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5 {+ V& f. C7 Z3 d# R4 `  v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w6 I0 Y9 v4 d; F5 h" x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8 p% c# X8 ?' N! G+ B
- z3 v8 r3 l5 p* F) v5 j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f/ I0 L+ H3 S9 m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R; g4 a6 o0 f/ y) {+ e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Z: i  V, l4 R$ q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K& r2 O; m6 M+ n6 A  p. e, k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j+ m; e; V3 D, C: V# |# r) u
; c* b( y9 X* v" K3 X3 h. O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2 i  f, o3 o/ H  F" d' m8 Z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Q# W6 x6 X, E. M4 X0 y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5 w- `- n( X, @! a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b) }7 j  ?/ \3 A7 e0 f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A+ q5 q$ X/ s, C+ o+ [$ _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0 [/ i1 h9 S0 ~1 D2 z3 R5 v, O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6 @7 a3 z/ W) |9 S2 w( _- a  A% W係呀!!! ' ]$ y  \$ y* _
多謝你記得在下!!!
3 X- V" U; A7 z0 S! J) c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n/ Z4 u, _9 S8 X
4 P0 m# a+ t1 A8 c5 T: s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l; v: w- B3 F0 U
' l8 V: R5 Z9 }7 ~3 E0 I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Y6 V* @) N7 A- w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4 O. |" q( S1 O( \' C' c5 @& Y! X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 n$ c* Q  R% i' l- O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0 s+ Y7 y" j+ U& o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W- h& |& g0 g8 d+ K

. S* N7 b) U7 m" Y4 `0 Y7 P6 X$ q5 J6 s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w8 Y0 I( V/ c$ c6 C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5 \* Z9 ?" Q3 p' X: u. H% b  G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4 L8 O( n/ r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7 I# c& ?# \6 O! ~$ A% {( _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 M5 N5 G$ d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9 w, `- q: o3 w4 l6 b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