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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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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a' | l! l& q5 e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1 m, K# q a" f1 _1 n( U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r1 S7 I" Z6 I! G3 }8 p2 S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9 s/ Y- w. S! y6 l* b& g$ K! }. @: }2 r9 s! S% S0 r; c3 G
( O& c& }9 J% U5 w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3 |2 E2 q* h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4 ^ U! b/ e8 _, a @) a9 \5 r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5 J* R0 n+ e: h' _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L0 B5 N- m$ i2 J3 H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 G) P/ `) W) U. V5 P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K; d2 D, E N* g5 H+ v( u2 _* |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j' s: P, r. b$ C, E! u$ e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W& }% ^' k5 i& K) S: z詠 詩. L0 {4 t6 x2 u8 V- W
& Y# N# {2 u y- j1 G( @" h
, N7 y# }7 X% r! X3 ?' h; C# H
7 @4 V/ L4 f0 V
2 j) e7 P) L- t7 P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4 L/ t3 H9 S( l3 P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0 ?( i6 Z0 ~/ k/ s: T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0 k8 i, K0 i7 [- }' o6 T+ x1 x* S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X/ I1 o2 C. v
所 內 。
1 a' I- f+ D, B7 I2 [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4 j, C! H6 B# T' V8 y% g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U! I# E4 O! y8 Y! H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q9 W1 P% z% r-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x8 E% n" R% F0 W3 y. @# V
; z) E6 j# J3 S, E# C7 `
7 h t( X1 l& t4 q( A( M' p
: [/ J; U( G# E. S: E$ t+ z1 D4 i* F
& X7 Y; X* J; G4 E% l4 N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7 k h& l' B; l# [0 X; U) j
, D4 S8 t5 u$ N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z5 M, g) X' T. o% ~* Y.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O! P# }: W1 j2 M) {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1 b1 K9 D5 R! p% v# g0 _
日 再 提 訊 。
6 O/ e2 s! O# l# R) x6 o, G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4 n% c* w# Q8 Z8 Q: ?( Y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9 n0 q6 |, |7 o9 `/ y) \6 P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5 L- [1 L8 q9 D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4 z2 @/ L: w5 [
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U: Z! v) b) ?2 O, Z/ C: }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J v" j6 q$ w+ |0 q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0 \$ X! ^' S0 M4 [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6 C$ q6 t7 s$ T9 G6 r- |" y/ q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K% S% v! A' J8 W6 D0 n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v* J/ R: C3 \8 n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5 m( o6 a2 M* i+ Q1 N) w7 @3 l手 調 查 。
+ }5 y, b% w# p# _- R; L- o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1 {+ r; j- p: [* W; h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7 @3 g! l' r7 l) {( C- d- ?& @8 e. c/ r! s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4 B0 J6 \1 N' x" `3 T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2 O0 T0 }+ A- m3 h) n# P3 D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_3 H1 h0 b6 Y9 e0 }! W- c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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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r5 V# T: i8 ~6 `) s: r! J( }/ H" l, a
0 n% d3 F( X4 P; L% n' b. q; k" v/ c* V# {% {
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S ~* a- ~( D7 w+ X$ Z3 [6 D
" ~; k/ Y: V# T. R3 j L: b* b* P7 ^- ?1 A) K( H! o+ |
: o- Z8 C# f3 v3 w% ~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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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5 R" p) J+ O! z( m6 s6 J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3 [+ Q5 S1 }- x+ U$ R$ k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0 F: p$ g& {% ^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I8 y" d3 { ?9 J- I: t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0 ^9 g9 s4 U' P$ Y5 w* N# L; o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C2 a# g) u/ B( |( r/ B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2 @" k- |( F& i! _9 C* j* D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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