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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生祭拜 罪增祖先

殺生祭拜 罪增祖先

問:婆婆家數十年來養育雞、鵝,每逢年節必宰殺祭祀神明祖先,請問為了祭拜而殺生就不犯戒嗎?祭拜後再食用罪業較輕嗎?不知該如何勸說與自處。

福報禪師答:為了祭拜而殺生,如果殺生者沒有受戒,就沒有犯不犯戒的問題,但是犯不犯戒並不是重點,難道沒有受戒就可以任意殺生嗎?

《地藏經》提到:「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譬如有人從遠地來,絕糧三日,所負擔物,強過百斤,忽遇鄰人,更附少物,以是之故,轉復困重。」

這是說明殺生祭拜不但沒有利益於祖先,而且還給所祭拜者帶來罪緣,就像一個餓了三天的人,肩上原本就挑了百斤重擔已走不動了,半途有人再加給他重物一樣,何況是食用?

然而三牲五禮是老一輩的人對拜神祭祖最高、而且唯一做得到的虔敬行為,尤其妳婆婆家數十年來皆如此,如果沒有特別的因緣或啟發,一時不容易轉變觀念,做為媳婦的妳,雖知這是傷害另一類生靈的行為,但恐怕不宜直接勸說,否則易傷和氣。

你可以誦經回向,或在閒聊時多講一些因果故事,如果他們願意看書,佛教因果故事是很好的選擇,讓家人了解法會經典的功德,比殺生祭拜來得清淨而且有效,以循序漸進方式導正觀念。

布施供養 須看對象

布施供養 須看對象

問:常在公共場所看到托缽的出家人,因為對佛教不很了解,分不清他們是不是騙人的,曾聽到弘法節目說「真布施不怕假和尚」,不知如何看待?

福報禪師答:《佛說四十二章經》提到供養的觀念:「…飯惡人百,不如飯一善人,飯善人千,不如飯一持五戒者,飯持五戒者萬,不如飯一須陀洹,飯百萬須陀洹,不如飯一斯陀含,飯千萬斯陀含,不如飯一阿那含,飯一億阿那含,不如飯一阿羅漢,飯十億阿羅漢,不如飯一辟支佛,飯百億辟支佛,不如飯一三世諸佛…。」

供養僧侶的目的,在讓僧侶有健康色身、足夠淨財及各種資源,去從事濟世利人的弘法事業,僧侶則是集合社會大眾的小資源成為大資源、小發心成為大力量,作為造福人群的媒介,所以經典告誡我們,布施供養對象的重要,你供養一個利濟世界的菩薩行者,比供養千萬個功力深厚卻只顧自己修的自了漢,來得有功德,這是我們對布施供養應有的認識。

所謂「真布施不怕假和尚」,指的是布施時我們應心持平等,不去分別這位僧侶修持的高低。至於假扮出家人化緣,如果已知是假冒的還去布施,則連福德都沒有,因為對方可能心存不良,把布施花在不正當的事情。

有心布施供養,建議找有組織、弘法事蹟的正法道場,如此既能達成供養的心願,又不用擔心受騙,並可確定一己之力能造福多數人,結廣大善緣。

佛法释疑

第1篇: [轉貼]弘一法师   佛法释疑


There have been quite a lot of misunderstanding about Buddhism amongst people who are educated, and have very strict scientific education.  This article by Li Shu Tong, the well-respected famous poet, musician, painter... who became Venerable Dharma Master Hong Yi at the peak of his life, should be able to clarify some of the wrong belief held in the society about Buddhism.



佛法十疑略释
                                       弘一大师

                            戊寅十月六日在安海金墩宗祠讲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但对于佛法而起之疑问,亦复不少。故学习佛法者,必先解释此种疑问,然后乃能着手学习。以下所举十疑及解释,大半采取近人之说而叙述之,非是讲者之创论。所疑固不限此,今且举此十端耳。

  一、佛法非迷信

  近来知识分子,多批评佛法谓之迷信。

  我辈详观各地寺庙,确有特别之习惯及通俗之仪式,又将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内,谓是佛法正宗。既有如此奇异之现相,也难怪他人谓佛法是迷信。

  但佛法本来面目则不如此,决无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仪式庄严,规矩整齐,实超出他种宗教之上。又佛法能破除世间一切迷信而与以正信,岂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

  故知他人谓佛法为迷信者,实由误会。倘能详察,自不至有此批评。

  二、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宗教,此说不然。

  佛法与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兹不详述。应知佛法实不在宗教范围之内也。

  三、佛法非哲学

  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哲学,此说不然。

  哲学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测而得之某种条件即谓为真理。其结果,有一元、二元、唯心种种之说。甲以为理在此,乙以为理在彼,纷纭扰攘,相非相谤。但彼等无论如何尽力推测,总不出于错觉一途。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见象之形状,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谓是为象之全体。故或摸其尾便谓象如绳,或摸其背便谓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谓象如地。虽因所摸处不同而感觉互异,总而言之,皆是迷惑颠倒之见而已。

  若佛法则不然,譬如明眼人能亲见全象,十分清楚,与前所谓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因佛法须亲证“真如”,了无所疑,决不同哲学家之虚妄测度也。

  何谓“真如”之意义?真真实实,平等一如,无妄情,无偏执,离于意想分别,即是哲学家所欲了知之宇宙万有之真相及本体也。夫哲学家欲发明宇宙万有之真象及本体,其志诚为可嘉。第太无方法,致罔废心力而终不能达到耳。

  以上所说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学,仅略举其大概。若欲详知者,有南京支那内学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一卷,可自详研,即能洞明其奥义也。

  四、佛法非违背于科学

  常人以为佛法重玄想,科学重实验,遂谓佛法违背于科学。此说不然。

  近代科学家持实验主义者,有两种意义。

  一是根据眼前之经验,彼如何即还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是防经验不足恃,即用人力改进,以补通常经验之不足。

  佛家之态度亦尔,彼之“戒”“定”“慧”三无漏学,皆是改进通常之经验。但科学之改进经验重在客观之物件,佛法之改进经验重在主观之心识。如人患目病,不良于视,科学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则努力医治其眼以求复明。两者虽同为实验,但在治标治本上有不同耳。

  关于佛法与科学之比较,若欲详知者,乞阅上海开明书店代售之佛法与科学之比较研究。著者王小徐,曾留学英国,在理工专科上迭有发见,为世界学者所推重。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创立新理论解释佛学,因著此书也。

  五、佛法非厌世

  常人见学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与世人罕有往来,遂疑佛法为消极的、厌世的。此说不然。

  学佛法者,固不应迷恋尘世以贪求荣华富贵,但亦决非是冷淡之厌世者。因学佛法之人皆须发“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乐为苦乐,抱热心救世之弘愿,不惟非消极,乃是积极中之积极者。虽居住山林中,亦非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学以预备将来出山救世之资具耳。与世俗青年学子在学校读书为将来任事之准备者,甚相似。

  由是可知谓佛法为消极厌世者,实属误会。

  六、佛法非不宜于国家之兴盛

  近来爱国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彼等谓佛法传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与爱国之行动相妨碍。此说不然。

  佛法实能辅助国家,令其兴盛,未尝与爱国之行动相妨碍。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国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统一兴盛其国家。其后婆罗门等旧教复兴,佛法渐无势力,而印度国家乃随之衰亡,其明证也。

  七、佛法非能灭种

  常人见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灭种。此说不然。

  信佛法而出家者,乃为僧尼,此实极少之数。以外大多数之在家信佛法者,仍可婚嫁如常。佛法中之僧尼,与他教之牧师相似,非是信徒皆应为牧师也。

  八、佛法非废弃慈善事业

  常人见僧尼惟知弘扬佛法,而于建立大规模之学校、医院、善堂等利益社会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学佛法者废弃慈善事业。此说不然。

  依佛经所载,布施有二种,一曰财施,二曰法施。出家之佛徒,以法施为主,故应多致力于弘扬佛法,而以余力提倡他种慈善事业。若在家之佛徒,则财施与法施并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作种种慈善事业,近年以来各地所发起建立之佛教学校、慈儿院、医院、善堂、修桥、造凉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钱、施棺等事,皆时有所闻,但不如他教仗外国慈善家之财力所经营者规模阔大耳。

  九、佛法非是分利

  近今经济学者,谓人人能生利,则人类生活发达,乃可共享幸福。因专注重于生利。遂疑信仰佛法者,惟是分利而不生利,殊有害于人类,此说亦不免误会。

  若在家人信仰佛法者,不碍于职业,士农工商皆可为之。此理易明,可毋庸议。若出家之僧尼,常人观之,似为极端分利而不生利之寄生虫。但僧尼亦何尝无事业,僧尼之事业即是弘法利生。倘能教化世人,增上道德,其间接直接有真实大利益于人群者正无量矣。

  十、佛法非说空以灭人世

  常人因佛经中说“五蕴皆空”“无常苦空”等,因疑佛法只一味说空。若信佛法者多,将来人世必因之而消灭。此说不然。

  大乘佛法,皆说空及不空两方面。虽有专说空时,其实亦含有不空之义。故须兼说空与不空两方面,其义乃为完足。

  何谓空及不空。空者是无我,不空者是救世之事业。虽知无我,而能努力作救世之事业,故空而不空。虽努力作救世之事业,而决不执着有我,故不空而空。如是真实了解,乃能以无我之伟大精神,而作种种之事业无有障碍也。

  又若能解此义,即知常人执着我相而作种种救世事业者,其能力薄,范围小,时间促,不彻底。若欲能力强,范围大,时间久,最彻底者,必须于佛法之空义十分了解,如是所做救世事业乃能圆满成就也。

  故知所谓空者,即是于常人所执着之我见打破消灭,一扫而空,然后以无我之精神,努力切实作种种之事业。亦犹世间行事,先将不良之习惯等一一推翻,然后良好之建设乃得实现。

  信能如此,若云牺牲,必定真能牺性;若云救世,必定真能救世。由是坚坚实实,勇猛精进而作去,乃可谓伟大,乃可谓彻底。

  所以真正之佛法先须向空上立脚,而再向不空上作去。岂是一味说空而消灭人世耶!

  以上所说之十疑及释义,多是采取近人之说而叙述其大意。诸君闻此,应可免除种种之误会。

  若佛法中之真义,至为繁广,今未能详说。惟冀诸君从此以后,发心研究佛法,请购佛书,随时阅览,久之自可洞明其义。是为余所厚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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