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享: 選擇......
選擇......\W'rA6HN7f還記得陳百強有一首歌「等」
很喜歡入面的幾句:「莫道你在選擇人,人亦能選擇你,公平原沒半點偏心」。
選擇原來是一種高深學問! F:w(q7Z)VK$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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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下決定也需要一種很大的勇氣,因為當選擇過後,接下來的不再是選擇,而是一份責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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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人的慾望係無止境的,即使手中有一物,卻仍渴望擁有更好的。 S\_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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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工作,甚至愛情都是一樣的。透過「選擇」擁有一個好情人時,而發現另一個比情人更好的「選擇」時,自私之心便生起,之後又可能再一次去重新「選擇」過對本來的情人而言,這算是世上最不公平的事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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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則聚,不合則分,似乎是人們所認為的廿一世紀新世代戀愛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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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性格不合而分手、離婚的人有很多,但這世界真的有這麼多「有眼無珠」的人去選擇與自己「性格不合」的人做情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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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因為人們有太多選擇,才導致兩人分開。 xz3EH&|6E~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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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選擇,才會有貪新忘舊的情況出現,
因為有選擇,才會不珍惜身邊的人; V's0CZ+IBz
因為有選擇,才會沒有耐性; &j(v[-c8|3Yf4e
因為有選擇,才會分手。
可以選擇拋棄這一位,可以選擇追求更好的一位,因為你知道你還可以選擇! *YL1{O^_/l@Xu*K
可是,有了另一半的人,是否應該放棄「選擇」這權利呢?
如果你已認定你的另一半是一位可以廝守終身的伴侶,那你為甚麼還需要「選擇」呢? 7Un/u T&s2zIA}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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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認定了一位伴侶,你就應該替自己刪去「選擇」這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