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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z 發表於 2008-2-16 01:01 PM

[文章轉貼]「艷照門」──網絡中的騷動

[b]「艷照門」──網絡中的騷動[/b] --阿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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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x-u,k1P 這個新年真妖艷,藝人私房照的混戰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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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艷照門」[/b]O2s@5t}!Oy b5O

:m&Kr*w:o:\z` 過去幾天,Facebook的朋友,分別加入了兩大陣營,一個是「停止發放侵權照片」(侵權組),另一個是「強烈要求鄧竟成去加拿大捉拿陳冠希」(捉拿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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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組」迄今有73名成員,有14位朋友加入,組群宗旨是:「呼籲停止發放侵犯人權、私隱權、肖像權、性自主權、以及版權的照片」。有12個牆上討論,當中成員提出「不觀看、不轉發、不討論」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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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K V j(b 「捉拿組」迄今一共有1,647名成員,有9位朋友加入,組群要求警方徹查陳冠希是否在當時人知情下拍攝照片,並要求鄧竟成澄清較早前的「釋法」。有頗多挖苦陳冠希的Photoshop,135個牆上討論。%Z#{.].J;PVBdq

}US#LD 從比例上看,我較多朋友加入了「侵權組」。我想了又想,覺得道德乃個人選擇,而當警方不理相片真假,以淫審之名處理案件,那些相片變成無主孤魂,公與私的界線變得模糊。但我亦覺得無必要把罪魁禍首鎖定為陳冠希,假如是你情我願,拍攝私房照沒有問題,最錯是沒有好好處理。最後我兩組都沒有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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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2Krt 然而,作為 inmediahk.net的編輯,面對著專欄作家上載與事件相關的照片,在法律上沒有踩界的情況下,刪除與否,又是另一個選擇。若要落實保護相中人的私穩,大概連談論也變得不道德,何不像衍空法師所言,磊磊大方地面對因因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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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首,這可能是一宗盜竊事件,阿媽教落要路不拾遺,但沒有人承認東西屬於自己,網民袋袋平安。英皇集團不以民事禁制,要求警察介入,而警方亦以「真假不是問題」的態度,再以「淫褻及不雅品物管制條例」(淫管條例)之名來制止照片傳播,事件演化為公眾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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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0cQ'p.P?p 若沒有警察的高調介入,我大概不會去搜尋那些照片。其後,網友把首批十多張的私房照傳送給我,讓我「研究研究」。這些照片到現在還留在我電腦的硬盤。這幾天曾認真考慮是否要刪除,但至今還未找到足夠的理由說服自己去消毀這些照片。等待著事件回歸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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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私處」不私[/b];p)L0d U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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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私隱也好、盜竊也好、版權也好,都要有主體去宣稱其權利,但相關人士、財團沒有這樣做,而是利用了公器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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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器出動了,以淫審之名捉了網民,要即時還押八個星期。接著,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再引用「淫管條例」說「管有以供發佈」、「電郵及點對點傳送」亦會觸犯相關法例,並要致力查出相片源頭等等。%w9~$R,qp@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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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朵拉的盒子打開了。?:}%E0{c#l S!O

g*h,OaI#U 當政府權力要壓制「私處」的流通,這個「私處」再也不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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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1E2AIR 當演藝界以「私處」為恥而不敢認領、傳媒以「私處」來爭銷量、警察以「私處」來顯雄風,很難怪網民不尊重私穩:這個「私處」已經使網民身陷囹圄、多個主要論壇要自我審查、成人討論區網主因管有可能是淫褻照片而人心惶惶。 rqtr7D K9x(W+_

(cv4}\Y 網絡暴民誓要判辨相片是真是假、是「不雅」是「淫褻」,要從種種蛛絲馬跡中了解被拍攝者是否知情等等──這些事情,本應由警隊來調查,然而,「相片真假並不重要」,警方如是說。(\B0O 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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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新貧友」的憤怒[/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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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WS8_4{m"sr(u 當真相被懸置,執法和司法者的「網路嚴打」行為究竟在為誰/甚麼服務呢?警方當然說是為了保護相中人和公眾利益,隨之而來的質問就是:在執法者眼中,藝人利益是否比一般人更重要?為什麼以往沒有以同樣手法處理網上流傳的艷照?未來警察是否會以同樣的方法去調查和處理相類似的事件呢? |T m"Z]m_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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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法律為富人服務已變成市民大眾的常識,對保時捷超速撞死人罰款了事等案,喧鬧一下又回復平靜。不服務窮人也罷,可是,從第一名被控網民鍾亦天的控方理據和裁判官的「評論」看,當「欠50萬卡數」、「自稱裝修工人沒有固定工作」和「一貧如洗」視為發佈其餘照片的意圖,更張顯執法和司法制度中「歧視」窮人的「行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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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T5\ q*o 香港每天上網超過四小時的網民,隨了學生外,大部份是「新貧友」(New Poor),亦即有點學歷、沒有很穩定工作、收入不穩定、擁有較多自由時間的一群。面對著鍾亦天案的公然歧視,這些「一貧如洗」、「沒有固定工作」的網民「新貧友」當然感同身受,對號入座,激起「法律面前、窮人含x」的憤怒。I9E;K6{c!gEfz

-I/Qq"^!V-i0z6I 這種對不公憤怒,化身為<死亡筆記>中的「奇拿」混戰。1~{ V vKs

8^'v|&[#i-| [b]奇拿與「色情異見者」[/b]:al:Zg&@Q ?l

p jsc+~(kFL@3d 打從私房艷照公開的第一天,就有博客稱發放者為「奇拿」,透過發放照片,以毀滅某些藝人的形象。有的說,這次事件與娛樂圈中利益集團相關,而對著大財團恭恭敬敬、縮頭縮腦的政府和警隊,不顧現實利益瓜葛調查,鑽到互聯網中,實行麻鷹捉雞仔,先來個殺一儆百。 rcX{1V/u4WRk

:Tyi9l(A,q@B!ZJa | d 當警方宣稱已找到照片的所謂「源頭」,才發覺在網絡世界發放源頭已經不重要。迄今,七個被捕者均為一般良民,無涉金錢勒索。更大量的私房照在網絡中繼續流動。{5s*i9s p}y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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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虛擬的網絡世界中,「第一個奇拿」己消聲匿跡,他透過「照片」把身份傳送給「第二個奇拿」,後者的目的也轉移了,享受著與警察上演貓捉老鼠的歡愉。即使警察捉到這隻「老鼠」,大概也只是一個不涉及任何核心利益的小人物。ag L0W_v

"d^WmiU_1g"Wb@ 譯評博客宋以朗先生,於網誌裡預見會有更多相類似的「奇拿」出現,他稱他們為「色情異見者」(pornography dissents)。正如宋先生指出,在西方,言論自由包含了色情資訊的流通,可是香港的淫審制度和警察,以壓制色情資訊為目的,色情異見者亦應運而生,潛伏於互聯網中,實踐裡應外合的資訊攻防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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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J3_8N$M2tJ 這些「色情異見者」的道路,要比「政治異見者」寬闊、順暢。色情的資訊,在世界90%以上的搜尋器(包括國內的百度搜孤),高踞榜首,市場需求反映著人的食色本性。資訊科技的發展,點對點的聊天傳訊極速進行,把整個「發佈」的概念翻轉,再加上網絡之內「皆兄弟」的朋友互惠分享精神,任何壓制性的規管,不單徒勞無功,更是自找麻煩。m)mAF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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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回頭是岸!c'Hv(ZY5Kv.?

HaR/ZV^iz8Q 要捉大賊,請回到現實利益瓜葛與關係中調查;要防止侵犯私隱,請加強市民保護私隱意識和能力,政府更不應帶頭侵犯市民私隱(如把市民上網的IP排除在私隱資料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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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紛擾之中,「艷照門」也有一些貢獻,大家開始搞清楚淫審制度中的「三類淫褻」與電影的「三級」是兩碼事,亦使「淫管條例」中,界定「不雅」與「淫褻」界線的「社會整體道德水平」拉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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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躍進[/b] \/Z.SGbQ!f3^ 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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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竟成引用「淫管條例」的三類淫褻物管制條款,說相關照片「不能管有以供發佈」,把很多人驚醒:為什麼我們不能在成人之間分享、發佈一般正常性行為的訊息?這些正常性行為,如何「超越社會道德底線」?這條線由誰來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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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房照流出後,全港半數網民、媒體工作者到處搜尋,對相片細緻分析評論;連續十多天,頭版繪聲繪影地描述,馬賽格閃耀著,遐想比現實更迷離;學校裡,朋友間攬頭攬頸地傳閱分享,笑聲浪語中帶著開悟;鮑魚、香蕉隱喻處處;全港一眾以純情學生妹形象示人的女星,在一夜間,紛紛長大,展露魚水之歡的秘技……IE6V{-el1P&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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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我們的社會有一條道德界線,大概在過去幾天,社會整體道德水平已出現大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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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道之士,也許會繼續掩耳盜鈴,以「淫褻」、「敗壞」、「有傷風化」來形容這些私房照,希望女事主能「汲取教訓」,甚至向公眾道歉,日後「守身如玉」,再施壓要政府多加管制互聯網色情資訊。可是,把正常成年人的性行為污名化為「淫褻」,只會對人帶來更多傷害、壓抑與虛偽造作,脫離現實和經驗的道德審查,亦只會激起民憤、產生更多社會矛盾,何不開放胸懷,回到現實中去談情說性?再從中建立自己能認同和實踐的倫理道德。8d4u1P3W I7ffC7[2GI

{3[LuA M5\U;X6HT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若當初不以性為恥,不以壓制相關資訊為手段,亦不會帶來那麼大的騷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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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V ^ee 本來無一物,又何處惹塵埃呢?dd*r|kG$p

Mf s3[.EL 原文刊於二月十日星期日明報.2h/G)r5^J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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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ast edited by kinz on 2008-2-16 at 01:05 PM [/i]]

acery2k 發表於 2008-2-16 03:56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kinz[/i] at 2008-2-16 01:01 PM:
7mP(D F)` \koF [b]香港每天上網超過四小時的網民,隨了學生外,大部份是「新貧友」(New Poor),亦即有點學歷、沒有很穩定工作、收入不穩定、擁有較多自由時間的一群。[/b] --... [/quote]5vaL2Gei]'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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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段講得好鬼應:hitw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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