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僭建事件, 你點睇?
[i=s] 本帖最後由 tlkwan 於 2011-5-31 01:09 PM 編輯 [/i]"Yl)d)T~5r
【東方日報專訊】高官僭建風暴,愈演愈烈,連曾蔭權亦爆出僭建醜聞!本報追查發現,曾蔭權與其妻共同持有的一個豪宅單位,原屬開放式的露台被完全圍封,並且沒有遵照法例要求向屋宇署入則申請。曾蔭權昨仍死撐屋宇署當年巡查並沒有要求拆除露台的圍封玻璃,但又稱近日已委託專業認可人士視察該單位,若有問題會立即跟進。政治評論員狠批曾蔭權身為特區政府之首,竟然漠視法例,難怪一眾高官亦有樣學樣,嚴重打擊管治威信。立法會議員表明,會要求誠信破產的曾蔭權到立法會解釋,向公眾交代事件。/l;?WGLSQ
涉事單位位於麥當勞道六十四號碧雲樓1B室,根據土地註冊處紀錄顯示,該單位由曾蔭權及其妻曾鮑笑薇透過順富發展有限公司,由九八年持有至今,兩人各佔公司一半股權,其子曾慶衍、曾慶淳則為公司董事。該單位現時作放租用途,而單位原屬開放式設計的露台已被巨型玻璃完全圍封,與毗鄰原裝的露台單位,形成強烈對比。本報記者近日多次到上址追訪,發現該單位拉上厚厚窗簾,即使在陽光普照的日子也密不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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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更直擊碧雲樓一個正放售的樓盤,該單位與曾持有單位屬同一間隔,露台位置亦已被圍封,面積約一百平方呎的露台被改建後,令客廳及飯廳的空間更見寬敞。記者再到另一個露台未經改裝的單位參觀時,身處寬敞的露台,中區商廈盡收眼底,若高樓層更可遠眺海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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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則顯示陽台及欄杆2S]3@T%Wx:l8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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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齡四十五年的碧雲樓,除了最低一層只得兩個單位外,其餘各層均有四個單位,當中兩伙設有露台。由曾蔭權夫婦持有的碧雲樓的1B單位,原本附設露台。根據部分地產代理印製的碧雲樓單張介紹,上面均列明露台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