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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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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z* T% b! g9 z, w% b1 X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8 g+ K, J: x) e4 B7 G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6 c* e( t+ ^ v3 w d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6 x% R5 B- F4 b7 X8 V- r, H3 X m1 W3 R) g% s+ w" ]* ?4 M
& J7 Y' s9 E8 H8 C! L/ [7 p" Y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Y8 q* f4 [9 b6 ?8 o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o4 F7 i+ V( p$ b \- d9 }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t% {( E3 Z7 \! V$ q# O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9 H& [7 k* S# x' B7 R/ {$ u& O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J1 k7 t8 d& `" x' n9 Q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f$ K$ g: V' v D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s1 ?9 |2 x" r- z5 t5 r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2 V6 v& b6 z2 @! ^
詠 詩
" L# y q$ c* c* a+ {- F
( G" A* f) n2 `$ ~ r9 f& P1 ^# X, `# A
- g' u4 A! A6 w
% j3 u0 W; V6 L+ n( h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8 v. l5 Y1 o. H6 K) a' N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Z/ A& {1 H+ t/ k( E4 a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7 @+ w4 j1 A' A$ b- V5 X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4 G, L2 t9 u: p# Y) p" s4 W所 內 。
* y8 N. p b& D% g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i' t% c' \7 g0 k0 h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3 g: Y# w e4 W% P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5 M1 y* W3 W: G3 [* l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 G: b# d6 Q1 n0 |* J3 u0 a0 F0 e3 z( x; G
3 R! o4 Q- S: P( D; t' z
. x- n& G) g$ G
, P. D, a4 D1 n& f- U, x" H
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N9 I5 Q- B9 F. T
i8 N4 s) R- I$ l# Y: b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p: J" S2 l8 j+ Q4 o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7 l& u* u3 N8 K$ A, ^3 d1 c5 g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 {% Q1 q8 e n) M
日 再 提 訊 。
( j4 D# |: d* d+ r7 t3 S% C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8 P" W, p* G- y1 h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Y3 A! ^2 t. x q' B. k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e3 E8 l4 X4 v; D5 Q S1 g* X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K: \, x6 V9 D* z t' i3 G4 _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S5 `: y' K3 M: S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6 N5 h4 w# L7 N) V9 e V& Z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 s8 A; q5 x6 ~, D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3 ?, S' U4 M# p1 K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3 V$ ^ K" A C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J9 w9 Z9 ?5 ]' H3 Z! K6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 S9 g4 u2 y+ P' Y+ ~6 R$ m% k2 ]% O手 調 查 。& i. f$ J* N k/ z$ e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W1 [: p$ q6 R% Q7 J% R( i" u( F8 d! O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5 i! M' W+ r- L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G: k: h y' p3 w- W- i7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R& _* |) [5 [: @5 d X, Z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1 i5 w; a } f$ J2 S" z3 U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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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5 T3 P2 ^% I a5 F- z9 v2 B! j7 |9 w3 ]! i" j
v- q C& k q/ E+ f/ E" H( E( Q: r' R
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 @4 U' p8 m* |3 D2 c3 {. ^0 s6 X: i5 a4 I( R- y" c' h. M0 M5 t- @: N
9 s. P) B' o7 H$ ]7 D6 u
2 u* ?5 {) h/ ?- q0 \5 S9 E/ i- ]( b: R) z$ K+ n& F
. g4 X8 W0 @4 U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j' m1 f4 M0 Y* x# R C5 c E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s5 G8 J; }% X. S- X2 U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6 a: @6 m: s/ q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x# o; l" K5 \+ H2 J! g8 L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U1 O8 H; P; z: N2 _4 H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B* t4 s/ W3 t; A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 C1 Z( n2 Q4 R$ U6 ^3 b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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