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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3 01: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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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大義滅親舉報「志雲幫」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312/3/gzmo.html) S/ w3 q$ }' ^
([url=]星島日報
" k) q0 y1 \) D% |[/url]報道)廉署調查無線電視涉貪污「志雲幫」,案中疑有高層以權謀私,串同下屬違規批出大量製作合約,給「自己人」的廣告製作公司,以圖詐騙無線及藝員,涉款近一千萬元。無線最高管理層三個月前查悉有人員所用的「蠱惑」招數,決定清除電視台大毒瘤,「大義滅親」向廉署舉報,成功瓦解「志雲幫」五人,扣查四十小時後,至昨晚准保釋候查。記者:徐曉伊: o" M3 f$ d: y5 j9 v5 V
無線管理層揭發內部有貪污集團,遂向廉署舉報有高層及助手涉利用職權謀取利益,廉署接報後曾派「狗仔隊」跟蹤監視多名無線人員,至前日採取行動,拘捕無線業務總經理[url=]陳志雲: b) }2 h1 `, K) B" g' z
[/url]等五人,經被扣查四十小時後,昨晚才准各人保釋,陳志雲等各自離開廉署時都神情憔悴,沒有發言。6 S4 Q' q4 U" p$ N4 {# t6 \! a: h2 j
廉署「狗仔隊」連月跟蹤
( o a- C/ v- D0 r9 q+ q 被捕五人分別為無線業務總經理陳志雲(五十一歲)、節目監製錢國偉、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藝員寧進及陳志雲私人助手叢培崑,他們獲准有條件保釋外出候查,惟廉署發言人卻拒絕透露各人的保釋條件和返回廉署的報到日期。
% C X* o+ {: \9 L4 E7 @9 _" F 消息稱,廉署三個月前接獲無線管理層的舉報,指內部疑有高層人員串同助手和下屬集體貪污,廉署專責調查公營機構貪污行為的執行組C組接手,主管蘇永強部署調查行動,並曾派出「狗仔隊」跟蹤陳志雲及多名涉案者,惟在狗仔隊跟蹤行動中,涉案者仍懵然不知。
+ Q, q/ l6 D3 ?/ e% W. s4 c+ Y 多份逾20萬合約違規無投標
0 \& r* u, a y3 @, H: ?$ @ 調查人員經從各方搜集資料調查,發現無線批出製作節目工程合約,一直有嚴格規定和指引,凡不超過二十萬元合約,可由業務主管自行批出,不須向上級請示和投標;但超過二十萬元的合約,必須經過投標程序,但有人卻不依從指引辦事,違規批出多單大大小小合約。
! V) h% B$ r' j8 J! @* e5 H# U 消息又稱,有高層人員總攬製作節目工程合約的批核,涉以權謀私,疑透過私人助手開設空殼廣告製作公司,然後指示下屬的業務主管,無論大小工程合約,都沒經過投標,包括超過二十萬元工程合約,都批給自己人的公司,再判上判給其他製作公司,無本生利從中賺取利潤。) P# Z4 r7 s; d9 l6 ~4 d, B
勁抽藝人三至五成血汗錢5 p" k7 T& S" o! ?' [
同時,有人疑利用職權隻手遮天,逼令旗下藝員和歌手,免費或低酬勞出席活動,從中「落格」抽取三至五成的藝人血汗錢,估計近多年來涉款近一千萬元。
7 T3 e8 A, @/ C/ B, O 消息指出,無線管理層發覺近年沒有工程合約投標活動,大為奇怪,於是查核帳目和合約,發現大小合約都是判給相同的廣告公司,而且與一名高層的私人助手有關,疑內部有貪污集團,決心清除毒瘤,遂在三個月前向廉署舉報。( U, l0 S, Y+ n6 \7 L
廉署前日清晨採取代號「威遠」行動,拘捕陳志雲等五人,檢走大批文件。據稱,陳志雲與陳永孫涉嫌收受由廣告公司董事提供的利益,以協助他取得電視台製作多項綜藝節目服務合約。另外,陳志雲與錢國偉涉嫌貪污,要求多名電視台藝員,以較低收費在有關廣告公司製作的綜藝節目中表演。
# E T @% n& L+ {. f: g 陳志雲在北角廉署總部被扣留四十小時,獲准保釋外出,昨晚十時二十分離開廉署,恰巧「六嬸」方逸華亦在灣仔會展看完表演,亦乘車離開。而其他四人亦先後獲保釋,各自乘車離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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