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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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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T0 i! z: X- j8 m' s" F& ^' O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x- C# K* {2 K* k4 h3 q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8 s" q7 ?$ K" L# }' y3 y, D
6 Y' Q+ q7 g, j$ @9 s* T4 e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Y2 i& W8 `# E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2 o7 ^1 W' m1 c' o%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 S- |7 p5 x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f1 v$ E& o3 c* F( g. w% v& Z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i; t- \* E' [1 C
% \# Z( p4 a% M5 w+ }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l) p" E4 U! B0 H7 @! }  _' f. O+ N& W9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u6 J% I) o: r1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J( ~  E+ A  Q; x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W5 X4 ^- i( V  k3 K& H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B) _7 h/ v# B8 z! ?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g' q" i  Q6 u)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7 f6 c8 T2 s' v6 g$ x
係呀!!!
2 }7 k* o& F' e( a9 D! D9 g多謝你記得在下!!!
( H0 M- y' N% U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z' Q$ X. \$ z: x

+ R+ g' R# N. D+ M( y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8 D) d- I/ v& i/ Z0 Q+ h
# a, z' W- @: N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v5 A% ?! j7 _0 U9 ~. Z$ p4 h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5 ~4 |3 q* I2 I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_$ J/ Q9 L" o1 E% u, a: t0 H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2 z: P, q' ~2 _8 \! I. T2 G# k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2 ]* x  d, ^8 |* \" Z$ x4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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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8 p" S+ p" I/ `% c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7 ?5 f- O6 v7 h/ B  Z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9 e; H# g/ S6 k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y8 W* D! g; B: a+ ~5 N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y* @! u! `! Y7 e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1 A; u7 w$ q( [" ], x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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