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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Justin_lun
First thanks your response.
假定在新天新地中還有自由意志, 可是撒旦已被扔到了地獄受罰﹐而世上的一切罪也被滅了。一切都只得善和美, 回復像亞當, 夏娃時的樂園一樣, 唯一唔同的是沒有了撒旦和罪,  咁自由意志的用處是什麼呢?
那麼, 若然撒旦在亞當, 夏娃時, 神就把牠消滅, 那不就是有自由意志的新天新地嗎?
to Justin_Lun
在網上找到有關預定論的講論, 似乎作者是反對自由意志的:

預定論

一、關乎預定的爭論
        「預定」的是基督教信仰中極具爭論的教義,在討論這個觀點中,「加爾文派」(Calvinist)及「亞米紐斯派」(Arminian)勢成水火,各不相讓,因此在本來合一的基督教會中產生了分裂的現象,似乎最好的處理方法莫過於把它忘記得一乾二淨。

        然而,奇怪的是,保羅在聖經中卻相當重視「預定」的教義,他既不為這題目大大爭論,也不覺得尷尬;他既不被此題目困擾,也不以它為恥。他只是簡單地接受這個教義,並把它當作是福音一個不可或缺的部份來闡釋。當他用這個教義來教訓人的時候,他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幫助信徒看見救贖恩典的偉大,並藉此感動他們,激發他們敬拜,且在生命上作出相稱的回應。(參羅八28-十一36;弗一3-14;林前一20-31;帖前二13-14;提後一9-10)



二、預定的重要
        保羅因著預定的思想,向門徒發出讚美的邀請:「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一3-6)

        保羅因著預定的思想,為信徒帶來確據和激勵:「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3-34)

        保羅把預定視作勸誡的倫理基礎:「所以,你們既是上帝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西三12)

        保羅把我們希望能避而不談的「預定」主題,視作崇拜、信仰確據和聖潔生活的動力和重心,由此可見,「預定」是我們必需正視的課題。「預定」教義是關乎到上帝的旨意最深入的奧祕,是深奧的理論,聖經中有關揀選的教義,是要使基督徒謙卑、有信心、喜樂和活躍。但倘若信徒誤用這教義的話,則會成為他們的絆腳石,他們持守並傳揚揀選的教義,自己反而變得驕傲、狂妄、苟安和怠惰。因此,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警告說:「永遠的揀選,上帝藉此預言一些人得救,一些人滅亡」(3.21標題)。

        為何必需重視「預定」呢?加爾文指出,永恆的揀選是必要的,他說:「在實際的生活處境中,生活之約並非平均地向所有人傳講,而在所有聽聞福音的人中,亦並非所有人聽的都是一樣。」(3.21)(這就避免了「我當日/今日唔信主是由於我聽得不清楚!」「我沒有聽過!」的藉口)

        加爾文指出:「關於預定論,其本身是極為複雜的,由於人的好奇心,更使這問題困惑難解。人的好奇心是不受任何約束的,它之走入迷途,逍遙於本身範圍之外,恰像是決心不許上帝保留著任何奧秘似的。我們既然看見許多犯了這種僭妄自大之罪的人……當他們追究預定論的時候,他們就是深入上帝智慧的極隱秘處……凡祂所定意要啟示給我們的奧祕,祂就用自己的話啟示出來;而按照祂的預知,只有這些奧秘才和我們有關,或於我們有益的……讓我們首先記在心裏,我們若要在上帝所啟示的話語以外求了解預定論,乃是表示我們的愚笨」(3.21.1-2)

        雖然如此,加爾文卻不認為我們應該放棄對預定論的了解,而認為我們必須持嚴謹的態度在上帝許可的範圍內認識預定論。他指出:「另一些人,為要糾正前面所提到的僭(音:Jim)妄的罪,認為最好是矢口不談預定論……他們的謙虛態度是可贊許的……然而他們的過份謙抑鮮能對人的思想發生影響,因為人心對不合理的限制,必不願意服從。」(3.21.3)加爾文主張要在上帝的話以內尋求認識預定論,他說:「凡於我們有益的,必須知道的,聖經都不遺漏……因此,凡經上有關預定論所宣佈的,我們不得向信徒隱蔽,否則我們若不是從他們奪去上帝的恩眷,就是否定聖靈。」(3.21.3)



三、預定論的觀念
        「預定」常與「揀選」有關,而「揀選」在聖經中是指從一些現有的可能選擇中,挑選出某人或某物來。聖經中記載上帝為自己揀選一些人,去完成一些特定的使命,享受一些預先定旨的特權,當中的揀選意義是一樣的。加爾文為「預定」作出定義,他說:「所謂預定,乃是上帝的永恆旨意,就是上帝自己決定,祂對世界的每一個人所要成就的。」(3.21.5)

        無論在理論上和實際處境上,聖經都告訴我們,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會得救,只有一部份(即有限)的人會得著拯救,故此,這「有限」的人能夠得著拯救恩,並不在於他們有任何特殊的條件,而完全是神「揀選」的恩典,其「主權」的拯救。加爾文說:「上帝藉著祂的預定,揀選了某一些人,叫他們有生命的盼望,對另一些人,則判定歸於永遠的死亡。」(3.21.5)他又引用以色列人的蒙揀選作為佐證:

        「至高者將地業賜給列邦,將世人分開,就照以色列人的數目立定萬民的疆界。耶和華的分本是他的百姓;他的產業本是雅各。」(申 32:8-9)

        「因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領你出了埃及」(申 4:37)

        「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申 7:7-)

        「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上帝。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申 10:14-15)

        「他為我們選擇產業,就是他所愛之雅各的榮耀。〔細拉〕」(詩 47:4)

        「你當知道,耶和華─你上帝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申 9:6)

        「你們當曉得耶和華是上帝!我們是他造的,也是屬他的;我們是他的民,也是他草場的羊。」(詩 100:3)

        「他僕人亞伯拉罕的後裔,他所揀選雅各的子孫哪,你們要記念他奇妙的作為和他的奇事,並他口中的判語。他記念他的約,直到永遠;他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詩 105:6, 8)

        「因為他們不是靠自己的刀劍得地土,也不是靠自己的膀臂得勝,乃是靠你的右手、你的膀臂,和你臉上的亮光,因為你喜悅他們。」(詩 44:3)

        「以耶和華為上帝的,那國是有福的!他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那民是有福的!」(詩 33:12)

        「耶和華既喜悅選你們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棄你們。」(撒上 12:22)

        「你所揀選、使他親近你、住在你院中的,這人便為有福!我們必因你居所、你聖殿的美福知足了。」(詩 65:4)

        「耶和華要憐恤雅各,必再揀選以色列,將他們安置在本地。寄居的必與他們聯合,緊貼雅各家。」(賽 14:1)

        「你是我從地極所領〔原文是抓〕來的,從地角所召來的,且對你說:你是我的僕人;我揀選你,並不棄絕你。」(賽 41:9)

        「耶和華必收回猶大作他聖地的分,也必再揀選耶路撒冷。」(亞 2:12)



        從加爾文的預定論看法中,發展了三條對預定論的看法:

1. 絕對預選論(Supralapsarianism)-即常稱的「雙重預定論」(Double Predestination)
        A.    上帝定旨揀選拯救某些人,拒絕某些人

        B.    上帝定旨創造人

        C.    上帝定旨容許人墮落

        D.    上帝定旨拯救已蒙揀選的人,同時容許其他人滅亡

        絕對預選論認為在邏輯次序(logical sequence)上,救贖是創造計劃的一部份(弗一4),由於上帝是無所不知的,祂「預知」始祖亞當會運用其自由去犯罪,故此祂在創世以先已經為人預定了救贖的計劃。上帝首先定旨揀選拯救某些人(並非按人的內在或外在質素),拒絕某些人,然後才定旨創造人,包括祂定意要救的和不會救的人,上帝又容許人墮落犯罪,最後又按其所預定的拯救那些已蒙揀選的人,也同時容許其他不被揀選的人滅亡。(困難是,既然這樣,上帝為何還要創造那些未蒙揀選的人呢?)故此,上帝的揀選是兩方面的,就是對於墮落的人類而言,上帝預選部份的人得著拯救,上帝又預選其他的人滅亡,上帝的拯救計劃只是為了拯救蒙揀選的人而言,而並非為了全人類。



2. 有限救贖預選論(Infralapsarianism)
        A.    上帝定旨創造人

        B.    上帝定旨容許人墮落

        C.    上帝定旨揀選拯救某些人,拒絕某些人

        D.    上帝定旨為蒙揀選的人預備救恩

        有限救贖預選論把創造和救贖視作是兩個不同的計劃,他們認為上帝先創造了人,然後人墮落犯罪,上帝才為人預備救恩和作揀選。若說上帝先定旨創造人,然後再揀選的話,那麼,上帝的創造計劃也算是失敗的。



3. 無限救贖預選論(Sublapsarianism)
        A.    上帝定旨創造人

        B.    上帝定旨容許人墮落

        C.    上帝定旨為人類預備救恩(unlimited atonement)

        D.    上帝定旨揀選某些人得拯救,拒絕某些人在救恩門外

        這種觀點困難最大,上帝的救贖計劃是完全被動的,上帝的主權亦並非絕對的,上帝的創造計劃並非全盤一貫的。這個觀點與前兩者的分別在於上帝救恩的範圍(絕對預選論及有限救贖預選論認為上帝的救恩只是為那些蒙揀選的人而設),無限救贖預選論則是為全人類預備的。問題是,持這樣的觀點的話,否則,上帝的拯救是失敗的,因為在實際的處境上,上帝的拯救計劃(即:拯救全人類)是不成功的。



四、各類預定論的評論
1. 有限救贖預選論
        有限救贖預選論認為上帝先創造了人,然後才為某些人預備救恩,這有點小看了上帝的智慧和主權。按著上帝的屬性,祂是全能和全知的,所以上帝在創造之時理應已掌握一切萬事,上帝不需要因為人墮落了才為人預備救恩,上帝可以早在未創造以先已預備好祂的救贖計劃,而上帝是有絕對的主權的,故此,祂可以仍然創造一些祂不會拯救的人,正如上帝明知人會犯罪墮落仍是要創造人一樣。



2. 無限救贖預選論
        無限救贖預選論認為救恩是為全人類而設。雖然救恩足夠全人類所用,上帝卻定意去揀選某些人得拯救,這意味著那些被揀選的似乎有一些因素值得上帝去揀選他們,而其他被棄絕的人則因為沒有那些因素而被拒於救恩門外,這顯然是不公平了。若說絕對預選論對那些不被揀選的人不公平,那無限救贖預選論也不見得很公平,再者,既然那些不被揀選的最終也得不到救恩,救恩為他們而設也是沒有意義了。



3. 絕對預選論
        絕對預選論認為上帝按著自己的主權揀定了某些人,不是因為他們有什麼可以值得被揀,而全是因為上帝的恩典,這實是揀選中最公平的方法,就是按上帝自己的心意去決定,而上帝怎樣去揀選則不是人可以過問的,豈不知人不過是泥土,上帝才是陶匠(羅九20-21),人可以做的只是欣然接受上帝所賜的一切,包括創造和救恩。整本聖經中都顯示出上帝是一位獨行其事,作揀選的上帝,由最初揀亞伯、到亞伯拉罕、到以色列、到保羅等,都顯明上帝是不用按任何規則作揀選,只按祂的主權行事。



五、加爾文看預定論
1. 公平的問題
        有些人認為絕對預定的觀念反映出上帝很不公平,他們主張上帝是預見他們的行為,才揀選他們得著救恩。加爾文指出,這正是上帝的主權所在,上帝完全是按照祂自己的主權去作出決定,並不受其他因素所影響,人也不能質疑為何上帝這樣揀選,因為人根本無權過問上帝的作為,加爾文說:「我們不必究問亞伯拉罕的後人在那些方面勝過別的民族,除非是上帝的特殊恩眷。讓這些人自問,他們為甚麼是人,而不是牛馬;當上帝按自己的形像造他們時,祂本有權造他們為狗。難道這些人要讓禽獸來同上帝爭論牠們之被造為下等動物是不公平的?」(3.22.1)

        加爾文認為上帝的絕對揀選是相對下最公平(relatively fair)的方法,他引用保羅的話說:「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毫無瑕疵」(弗一4-5)。他解釋說:「說他們是從創立世界以前即被揀選,正是撇開了一切關於人的功勞的思想」,並且上帝揀選我們,使我們成為聖潔,而不是預見我們會聖潔才揀選我們,他又引用保羅的話說:「上帝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提後一9)。



2. 靠行為 vs. 靠恩典
        主張預知的人認為人的得救在乎個人的德行,他們認為上帝是揀選那些配得受恩典的人。加爾文引保羅的說話反駁說:「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上帝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上帝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羅九11-13)加爾文指出:「倘若他們兩兄弟的區別是由於預知的影響,保羅就不必提到時間了。若是雅各的被揀選是根據他以後將有的德行,那麼保羅說他還有生下來……又加上『善惡還沒有作出來』那句話,也是不必要的」。(3.22.4)



3. 救贖的有限性
        在救贖的有限性來看,救恩只是給與那些上帝所揀選的人,而不可能是為全人類而預備的(我們從理論上和實際上均發現如此),這並不是上帝的吝嗇或救恩的效用性問題。因為若果我們想當人犯了罪之後,本來全人類都要進入永死之中,但因著上帝的慈愛,祂預先揀選了某些人,使他們能得到上帝這特別的恩典。對於這些蒙揀選的人來看,上帝的救贖才有意義。

        正因為救恩完全是上帝的主權和恩典,人便不能抗拒,這正好與亞民念主義持相對的論點,因為是上帝所揀選的,自然在這位無所不能的上帝面前,事情當然會如祂所願而發生,包括了人的得救,人根本是沒有自由去作抉擇,連人所作的決志也是在這位上帝的掌握之中。不但如此,上帝也必會保守他們不致失落救恩(約六37)。



六、預定論產生的問題
1. 揀選與佈道
        有些人問,既然一切都是由上帝去「命定」,人還要去傳福音嗎?加爾文主義並不是宿命主義,因為雖然上帝已掌握萬事的發生,但人總不能知道萬事背後的計劃怎樣,不然我們也能作上帝了,正因為我們不知道那人是否上帝所揀選的,我們就當以感恩的心來向他傳福音,因為能與上帝同工是莫大的福氣。

        揀選不但沒有削弱佈道的意義,反而成為支持佈道的根據,因為只有藉著佈道,才能達到揀選的目的。只有蒙揀選的人能透過福音的傳揚而得救,這裏的意思不是說,有些本來可以進天國的人被拒諸大門外;相反,它的意思是說,本來沒有人能進天國,但有些人藉著信心,卻得以進入天國。

        保羅說:「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除非上帝「呼召」他,否則福音永遠不能進入人的心裏,他也永遠不能相信;另一處經文又指出,上帝只呼召那些祂所揀選的人:「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羅八30)。若沒有揀選,就沒有呼召,更沒有悔改,那麼一切佈道活動都變為徒然。

        為何仍要傳福音呢?由下列四個因素:

1.     每個人都犯了罪,是有罪的,因此需要基督(羅三19-26;徒四12);

2.     對每一個相信祂的人而言,祂是完全的救主,能滿足人一切需要(約三16;徒十三39;羅一16;來七25);

3.     上帝仁慈地邀請每一位需要祂的人來到祂面前,得享平安(太十一28節;約六37;啟三20);

4.     上帝發出明確的命令,凡聽見福音的人,都應悔改,相信基督的名(徒十七30;約壹三23)。

        因此,我們可以說,傳福音是基於服從基督的命令(太廿八19),在祂的愛的激勵下(林後五14),傳揚福音。我們不可以猜測那些來相信的朋友是否已蒙揀選(那是我們不應管的事),我們只要單單顧念到人人都需要基督,然後盡一切所能,以摯誠的基督徒愛心,藉看我們的見證和禱告,滿足他們的需要。



2. 預定與自由意志
        反對預定論的人認為,上帝對人並沒有甚麼特別的旨意,人既有自由意志,他就可以規劃自己的命運,上帝只是按人的功過對待他。「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帖前四3-4)

        另一個反駁預定論的理據是,究竟亞當(甚至全人類)的墮落是否出於上帝的預定?加爾文回應說,正因為「亞當的墮落竟牽涉到這許多民族它們的後裔都陷於永遠的死亡中,這事要不是上帝的旨意,又如何可能呢?」(3.22.13)若沒有棄絕,就不會有揀選,他補充說:「這誠然是一個可怕的天命……上帝在創造人以前即預先知道人最後的命運,並且祂之所以預先知道,是因為這是祂自己所命定的。若有人於此處攻擊上帝的預知,……我們怎能以天上裁判主的預知來作為指責祂的根據呢?」(3.22.13)人是沒有理由向上帝爭吵的,當人向上帝爭論時,人不能把自己甘心樂意所犯的罪壓下去,而把責任推給上帝,聖經說:「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上帝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嗎?」(參羅九20-21)。

        既然是出於上帝的預定,我們可否對某人說:「你的不信是由於上帝注定你滅亡!」呢?加爾文回應說:「這種說法,非但慫恿懈怠,而且鼓勵為惡。」(3.22.14)他引用奧古斯丁的話說:「若有上帝賜恩幫助,一個人可以因人的警告而獲益,然而上帝也不必藉人的警告來幫助人……當祂施行拯救時,人的自由意志絕對不能拒絕……正因為我們不知道誰屬於預定,或誰不屬於預定得救的人當中,所以我們當熱烈地盼望一切人的拯救。我們所遇到的無論是誰,都當努力他分享平安。」(3.22.14)

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 ... predestination.html
其實這些論述在網上是極多的﹐反對跟支持的都有﹐但完全合乎聖經本意的卻極少﹐所以小弟儘量不去用﹐以下這個就是其中之一﹐它說明了預定論跟自由意志可以並全﹐(小弟反對的是宿命論﹐不是預定論﹐以下文章中列明了兩者的分別。)但當中仍有不足﹐可以姑且一看﹕
URL:http://www.chinese-goodnews.org/books/qa_book3/4.htm

「如果上帝是無所不知,當時夏娃選擇吃善惡樹上的果,祂應該早已預知;但聖經卻說上帝會給每個人自由選擇權,上帝既然已經預知夏娃會吃善惡果,當時的夏娃又何來自由權呢?因為夏娃也就注定要吃了嘛!」—海外署名大衛的聽眾來電郵作以上提問。

   這個問題涉及了神「預定」和「預知」的神性。神的確無所不知,他豈會不知道夏娃將會吃樹上的禁果呢?不過,神雖然「預知」她會吃禁果,卻沒有「預定」了她的行動。換句話說,夏娃並非注定要吃的,神只是預知這件事的發生而已。聖經明明告訴我們,神在創造人的時候,賜給人自由意志;如果神「預定」夏娃要吃這禁果,這當然沒有自由意志可言了。但神的「預知」並不干涉夏娃以自由意志作出吃禁果的行動,換言之,人類是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上責任的。

   在分析這問題(神預知也預定,人還有自由權嗎?)時,我們可以這樣看,神的預知和人的行為就像兩條向著同樣方向的平行線,方向相同,所達到的結果也會是一樣;但兩條平行線是永遠不會相交的,意思是神的預知並不會干預人以自由意志所作出的行動。所以人所做的並不等於「照著神所知道的去做」,更不是受「神所控制」的。有一位基督徒哲學家舉了一個比喻來解釋神的預知和人的自由意志,他說︰「假如一個天才科學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想進一步知道大戰的結果,便走到時光隧道中,進入未來,從未來的報章和歷史文獻中,得知了整個世界第二次大戰的經過,然後又通過時光隧道,回到原來的時間,從新聞片中看到了希特拉不可一世的神情,只有暗笑,因為他已經預知他們的結局。這位科學家雖然預知了,但卻沒有加以干涉,戰爭中的人仍然以自由意志作出他們的殘暴行為。所以預知只是超過世界的人事物,卻沒有命定每一個人的命運和自由。」

   那麼,神的「預定」又是什麼呢?聖經以賽亞書46:10說︰「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很明顯的,神在起初就已經立下末後的事,祂的「預定」是祂整個計劃的基礎,包括了祂的創造及對人類的整個救贖計劃,像以弗所書一︰11說的︰「我們也在他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預定論」和「宿命論」常常被人混為一談,其實兩者之間有著極大差別!「宿命論」認為凡事都已經被注定,人已經不能用行動來改變命運;而「預定論」卻認為所有事情雖然已經由神命定,但人仍然要為他的行為負責任。舉例來說︰猶大因為貪財,出賣耶穌,最後落得上吊自殺的收場。在逾越節晚餐中,耶穌曾經對門徒說︰「人子固然要照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路加二十二︰22)。在神預定的救贖計劃中,神預知了猶大將要出賣耶穌的行為,但祂並沒有預定猶大一定要犯罪;猶大完全因為濫用神所賜的自由意志,耶穌的預言並沒有喚醒他的良知,他繼續只顧賣主求財,所以他要為自己所作的完全負起後果!

   也許發問的朋友會繼續問,神既然預知我們犯罪,祂是否在「未創世之前」就知道我們會犯罪呢?祂為什麼還要創造人呢?首先,我們要先承認我們不是神,單憑人有限的思想實在無法全盤瞭解神的作為。但我們從神學家奧古斯丁的辯說中可以得到一些啟發,奧古斯丁說︰「神在永恆中看一切的「時間」都是「現在」,並沒有「過去」或「未來」,所以不可以說神在事情還未發生之前,就預先知道事情的發展而任由它發展。神只會從「現在」的角度來看一切事。在這,奧古斯丁並沒有否定神對一切事情的全備知識,他只是帶出了人對時間的觀念和神完全不相同。

   究竟神是否在「未創世之前」便知道人會犯罪呢?祂因為人犯罪的緣故,早就安排愛子耶穌來到世上為罪人釘死呢?無疑的,神對我們人所謂「未來」的事情完全瞭如指掌,因為神不受時空限制。祂的全知是「同時性」的,也就是說,在同一個時間內,神知道了一切。但人類的思想卻是「連續性」的,我們的知識是逐步遞增,人往往在某些事情發展到某個程度才再作下一步的計劃。因此我們有「之前」和「之後」的觀念,也有「因果」的看法。至於神的知識既完善又不在時間局限之中,祂的計劃也必然是整體性的。神不需要逐步來決定祂的計劃,就正如以賽亞書四十六︰10說︰「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

   神雖然早就有所籌算預定,但人並非神手中的一個個木偶,美善的神造萬物時特別把焦點放在人身上,祂賜人自由意志,讓人作出對的選擇。人如果不願意選擇行善,便不能被稱為良善,他不過是被良善所規範罷了。正如一個做母親的,她要限制少不更事的幼齡孩子不能爬到廚房爐頭上玩火;孩子長大後,母親就不再用強硬態度去限制,只需要向孩子解釋和交代,因為孩子已經有明智的分辨和選擇的能力了。美善的神創造善,也給人有從善的自由意志,我們如果越軌而不遵循神美善的誡命,我們就要為我們所作的負責了。所以,人不應當說被神所注定和控制,天上的父不但不是那位專權而又無情的獨裁者,相反的,當我們犯罪時,祂是何等的痛心難過,祂甚至要設法為我們開一條挽回的路,神的愛就此向我們顯明了!

小弟還在查證自由意志的出處﹐以確保資料的正確﹐請先看以上的資料。
而這個則是一位基督徒對罪的看法﹐我覺得挺正確的﹕
URL: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religion/99-06evil.txt

====================== 聖經中罪的定義 =====================
摘要:
     字義:矢不中的,受造者沒有達到造物者所定的規範。
     本質:一種現象,義的反動,不義之謂「罪」。
     前提:有一造物者,人是他的創造物,人要倚靠造物者而存活,
           而造物者給人自由意志可以選擇要不要按其規範而行。
     結局:人類無力自救,終究引致毀滅。
     解決:耶穌替死,付上罪的代價。聖靈內住,改變犯罪的生命。
﹍﹍﹍﹍﹍﹍﹍﹍﹍﹍﹍﹍﹍﹍﹍﹍﹍﹍﹍﹍﹍﹍﹍﹍﹍﹍﹍﹍﹍﹍﹍

    想必大家都寫過程式,即使是自己的失誤,程式錯了,我們仍是毫不猶豫的
終止程式,或修改或重寫。更不用說是因電腦主機板錯誤引起的錯誤,當然更是
關機順便罵他兩句了。

    要瞭解基督教的「罪」,就要有創造者的觀念。基督教中「罪」的觀念就
與以上的狀況差不多。罪的原文是「矢不中的」,就是被造物沒有達到造物者
創造他的目標,這種狀況被稱為罪。

    要談到罪就要提到創世紀中善惡樹的記載,上帝並沒有創造出一個機器人
,他乃是選擇創造一個有自由意志的人。原因我們不能明白,但可能如我們喜
歡活生生的小孩選擇愛我們,勝於百萬台電腦機械的開口說愛我們。不管如何
他是給了我們自由選擇的能力。

    給了自由意志若不讓他有機會發揮就如同不給他一樣,就如某人出門前將
小孩綁在椅子上,將冰箱鎖起,回來後才稱讚其小孩聽話,因為他沒有亂動冰
箱裡的東西。這樣的順服是沒有太大價值的!給人自由意志,就要給人善惡樹
(一個沒有鎖上的冰箱),結果當然可能是人類犯罪(小孩犯錯),不過上帝
選擇如此,當各位要責怪上帝之前不要忘了他在選擇給人自由意志的同時也選
擇了十字架,故不要太早以為這是一膚淺輕忽的決定。不管如何,選擇犯罪的
能力與可能犯罪的機會都存在了。

    在善惡樹前,人類選擇了「知道善惡」,我在以前的文章中提過,根據希
伯來原文的意思,這「知道善惡」的意思是「以自己為判斷一切的準則」。就
是人打算以自己為上帝(真理),選擇離開上帝,不以上帝為上帝。這是最原
始的罪。

    上帝既是真理、生命與一切美善的源頭,「離開他」本身就是一種最大的懲
罰了,故您可以發現聖經中的上帝最常懲罰人的方法就是「任憑」。人因著犯
罪選擇離開上帝之後,就離開了一切真理、生命與美善。人本是被造且要倚靠
上帝的存在體,而今他既離開了支持其生存的源頭,就開始了「死亡」。不再
有能力選擇犯罪與否,只有一路錯謬下去。不再有機會,不再有盼望。

    比較大的問題是亞當犯罪與其後人何關?其實我們不知道遺傳的能力到底
有多大,不過我們從親身的體驗中感受到了聖經對人類的宣判:人人都犯了罪,
並且人人都有犯罪的趨勢。只能任錯謬擄掠而無人能靠自己達到上帝的標準(
不然亞當也不必死了,反正他不須依靠上帝就能存在)。

    羅馬書中即提到,人的罪是從宗教上的墮落開始,導致全面的敗壞。人殺
人是罪(對大家來說),因為他得罪了大多數人。但他除了得罪人之外,也得
罪了造他的上帝(因為上帝造他不是要叫他殺人的)。而聖經中的「罪」即是
指後者這種得罪上帝的「罪」不管其行為是否被人稱為「罪」。

    罪的結果乃是照人不以上帝為上帝的要求,上帝任憑人與他永遠隔離。也就
是人將與上帝以及由他而出的一切真理、美善、生命與能力隔絕,這就是地獄。
人的存在再也沒有參考點,更不用談什麼意義與價值,一切都是虛空。

    人能自救嗎?人若能自救上帝就不是人存在所必須的了。聖經中只說到上
帝將以人的良心(對不懂上帝律法的人)或他的律法(對懂得他律法的人)為審
判標準,但不管是誰,都無能靠自己滿足上帝的要求(不然與真理隔離又算得
了什麼?)。行善事嗎?那是應當的,不能用來賄賂上帝(做好事60分),做
了壞事嗎?自己都要定自己的罪(不及格)。因此人永遠無法自救(不要想平
均及格),除非有人救我們脫離這一惡性循環。

    奇怪嗎?想想平日你如何對你的創作(程式),則上帝也有權如此對待我
們。當然人的命運並不是止於如此,其餘請參閱下文。

---------------------  觀點二  -------------------------------------------

  上帝是義的本體,或說上帝是義者,上帝創造了一個有自由意志的人,人選
擇歸向上帝,就是歸向義的本體,就是義,人選擇離棄上帝就“缺乏義”,也稱
為罪,因此罪是義的缺乏或說是義的反動。

  義是永存的,罪不是永存的,罪有一天會被結束的;義是原本就存在的,因
為上帝是自有永有,罪不是原先就存在的,它是被造的人選擇離開上帝後才產生
的;罪也不是被造的,上帝不創造罪,那罪是怎麼來的呢?罪是因為人的私欲牽
引而產生的。所以義和罪不能等量齊觀,基督教並不支持原始的善惡二元論。

  義至少包括幾個部分,正直、公平、聖潔、真理和對罪的威嚴,而罪可以說
是義的反動,罪可以從義的相反來想,正直 ==> 詭詐,公平 ==> 偏邪,
聖潔 ==> 污穢,真理 ==> 虛謊,威嚴 ==> 妥脅。 這些罪還沒有講到一般法律
上所規定的罪,因為法律能規定的是『行為』,宗教上的罪卻不是這麼表面。

----------------------  觀點三  ------------------------------------

「因為世人皆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羅馬書3:23

  「原罪」一詞在聖經中是找不到的,聖經中並不認為罪是原有的、先存
的,也不是  神所創造的,罪乃是被造者因錯用自由意志而產生的。基督教
對罪的看法是從對義的反動來看,這與法律或其他宗教對於罪的
認知有非常大的差異:法津對罪的認定是局限於外在行為,殺人是罪、
強盜是罪,但忌妒、懷恨等在未構成行動以前是不算犯罪的。因此法律上對
罪的認定是非常膚淺的。而宗教對罪的看見則是高了一層次。但在所有宗教
中,則沒有像基督教一般深入根源,乃是從義的本體來看罪的問題。

  什麼是對義的反動呢?

  上帝是生命的源頭,是義的本體,他創造了人並付予自由意志,使人
與這義的本體有一高貴的對交位格,因此人可以知道義,有義完整的觀念
(但墮落後生活上卻行不出來)。但這自由意志必須受這義的約束才是真自由,否
則就不是自由而是自殺。但被造者誤用  神所付予的自由,選擇以自我為中心,欲以
自己為  神(--與  神同等),這就叫作自義(自以為義),脫離義的實質,乃在真的義上
有了虧欠,違背了上帝起初造人的目標。所以聖經中「罪」的希臘文原意有「不中靶的」
的意思。聖經中對於罪乃是以  神的位格來看,而非從永恆性來看,從未給宇宙二元論
(善惡互存直到永遠)留下任何的地步。義與罪不能等量齊觀:義是永存的、不變的,
義是  神;罪是產生的,是在被造界中、在歷史中。也因此人才得以有永恆的盼望。
所以罪乃是一種虧缺,就好像一張完整的白紙有了一塊缺損。是有,但有的是「沒有」,
是一種不存在的存在。

  以電腦程式為比喻畢竟只是比喻,既是比喻就非全真,只能取其相對的部份。其間
最大的差異在於前述的自由意志:電腦並無人所擁有的位格,當然電腦不會犯罪,
乃是人利用電腦來犯罪。但人不能以此自由意志作為推卸給  神必須間接負責的藉
乃是人利用電腦來犯罪。但人不能以此自由意志作為推卸給  神必須間接負責的藉
口。桌子不會犯罪,石頭也不會犯罪,難道人不比這些要高嗎?自由意志乃是人所
擁有如此可貴位格的絕對必須(absolute necessity)。所以絕非  神造人有bug,
乃是  神永恆計劃中的一部份。

  因此,上帝無須為罪負責。且因著他的慈愛,賜下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為人類承
擔了罪,使人類在這虧損中得以彌補與上帝之間的洪溝,再次調合和了人與  上帝
的緊張關係。「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  神兒子的死,得與  神和好,
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  神為樂。」(羅5:10-11)

  當所有宗教以禁食(或禁慾)、禱告來建立自己的功勞的時候,基督教則是以禁食
、禱告來承認自己的不足;當所有宗教以朝聖、行善來達到自己的宗教目標的時候,
在  神眼中這根本微不足道。雖然如此,並不表示基督徒不必行善,「只是不能以此
來作為誇耀自己或求得報償的方法。
網上的資料有一個極大的問題﹐就是無論是誰﹐只要有足夠財力張設﹑足夠時間準備﹑及足夠技術編寫網站﹐就可以用任何身分發表言論。無神論者可以用佛教徒身分開設佛教網站﹐撒旦教徒也可以用基督教徒身分宣揚撒旦教教義﹐沒有人知道那個才是真﹑那個才是假﹐極容易被誤導﹐所以引用網上資料時必須十分小心﹐最好能請那一方面資歷深的學者(如佛寺的法師﹑天主教的神父﹑基督教的牧師)幫忙辨別真偽﹔如果是未能肯定的資料﹐則須標明是個人意見﹐以免傳播錯誤的訊息﹐誤導他人。

lalala

那篇有關"預定論"的文章是出自" Christianstudy" 裡" 唐崇榮牧師"的講論,你說"其實這些論述在網上是極多的﹐反對跟支持的都有﹐但完全合乎聖經本意的卻極少..." sorry, 你的意思是不是說唐崇榮牧師對"得救""罪"同"救恩"的觀念與聖經本意有出入?
其實, 我真看不出他的講論有什麼問題, 可否指教一下小弟呢?
並不是如此﹐而是對於自由意志﹑預定論等具爭議性的題目﹐在基督教內也有著極多
不同的見解。小弟在此登出這兩篇文章﹐不是說這兩篇文章有問題﹐(事實上﹐這兩
篇正是少有的“合乎聖經本意”的文章。)而是因為他們的論述代表了其中兩方面的
見解﹐若詳細點看﹐就會發現以上兩篇文章仍有著不同的看法﹐而基督教內﹐是容
許不同的觀點(只要不違反聖經)同時存在的。這被視為追尋真理的方法。
我昨天去完書展回來了,今次主要是去佛教坊,當日的記事已經寫好,現在貼出來。


昨天我去了書展,這是一生人第二次去,因為本身就不太喜歡去書展,每一年都只是去漫畫展,不過今次去是為了去佛教坊及聽講座的。

之前上網看過,佛教講座是由上午10時開始的,不過該主題是『「讀萬卷經,行萬里路」佛教旅遊講座』,感覺像是介紹旅遊,所以不打算聽,只是聽其餘三個,因此我在上午10時30分才出門。

本身是打算去7-11買入場劵的,因為怕到現場買會很多人,不過當我去到入境處的地方時,又見到人數不太多,因此就直接繼續走了,之後就去到目的地入口,左邊路是持票人仕走的,要買票就去右邊,一入到去,嘩~~~原來好少人,我根本不用排隊就買到了。然後就直接去搭電梯了,其間就看到一個人舉起塊牌寫著「兒童天童直接上右邊電梯」,我當然不去啦,之後抬頭就見到一塊布寫著Hall1有甚麼東西,就見到「佛教坊」了。然後就直接上去,一入入口就有人派會場地圖給我,之後就甚麼都沒有,事後問過妹妹(她都是昨天去的,不過與朋友去),她說還有抽獎劵的,可惡呀,都沒有人派給我,我根本不知道有。她就抽中一個位於Hall2的野外動向攤檔的禮物,可以拿到一個袋及雜誌。
當拿過地圖後就直接找佛教坊的位置了,然後直接去那裏,其他地方我只是逛一逛,而其他Hall我就沒去過,整天都是留在Hall1。因為今次來的目的是聽講座及去拿結緣品(他們這樣叫佛教的免費東西),或者可以叫「請」,我當時都是聽到很多人問這些是否可以請回家?

由於每次講座的時間是1小時30分,之後就會有半小時休息(因為要交給下一個機構),所以我每次就有半小時在場內看書,由於我只是聽講座,不屬於離場,因此在每次聽完講座後在出面拿一張紙就可以再次進入會場,而我就拿了三張,因為聽了三個。
今次的佛教坊有很多機構參展,而我最主要就是徘徊在佛教青年協會、志蓮淨苑、香港佛陀教育協會有限公司、東蓮覺苑及佛教慈濟基金會(香港分會)。因為這些書籍、物品大多是免費的,其餘的就多數要錢。而當中的「佛教青年協會」我是逗留最長時間的,因為早前我聽朋友介紹去聽的皈依三寶講座就是由他們舉辦的,而且他們亦是唯一一個攤位全免的地方,內裏所有東西都是結緣品。

當我去到佛教坊時,已經遠遠見到那個蓮花的標誌了,然後我就由「佛教青年協會」開始看,當時是早上11時30分,場內所見,整個佛教坊不是太多人,主要是中年人。而且有個地方不好,就是對著熟食檔,我覺得大會安排位置不洽當,他們應該將佛教坊移去其他位置的,佛教是主張吃齋的,不殺身,但現場所見,肉食的東西就正好對著佛教坊,真的大不敬啊。

我當日下午都是吃自備的麵包,沒有肉的成份,因為昨天去的是佛教坊,又會聽講座,所以就不吃肉。

當我在看書的時候,「佛教青年協會」的人就向我講解,我亦拿了不少書,等會會貼出來,你們會去的話也可以請回家。

當時我有向他們問等會我去聽講座,是否可以再回來,是他們告訴我每次都要拿票的,而且他們又介紹我聽佛教音樂,有很多法師的演講,又拿了可愛的書籤。
之後我又問他們經文的問題以及密宗的事,他們說密宗原來是要跟師父的,而且一跟就是一世,加上他們的經文、咒語都是要經過灌頂才可以學,亦好秘密,不會公開的,而他們就屬於顯宗,公開性質的,不用跟師父,他們是說道理為主,經文反而較少。就算念經也是以普通話為主,相反密宗就是藏文及梵文,那麼我平日所念的應該就是密宗的經文了,不知道有否犯了偷經罪?

之後我見差不多到12時,就走去209~210室聽講座,離開會場向右走就到。
12時至1時30分的節目是「佛學答問」,主辦機構是佛教青年協會,入到去不算太多人,而且又是中年人居多,今次請來葉文意居士/大師?來說,不記得了,她好像是居士吧,不過她真的好厲害,任何問題都難不到她。
我們在座各人都可以將問題寫在紙上,然後交給工作人員,之後再交給一位站在葉文意身旁的人,她就負責在問題中選一些較好的來問,因為有些不洽當她是不會說給老師聽的。
我記得當時寫了四張紙,每張都寫了很多問題,不過真正給說出來的就只有幾條。
嗯,記得有一條我是問「如果我只是念經,卻不會理解經文意思,那麼會得到保佑嗎?」葉老師說會,雖然你只是好像背誦一樣,但菩薩仍然會保佑你,如果會理解意思當然更好。
我記得當時有一個人的問題不知問甚麼,但肯定聽到老師說出家人會吃晚飯??我記得明明出家人只會吃兩餐,而且是過午不吃的,為何她又會這樣說?是否每個地區的出家人都不同?
然後我又問了一條「行也是禪,坐也是禪,語默動靜體安然。隨時隨地都是禪。」,老師答得好好的,亦解釋得很清楚,不過我忘了。
之後又問了「我以前寫過一些攻擊神、佛的詩,又放上網,死後要落地獄嗎?」即是我之前在打書釘貼的「末日」、「地獄滅世」。之後老師說「只要你刪去,誠心悔過就可,當時她問我你是寫在甚麼地方,我說放了上網,她說嘩~~還要放上網,那麼有多少人看過?我都不知道,她說要盡快刪了。
之後又問了密宗及禪宗的分別,她說這方面不是她的專長,不方便答,雖然這樣說,不過她又說了很多相關的回答。
之後就不記她答了我甚麼問題了。

之後這個講座就完結了,然後就休息半小時,之後我就出去拿紙張回會場。
今次就走去「佛教青年協會」旁邊的志蓮淨苑參觀了,拿了一些書及阿彌陀佛海報以及一些影音碟,之後就去吃麵包,然後又走去聽另一個講座。
愛灑人間,主辦機構:佛教慈濟基金會(香港分會)
主要是台灣的吧,因為之前在網上有下載過mp3聽,而且他們有個叫「大愛電視台」的網站,是台灣的,事後派的禮品的地址全是台灣的。
http://www.newdaai.tv/frameset_chinese.htm

他們會的主席(不知叫甚麼好)是證嚴法師。
不過當我入去時見到的人穿的衣服覺得像空姐或酒樓的女服務員,而她們說的話亦有點怪,一開始我真的懷疑與佛教有何關係,不過聽了一會又覺得沒問題了,而當時我還未知道她們就是大愛電視台的佛教網。
不過之後都知道了,她們又表演一些手語話劇,令人很感動啊。
其中一位更說了她身為媽媽的事,說出自己怎樣改變。
事後,離開時竟然有一袋禮物拿,太好了,裏面有一本好厚的書,慈濟的月刊、書、報紙。

之後又走回會場,去了香港佛陀教育協會有限公司看書以及去了其他地方逛一逛,之後就去當日最後一次的講座了。
活出生命,主辦機構:香港佛教聯合會。
請來衍空法師主講,一開始都幾悶,不過這個講座卻是最多人來聽?當我來到時已經坐了很多人,年青人亦多了少許。
法師拿了一本書出來說,感覺像是在上課一樣,之後才開始不太悶,然後說到後來他就問我們有沒沒問題想問,不過沒有人答,之後他又繼續說了,感覺他好像不太想說書的內容吧,後來終於有人發問了。之後到了5時30分完了,法師就出來說要去替自己寫的書簽名,大部份人都拿書給法師簽名,我都有,這些書本是佛學教科書,後來變成免費。
之後我就回家了。


附圖是我當日拿的結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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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普陀山  琉璃界 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
Originally posted by 聖里斯 at 2005-7-24 11:11:
我昨天去完書展回來了,今次主要是去...
葉文意是居士。  她當然利害啦,很多人聽過她的講座後信佛,有些還後來出了家的。 星期日港台第五台的『空中結緣』是她主持的。

衍空法師的講座當然多人聽啦,他是聖一法師的弟子,而且讀很多書。  港大現在有佛學博士、碩士班都是他攪成的。 你如果見過佢請外國的出家人來講經仲嚇死你,他的英文叻到可以即時傳譯。
http://www.hkbuddhist.org/index.html
佛聯會
自由意志的出處﹕
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傳道書十一章九節)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哥林多前書十章二十三節)

這兩段經文分別出自新約及舊約﹐說明了神容許人作任何我們喜歡的事。(擁有選擇
權﹐不被干涉﹐)但同時點明一切事物皆有其後果﹐人必須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小弟身體不適﹐需暫別論壇作療養﹐日後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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