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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港男俱樂部 » [頑童俱樂部2005](保存愛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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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BOYDWAN at 2005-12-19 08:27 PM:




你、麥當勞叔叔同米奇老鼠咯.......................
佢地不嬲都小答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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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d228216 at 2005-12-19 20:30:

佢地不嬲都小答嘴啦:
我都知我"衰無過犯、面目可憎"咖喇...................
Originally posted by BOYDWAN at 2005-12-19 20:30:




連你都唔知..........C袋蒸發左???
我同佢唔係好熟嫁
Originally posted by 151515 at 2005-12-19 20:33:


我同佢唔係好熟嫁
你同佢都唔叫熟...........我地直情唔識佢咯~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決定不起訴一名檳榔西施裸露造成的猥褻行為,理由是現今社會風氣開放,裸露已不算違反刑法上猥褻罪的定義。決議不予起訴。

檳榔西施在台灣是很特殊的文化象徵,由於嚼食檳榔屬於台灣藍領工人階級的次文化,因此,從城市到鄉下,無不可見隨處擺設的檳榔攤位,尤其在各高速公路交流道下,以及省道公路旁。業者為了搶生意,無所不用其極想盡花招,從早期檳榔西施跳鋼管舞;買五十摸一下,買一百看一下;直到最後,乾脆叫西施們打扮清涼,薄紗蓋著身體,不論晴雨冷熱,三點若隱若現呼之欲出。


問題是,賣檳榔有需要裸露身體嗎?業者是賣檳榔還是賣女色?工人們買女色還是買檳榔?這其實暴露了父權文化中物化女體的霸權邏輯,將女人的身體物質化,覆以檳榔買賣的包裝外衣,實際上是一格一格路邊女體櫥窗,供給著來往的客人消費。而關鍵是檳榔西施們,雖然表面上口說是出於自願,但實際上他們不論在精神上與物質上,仍是屬於被剝削的一群。對這個社會而言,檳榔西施其實只是父權沙文主義一個手段。

從過去的桃園縣三不政策,到今天屏東地檢署檢察官不起訴檳榔西施裸露案,我們雖然可以因為檢察官的做法而對西施們將來的處境表示欣慰,可是,檳榔文化真正深層的問題在於,政府應如何妥善管理全台灣龐大的檳榔西施產業。政府的顧慮在於業者多屬草根性強,為免觸怒他們,同時也為了選票,長期忽略而導致另一個台灣奇蹟。但這只會造成地方警察、檳榔業者與檢察官互推的蛋雞邏輯。
這兩天,屏東地檢署、板橋地檢署相繼做出檳榔西施露毛、散發黏貼色情小廣告不起訴處分。前者認為檳榔西施露毛不涉猥褻,理由是當今媒體充斥色情,國人已見怪不怪,因此難以論罪;後者則以「一般純潔之社會多數人無從窺其堂奧」及無法「使原本無性交易需求之人,因該廣告刊登而產生性交易慾望」為由,均不起訴。

這兩個案例顯然是承審檢察官個人的心證判決。我們幾個長期從事兒少關懷工作的團體(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監督聯、花蓮善牧中心、終止童妓協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勵馨基金會)要挑戰檢察官,是什麼樣的研究或調查支持他認為露毛不構成猥褻、色情廣告無法產生性交易慾望?如果沒有,顯然是檢察官專業的問題。


首先就法律面來看,屏東地檢署王光傑檢察官引用大法官對「猥褻」之定義,認為「有關風化之觀念,常隨社會發展、風俗變異而有所不同,自不能一成不變」,但是他卻完全忽略了大法官在同一個解釋文中也提出了需「兼顧善良風俗及青少年身心健康之維護,隨時檢討改進。」另外,從該檢察官心證的過程也可看出他與一般人的認知脫節。一般人對於媒體情色氾濫深感厭惡,絕對不是見怪不怪。身為檢察官應拿出具體研究調查,不可自由心證作為判斷。

關於第二案,我們認為是承審檢察官對條文錯誤引用的結果。根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只要「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即構成犯罪要件,而該檢察官所持理由「無法使原本無性交易需求之人,因該廣告刊登而產生性交易慾望」並非本條文之構成要件,而且我們要問該名檢察官是否有針對此做進一步的偵查,否則結論從何而來?

我們也要呼籲,台灣公民社會必須正視越來越蓬勃發展的情色工業,穿破情色工業製造所謂「社會逐漸開放」、「見怪不怪」的迷霧,嚴肅思考要給下一代什麼樣的社會?

台灣情色工業在資本主義的推波助瀾下,宛如怪獸魔爪般的盤據、席捲台灣各角落。許多少女在這當中,一個個淪為看似光鮮卻被剝削的「主角」,或物化為主產品附加的「商品」。諸如,各種少女清涼、鋼管秀、伴唱、伴遊女郎、情色網站、刊物,乃至穿得不能再少的檳榔西施,都是這中間的犧牲者,真正取得利益者反而是背後經營、投資的業者。

身為成人社會的我們難道不痛心與羞愧嗎?情色工業的暴利除了來自極度剝削少女之外,更是因為成人社會貪婪的需求,製造了巨大市場,業者與消費者糾結成為剝削少女的最大共犯。少女的人權在哪裡?

逐漸步向公民社會的台灣,要深切反省。我們要怎樣的社會,就應付出行動。更期盼檢察官拿出專業素養。

對女性的一種剝削
Originally posted by 151515 at 2005-12-19 08:58 PM:
這兩天,屏東地檢署、板橋地檢署相繼...
我是車仔迷
陳皮好殘忍,
見死不夠
Originally posted by BOYDWAN at 2005-12-19 08:36 PM:




你同佢都唔叫熟...........我地直情唔識佢咯~
講緊c仔???
我是車仔迷
陳皮好殘忍,
見死不夠
Originally posted by abcde1918 at 2005-12-19 21:09:

遺禍人間
Originally posted by abcde1918 at 2005-12-19 21:10:

講緊c仔???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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