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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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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5 @1 b. M6 ^+ i" x. i1 B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1 g. H$ i& g. ]# M& Y$ H* F a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B$ r9 x' ]! I! h4 R5 [. K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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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e9 ]; E* \, W% ^# a2 b1 y) K) z9 Q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4 ?( A w# k+ N% Y- G4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n1 k' a! Z7 W( B# ?2 x+ ?! V: Y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F+ I- f. \& i* P7 B8 h7 h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_* V5 L2 ]% ?& t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3 n6 p8 I+ M.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0 q; r6 p: s3 |" N( w, W3 r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7 @& _5 K0 z, h詠 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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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2 d0 q# T7 k6 t3 C3 [8 _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i/ F# a$ e; \: s* y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 b0 j/ V) r" d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4 D5 f, w9 h; T b, c F, D8 c6 \8 Z所 內 。3 J5 z5 ?" q8 X7 b3 @$ }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8 i3 g" j; i% p' r q; k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6 r( t# }* J) r*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N" d- \4 A; c. {; R r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T: U/ e% j Y!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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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Y( Q; N- ?6 ?! K6 V& u$ u9 k5 V3 U0 d
! y# {. f8 Q& s5 ~9 L! o z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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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9 c2 S# x. L: |- J% f; a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8 n7 k) W" K) F5 ^6 i' b2 ^8 u2 p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t$ o: l* I' L; p9 ^& H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7 {6 s' M$ R2 y' {
日 再 提 訊 。4 [8 j8 {. A. v" ]3 N. v/ {6 ?) r8 B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6 p$ }0 }; c8 [+ t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5 ]9 H4 z/ U7 u7 G$ q& `+ d+ D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A$ |/ c0 Q, g$ ^) h; w3 d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 Q' [/ T/ l# o+ m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2 L, x. Z' d) @5 O3 u5 v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Q) W' E/ a! ]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D& ^1 C7 G' E" d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1 \* ^0 q+ o7 Y& H- X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 R5 F8 m+ U) l6 m2 I5 B `6 W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 ]1 T$ v ?$ x2 l0 |9 ?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b1 C# y3 A. ]* M+ c手 調 查 。8 g0 K0 e* t6 C( C0 d$ [$ U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G/ Q- E1 Y9 r" {7 d# z. ~# J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Z) V9 R+ \ H- _( Q. j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D. O' R9 w Q- S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Z( G, f! d& K" f- m0 p5 d. b K# e/ h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z5 W- v$ H% h4 D* h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9 D) L Z# l& w
% v% L4 J% s1 }4 A4 y2 Z& v9 W: ~1 D0 U& Z& L
& ]/ i5 }7 Z& U6 P0 _" n9 v
2 x }% W0 G( d& c7 Y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E- f+ p8 c- q6 S" L, M, Q H) p4 m; d
& I4 P" v+ |8 i7 k
# Q$ `, J7 `- c9 X' @ K. h! |' L# V7 c _
0 a1 G0 r' g; @: x: i3 u0 K
J2 M& K1 D7 j$ B+ D( C0 C5 D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7 R9 T4 O9 B- e u; F' ~( N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o) L0 e6 o' f. n; h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2 ` h5 k' V; {* {* q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 s, G# x8 w1 q" R4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 x5 X$ H5 C4 t6 k |5 h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2 n8 y! l3 m) }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t: f6 L% v4 O; T% F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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