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摑警案判刑合適(律政司可考慮放棄上訴。)
[url]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1223/4/lwbg.html[/url]湯家驊:摑警案判刑合適QD M;m'~C5]U
(明報)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 14:35
資深大律師兼立法會 議員湯家驊 說,8R-K3`sCo5l2U }
摑警案被告Amina被判囚6周,判刑不算重,是適合的。
湯家驊表示,不久前曾有一個案例,一名被告初次襲警就要判監3星期,
認為Amina已經3度犯案,但只入獄6星期,判刑不算重,~#R:G.XO5th Lq7@e#I
亦證明原審法官判感化令 對她並不適合,相信今次判刑對Amina能起阻嚇作用。8U8L$O_{N
他指出,律政司可考慮放棄上訴。
[url]http://orientaldaily.filter-170/cnt/news/20100808/00174_001.html[/url]0j2x F:V3ZG Ix
余若薇靠嚇 示威藐視法庭6kE6p;Lb"r^Y
「示威到某程度,或可構成對司法機構或司法人員施壓,亦可能引致藐視法庭罪」。
其言論即時引起各界質疑,有學者形容余的言論莫名其妙,只會激發更多人上街;
有經常參與示威的團體更認為余的言論嚇人,打擊市民言論自由及集會權利。s#Z-?_&uuU a
議員王國興更反問:「點解向來講求民主嘅余大狀話唔得呢?係自相矛盾同雙重標準!」 [b]Replay[/b]$`8Y Ks:q&N)ZO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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