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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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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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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 N& `7 g5 i$ |9 B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w% c: I) p/ l# ^3 Q; Y) A, W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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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9 `: ?: P: y4 i+ R) o! b4 p0 J3 }7 ~. Q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L1 N, O9 C( D3 @# N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v5 B# Y' r& j3 n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9 K+ M! U! P4 e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w& \: X2 n) O( o* f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7 \" f# S9 \; }0 E3 ]: A5 n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k$ S. V8 s0 j/ R6 i9 Y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 f0 x1 B& ~% m. y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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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1 e; j) [9 `$ k, u5 d' V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7 j) |! z* J7 k9 m* U5 C# ]( y) p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 E ~ l. t7 `7 L7 A0 n8 P, R2 b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g7 f2 G [2 E# w
所 內 。( k! i0 v. L3 Z6 d+ R, v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J1 f4 L+ J& z. K) d3 W1 v+ J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4 B, ~- g, e3 S6 P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6 c, u9 @1 W0 d+ |$ }0 {) H* V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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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9 L" X- j/ ^* h6 x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r. R y( J& M% S3 v/ H
$ W. W. ~# c4 Y8 B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s, F; @+ p. Q3 v2 s: B( [' `& A0 I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1 e! {5 E) j5 V9 Q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f8 b: W" R; y
日 再 提 訊 。. L+ z5 Y+ m: h$ e- q8 c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z1 \. X2 Q5 g% D' v$ f$ @. d0 j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e# ~3 b) K0 G& |3 g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4 x2 x/ E2 `# q8 U' j p8 X( {4 P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4 Y1 x4 Q9 D* m) ^$ U5 o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1 g+ z5 ^. D' e4 K! z+ c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f* b% \1 @/ @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D. a& f" k, z6 Y/ @/ a; t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F$ N) M8 ~/ G8 _3 n" Y$ X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1 R3 P. {" l4 C. B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3 [% ]& d4 [9 x. y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_- t3 S) y7 Y4 ]& t手 調 查 。5 F1 V! ?4 p! I$ @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0 h1 \! x$ a, ], G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3 u3 e/ R) d3 f+ u" O5 Q# b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9 ~0 ^3 E- f* g$ H# m# j0 H. p* r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o) g: Z1 Q3 g5 ~" c) t! Z! o& F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3 C, i0 V2 R( {! A& ]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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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C) S' \- R/ ]+ |9 i0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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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J6 E x! L5 m5 g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8 E; k% Y% T# A( k; c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 J) G i- j @9 T( G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_. I; q" B3 ]. V. q, p* ]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9 a5 ~ l3 f0 x2 Q/ j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O( ?/ v, r0 m" _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r5 e) l1 ^8 S* ^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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