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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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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5 H0 Y! r+ [& b- p; N& t0 N0 p! y5 u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0 p3 v9 T( R0 |$ ]7 G+ p8 a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z: J- a" j \1 D& q9 n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F. w/ L5 R7 d! k% q; I0 K
T1 t3 _1 M! P6 c4 Z, u `9 }7 J+ [# f+ D& g9 \0 ?% U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e' B$ C% H8 a& W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r- Z. ]- M; |4 I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z1 L: a2 n+ F* c; V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I E) ?5 m( a A1 Y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G4 v( {. k; X; |% M, H9 n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m9 N0 ~ Q/ G4 Z1 \% r1 u4 [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7 \9 y2 u$ E- _9 o) x. s) l, d- Z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m; {9 V; o! u8 P4 l
詠 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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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 K* Q+ G% |% c, a/ m( o. F. K6 e7 m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j( H( Z( v7 y; F9 F, c( p9 D* \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2 Y. |3 P G( C, `( U# G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f; n, W! K% G/ m* u" Z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_5 W R" h6 r& M: y1 t
所 內 。5 q; I' N% q: y x* }/ j# i& A9 n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k- @2 i. [6 _. C- ^: u7 n7 K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1 f. D1 l1 T' @0 t3 d) e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R; q4 f# X4 O2 j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 Q% C) s2 F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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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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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6 a3 I& s$ T N; e5 F1 q2 H/ G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 ~) j- a# G. \2 z4 d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5 i- \& w% p& v: Z$ D日 再 提 訊 。
q& C4 u; o0 J- Q5 f. o9 T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6 Q# y# u- d$ s6 i- g3 V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0 P; J0 E( |8 t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W A! r9 ?1 Z) B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1 Y( P6 q8 {1 I; k
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h8 l7 m+ T4 t( P4 w2 e5 Q( B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6 ]" y/ e1 N* j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6 \$ _7 H0 X3 O0 t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H: R5 t ?# r! f6 ~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 i- p _( W+ y" s0 ^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Y: y1 k4 e' e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i" k( W& I' _. ]7 s手 調 查 。" H; ~, I" W! D: t+ d8 W/ p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5 b6 _& d# W/ S) @: V% E( K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 g3 D5 _! Q( n, \4 Z: }1 U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I0 [& H$ H9 V5 n5 Y/ G;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3 |& \; F/ \- e1 ^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e' E: W) I9 b! R) P+ E' |# h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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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H) q0 R1 C+ |1 D
0 z& _$ {5 \; }! o6 E- C; z/ ]- H4 C
" Q4 F+ Z- i. p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1 q9 e, M0 G& F3 T7 l& U% T2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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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S* H+ U! V4 k$ k" ^6 ?& @: R1 W9 X( s* }( c
5 o# I3 \$ D, x$ C6 K
7 x8 K) i! @" B- \2 S" A' a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r/ r" P+ u* H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4 f8 C) ]; F9 l. g: {/ E: W$ \9 p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1 {6 ]# V1 F) ^ S! o8 O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8 ^6 H5 [! `" c9 X: x- M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6 \4 k5 E3 x8 i& p) E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3 l! ~# m1 h* j# A1 m% |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 b. |) x) c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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