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置頂:「保障網民權利」網上簽名運動,大家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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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各位網民
對於網民發放超連結被判罪的聲明 @4rT9v*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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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網民在本港網上討論區的「成人貼圖區」發放貼圖超連結(Hyper-link),遭當局控告發布淫褻物品,被判罰款5,000元及留有案底。此事令不少網民對政府執法準則產生疑團,感到十分困惑,認為有礙網上資訊交流。
網上世界之可貴,在於網民從中參與,自由獲取和發放資訊,使互聯網資訊包羅萬有,包涵各類形式和題材。政府的政策應當是促進網上資訊交流,而不是令網民人心惶惶。 DCgZH:[4Djg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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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次有網民因發放超連結而被判罪,我們一群網民有以下疑惑: Vn7z1t_: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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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何評定網上資訊違法?若評定違法,誰會被檢控?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資訊者?傳遞資訊者?接收資訊者? }5XA;I$`Ztn!iK
那些題材和形式(文字、圖片、影音及其他)的網上資訊屬於違法?在網民之間分享、引用、作參考討論、無意中傳播,是否會被檢控?經電郵發放與在討論區發放,有所分別嗎? Z!_%U&_:~0Y(RH,DsG
向其他網民提供訊息,指示其取得某些可能是違法的資訊,是否足以構成罪行?
某些網上資訊是否必需經特定途徑,才可經互聯網發放,是否要加上特別的說明或告示? +mXf9w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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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沒有違法的資訊,在本港是違法嗎? !LCk o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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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們還有很多很多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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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執法手段與互聯網的發展並不接軌,以現時政府的處理方法,網民很容易誤墮法網,經上述一案,我們已處於隨時違法的陰影之下。為此,我們要求:
1.) 政府從速制定評定網上資訊的政策,並作出公開和廣泛的諮詢。
2.) 在完善制定政策前,不要作出富爭議性的相關檢控。 e2P_!xk|Cl
3.) 政府設立有社會人士參與的機制,以促進互聯網的發展,及保障網民的權利。 L0g0qmt(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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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香港網民 ?)QX}7h+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