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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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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f" n& b! k! r8 w& a/ k, l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 {- Y- c! j% i/ }8 N8 B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5 _2 ~; M O7 I( Q7 k. M8 ~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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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Q% d( } a( ~% `( k4 J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3 y& { [8 b! r! P1 `; e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B6 _1 \5 u; C8 l, B" p0 S1 i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L3 @9 r6 n3 d9 J' g' U8 y/ q( v* u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8 i; B% g. [9 M( m3 @( W6 n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6 w7 ? D8 {" c3 i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 S; B3 E$ T" E( L0 R- p; }' N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2 f" |" C Q0 K: u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 m: N+ t3 b
詠 詩5 b' E5 k' T3 Q4 G/ {4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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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H/ y [' b4 [: ?& Q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5 a; a5 {' b6 Q' @2 N+ m6 s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 q/ C8 d8 x1 x9 F K! J' V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s# P' N, d( ~' E2 h" y
所 內 。. d. U+ K3 O9 Y9 D0 E& X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8 V$ L! l. l- \$ D" |- r$ y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 g/ `& p; s5 e$ r8 F0 r& F3 Y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m2 l% S% [- ?! e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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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1 V9 C( F/ Y6 _: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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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9 e, e6 I* L- X1 m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0 ]% U e1 ~# z; D/ P. K( }6 a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C# D3 U0 Q) {) J日 再 提 訊 。2 g3 z& L( j- K* T9 i: u% u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Z, Y6 I1 m7 u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9 h2 Y" }7 o0 H* }6 t/ Z9 d3 {' I" o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c3 `$ m+ C# P1 M& ?1 S( W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2 u* x3 S- X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1 E: v' X9 L; d3 t. F1 r' d. ?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7 }2 ^/ T G; t& E6 I! W8 Q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L; v% K# U3 y( P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X/ a0 Y# U' w K( p. ?* W- _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7 C( e, R) |* j8 @0 ~9 n6 f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5 P7 M: X* ]% k" \( K/ }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3 P9 a) {- ~" Y1 N手 調 查 。, H. ?" s4 h2 A) ]8 u! g! v* E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p" A9 G. u5 g" d+ B.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3 C" \ O! u1 j; M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S' q9 z& E J y! O# y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5 L+ a4 v7 `8 D! _, |, }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P; D- t* Z, {9 x. \/ j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7 Z6 Y1 d; t. B, D5 a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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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 r) s, M2 F2 Q
; t7 ~, t$ S1 W i0 D( o! [. {5 l$ g6 G* ]
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z, S6 ]. B4 k6 |( Q' }/ p3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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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9 C( _' Y2 P/ u! r: u5 e
/ f: u) j# s) t$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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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8 n: C) O* T- z( i, X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w J. g. j m# ~. f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3 h$ n/ q1 l1 m4 x& {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Y: |1 ^6 U" y) H( J( U)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A3 s j O& O |4 h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5 ?& n, C2 l$ a7 W$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 z1 b! B5 o( R4 \& I6 F7 C9 E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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