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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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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0 K" J. n1 H+ M& k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6 k1 L  [* \- K#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 h8 r& n* `1 n! a! t

1 m; z( \6 b* t' W%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_1 X6 k  [( C+ W3 B& B( F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P2 C! [# L' m) i- z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5 F" F+ M) c; t; E" _1 j# M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i& t- f" w  G" q! L+ k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R6 N1 T9 J8 [" p" q

! j( U8 l( J& r0 A: ^% Q8 p! M: @8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5 P: X, `: g- y(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k. k  s" Z9 N6 J' X8 x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 A$ \( B' Z0 r* r0 @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i( J2 [' J# Q' P: o# k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b- I# |  o/ q) r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Z3 w3 L* p0 o* m4 W" X8 m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7 V, k, [5 y; m! _係呀!!! $ j4 Y( V! Q0 ?2 M  H
多謝你記得在下!!!   v/ v0 u% Q! T- t, K1 I6 R9 L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K8 t% }! X7 a6 X6 f

# |/ d- d$ h  ^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g# J' E# Q1 ]/ q. o

# z2 V1 J  P; P' W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T% l/ D/ @* b/ ^: O. g8 F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Z- Q7 N6 ^2 j'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j: ?& p/ ?; ^1 L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r0 C3 i+ Q5 c0 w/ O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 P0 Q) X7 R- s9 G
& x4 R- l) @  v6 B1 h& g) F/ d9 g* F7 S5 r  E$ n' H$ W7 @4 _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4 ]6 \6 Q7 y3 E- ]: w  E. V- g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9 ^; i/ o  e$ _/ {) N1 L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7 Q8 Y3 z4 Y% H,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7 u0 |- [! @) h' v8 J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I" k, r. Y3 A: t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f) f, L+ ?$ s! L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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