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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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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V+ o7 d8 R3 [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 |# y1 o7 e5 D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7 A: N, x9 d' b7 V. a
2 {" [- M$ `' l, }" S0 x! ^( l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9 U$ e, e. Y$ T) ~( D9 S. H( l) e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0 \( @, |$ S; k0 |% G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8 M. U5 l& N3 z6 V9 _,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a6 r" x3 [* A" X* A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n9 U' |% \7 b. i( Q- q
" t7 m5 B. Q: `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j4 q# W  V$ C2 A1 k/ k(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O* J# s+ K7 |1 E- f# }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3 V, H7 N1 ], A6 }3 ?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Q& z8 j& D/ I8 U* D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o/ X; z9 z  f- s0 q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T3 c0 B: f# N4 U) t2 \* J. P. M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p3 @3 U& Y+ c. \! f& G
係呀!!! 0 p3 D+ e  e3 H! l
多謝你記得在下!!! 1 z2 `" E. X' p- v" i" G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e, }7 E' |3 k7 z  Z2 T0 T! O1 }) z  m! T8 J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o( r9 Y/ ^3 e4 t- u1 ^0 f6 [0 k

/ S  ^# J$ i7 P" d& D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4 I' J& @! D7 K8 Q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q8 m2 g6 n, e0 G2 p8 k3 Z4 l; V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0 w% U) s$ E+ O4 |0 m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Z" a, I  W/ Z( C1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J. Z' D' ~) l
. L  q& \3 y; v8 w" b. i$ h
# B! t7 j( M, t1 A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9 n$ ~' S+ \+ H!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m, p! w# J' d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z9 I7 O1 l0 h9 @6 A9 V0 @/ W9 B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9 R  A; w+ h9 A( b4 R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p# b: R2 \1 s" N1 o" m# h2 X6 N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G! Z: A! H0 r$ }" Y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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