& e& k, z& A' R5 u" w% z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 Q% ?0 Q. \# q3 l* |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7 I# c0 J. |& I( m# S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o7 O' X+ Y" f/ M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7 u, e5 o, n% ]* @9 M( H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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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N; C; P5 h. x6 X0 h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5 l+ Z$ a! A, c6 b2 S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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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1 A. R, c6 `$ X$ o) w9 R- m0 R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4 u" A- B' |! B1 ~; R8 L  p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 f  M$ J, ^2 b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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