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載歌曲冇得匿*
盜載歌曲冇得匿1月 27日 星期五 03:00 更新
【東方日報專訊】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為打擊網上點對點方式的盜版活動,與七間唱片公司聯手,要求本港四大主要網絡供應商交出廿二名懷疑盜版網民資料,其中有線寬頻指此舉或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觸犯發牌條例,案件鬧上法庭,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潘兆初昨下達書面判詞,指盜版屬違法,到了非常猖獗地步,供應商在這情況下透露客戶資料,不會觸犯私隱條例,遂下令網絡供應商須在十日內把該批用戶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地址交出。$FX:y/Z [?.]r9{V
法官並聲明,唱片業協會只能把有關資料作是案的追討用途,若出現誤用情況,協會同樣會遭法庭處分。法官在判詞中指,網民使用互聯網時也要遵守法例,因為法律不但保障用者,也同時保障版權擁有人的權益。;ZN2o@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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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坊間以為透過互聯網作盜版活動,便永遠不會被揭穿他們的真面目,潘官指這想法是錯的,因為法庭「能夠」並「願意」在正當的申請者要求下把神秘面紗揭開,法庭保障私隱是絕不能成為違法者的擋箭牌。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對法庭的裁決表示歡迎,並認為法庭的詮釋可加強解釋及釐清條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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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二百萬首音樂上載 GLs Uvke^'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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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片業協會去年十一月透過七間唱片公司,即新藝寶唱片、英皇娛樂(香港)、正東唱片、金牌娛樂事業、環球唱片、華納唱片及Sony BMG Music Entertainment (Hong Kong)Limited,要求四名答辯人香港寬頻網絡、和記環球電訊、有線寬頻及電訊盈科提供廿二名懷疑盜版網民的個人資料。7yas]$^ QU)G9Y~
七大唱片公司透露,估計現時每日有二百萬首音樂以點對點方式上載到互聯網,並有一百五十萬名用戶曾用這方式下載有關檔案。他們去年十一月作出調查,發現該廿二名用戶曾上載超過一百個音樂檔案,涉及多達千首歌曲,部分更未被灌錄成唱碟或影碟。%\7u"C5S0_} P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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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們只能從網上得悉網民的網際網絡通訊協定地址(簡稱「IP地址」),唯一途徑是要網絡供應商披露用戶資料,才能提出索償。
四大答辯人只有有線寬頻提出異議,指登記用戶不一定就是上載檔案的人,但法官認為該些用者必定是得到登記用戶的同意或准許才能夠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