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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715 發表於 2011-11-22 11:13 AM

與舊情人做朋友

唉呀我真的覺得此舉不一定妥當。

曾經熱烈擁吻過,曾經肉帛相見過,曾經午夜纏綿過,也曾經坦誠相見過,

不論肉體和心靈的關係,因為曾經超過朋友的界線,一下子退回去朋友的關係,我覺得不太自然。
  
再以朋友的身份見面,感覺又會怎樣呢?

一餐便飯下來,大家假裝往事如煙,瀟灑的見面後你滿肚的密圈還不是更令你多想?

我們的記憶力不幸地比我們需要的好,尤其是赤裸裸的感情創傷,根本一直都在。

一如謝安琪那首雨過天陰,作詞人一定因為發生與舊情人重遇等類似事宜,令自己晚上輾轉反側,才有文思寫出如此懊惱的歌詞吧?

呀,真尷尬,我才不要呢。

分手已久的可能相對上不會有如斯強烈牽動情緒的情況,可是剛分手不久的,請大家絕對三思。

為甚麼要自虐呢?難道你的生活中已經沒有其他煩惱,要多製造一點麻煩自娛?

況且,需要他們可能真的是真關心,但多少,也或許,希望,多進一步。

尤其是男人,女生因為舊情人了解自己可以無所不談而見面,男人,唉男人可能因為希望尋回熟悉的身體而見面。

魚水之歡,no strings attached!

倘若你依然堅持要見面,請先多讀莊子老子的哲學,達到心無雜念,不被外界所動才好。

唉呀,我覺得比上少林寺練功夫還要難,

而且真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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