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R' V" D2 `$ j" L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L# \* \. M" A6 J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t5 n6 k$ E. [. b  V( S& \  V' g8 P: G2 i0 T, |( a) v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h3 w& P% Y9 Y$ O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X4 Q" G* Z  x) S& x; t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e2 e# }* s8 V" N5 q  T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f% W7 E+ `0 d  X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8 y  Y$ ?+ N7 S! w. Q& S; M; t* Q1 d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P& y! O7 p% m, `8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K" W' ], F) z. X2 X! M- R: r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1 a! j$ s" T( b; j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 ]4 [6 f$ x7 b-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I; C8 K7 M$ D& p, G' w: v1 P8 G4 j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z9 a- c2 ]$ v* l# T2 X/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p. ~0 E) p2 _1 {係呀!!!
' M0 k- _5 A/ S5 f多謝你記得在下!!!
- w! D" w" I) t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5 s8 B, ^; L" I+ s4 {5 `2 F) e

7 w. e; U& r5 W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w% x/ y4 c, T' w+ m" j/ X
9 f7 T; U$ f% ]2 U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v1 P2 L- L! ?8 K! C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7 \# c) \. K0 f8 z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F. K& E( l3 ?7 f7 |6 q1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9 ?# |; b! v! h3 _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h- d2 ?. k8 Z# G
. S- x% S2 @& w5 |" b! @& O8 `- r3 i8 h' F6 H6 X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_# H5 r2 C! {3 K: T+ u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0 }1 B, C8 n/ l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 J* u& ~( U$ T) g' ]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D1 z+ g7 P( v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1 z/ ^" P: s, D# z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0 k' o0 F  r- B) W, p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