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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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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l$ q9 {& K! J6 [$ d4 ?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0 f) l6 c: G; _  R# \! G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F% n+ R' i3 @4 ~
5 [: N2 h( ?5 P" V: g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6 J7 S1 j  z, H& p% g& S# Z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5 Q# e6 g( V. k) a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6 F) l5 l* z- N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8 O1 i! s* `0 C* d0 C, }& n. M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c- Q% h. c# D1 ~! `' e4 u6 Q

8 S# _( a* b9 ]) A8 q' [  d9 g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 `7 a3 C+ D; X& j4 O7 Y(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 N2 h' N- n; ]2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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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y3 C% x7 R. c& }! I$ ?2 |! H" F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1 e: L6 `. w: f$ N' y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_6 E. i( s2 L" V! X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S: L7 I# [6 k9 R
係呀!!!
/ d7 Y: o7 o, w5 j8 V1 ?' K& e多謝你記得在下!!!
# b/ N. x$ K% X8 f6 {- o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c6 w* ]1 l; U

* R. S2 O4 q0 |3 w$ x'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V0 n; h. G8 N2 d" L; y/ }
  `+ P, X% [* k, ~& `3 H" a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7 l$ H* k3 d8 ~8 o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8 V8 b+ _' b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6 S+ S! g3 i$ |7 Q5 C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v* I1 L: ~# A; T4 y- |5 T- }- c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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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4 v* k; T" X5 C8 Z/ _. S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j- R3 X6 H8 A9 c% H1 N, T6 g  y4 Q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4 s9 V& m4 f$ @8 c& j+ Y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8 Q* Y$ K/ s& E. ]9 M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7 ]" w' P* I1 T! u9 B, v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M2 F  }. m8 U2 b- R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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