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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警男 發表於 2014-11-5 08:41 AM

兩港女租霸永世不得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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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今年初在台灣因偽造文書、破壞租住的套房、欠租以及偷竊而「揚名」的「租霸港女二人組」,在宜蘭收容所度過逾百日後,兩人昨服刑期屆滿,被台灣遞解出境,遣返香港,兩人透過移民署道歉,對在台灣期間的行為表示後悔,但兩人「扮靚大過天」,在離開收容所前,要求先化妝但被拒。台灣移民署因應二人惡行,於昨傍晚再開會決議,將禁止兩人5年內不准入境台灣的限制,提升至永久不得再申請入台。[/b]

19歲的邱曉彤及20歲的曾麗雲,於今年1月以觀光簽證訪台,但對外訛稱到台讀書,並以假學生證在台北大安區租住套房,自此便開始她們的「瘋狂破壞之旅」,由台北破壞到台南,終在3月中於台南落網,到5月兩人因盜竊、偽造文書及侵佔等罪,被判監5個月,移送宜蘭服刑。兩人昨乘搭國泰航班返港,根據航班資料顯示,該航機於昨午3時15分著陸,大批本港傳媒亦早已在出境大堂等待,但一直未見兩人蹤影。


[b]返港前曾要求化妝遭拒[/b]
仍留著長髮的邱曉彤及曾麗雲昨早在宜蘭收容所人員陪同下登機遣返香港,兩人前晚在收容所換回便服後,戴上大墨鏡及口罩,身穿外套,以一身韓風衣著打扮回港。兩人昨離開收容所登上七人車時,被大批傳媒追問「還會想到台灣嗎?」、「會不會後悔?」、「要回香港心情怎麼辦?」等,但兩人都只低頭以手遮臉,沒有回應提問。
直至登機前,兩女始終不發一言,只透過宜蘭收容所對外表示,「來台期間造成社會大眾的困擾,深感抱歉」。收容所副隊長簡聰洲指出,兩女已對所犯錯誤深感懊悔,離家已一段時間,只盼盡快回家。他指,兩女在收容期間,只有曾女的姊姊曾到台探望一次,而且曾女有足夠金錢繳交罰款以替代服刑,但為了與邱女「有難同當」,曾女沒有繳交罰款。
簡聰洲續稱,她們也曾要求,能否讓她們上點妝,能夠有精神的回港,但因為這樣跟一般收容者不太一致,故被所方所拒。而在收容期間的伙食費和機票費用,是由當事人自行支付,台灣方面沒供應半毛錢。台灣移民署昨一度指,兩女5年內不得再入境,5年入境管制期滿後再欲赴台,亦將嚴格審核。直至傍晚當局再開會決議,認為兩人在台灣觸犯刑法及逾期居留,搞破壞行為有危害社會安定之虞,故未來除非有特殊理由申請,否則將永久禁止兩人再申請入台。


[b]三個月惡行惹台民憤[/b]
邱曉彤及曾麗雲於今年1月到台,以假學生證在台北租住套房,住了1個月後,屋主見兩女遲遲未交租,登門查看時,驚見套房遭大肆破壞、電視機被搬走、大量廁紙與煙頭堵塞馬桶,已使用的衛生巾更堆疊成小山。屋主震怒下報警並向媒體訴苦,台灣社會怒斥兩人為「港女租霸」,香港網民更直指「香港之恥」。兩女一度在3月初被捕,但台北地檢署當時認為案情不嚴重,未有即時收押,直至意識到兩女有逃亡之虞才下令拘捕。原來兩女先在淡水「染霸王髮」改變外觀,再南下屏東居於一間旅館,並再次破壞房間又遲遲不退房令職員起疑,最終被認出是「港女租霸」。兩女終在3月16日落網,移送宜蘭收容所。台北地方法院在5月判兩女偽造文書、侵佔及盜竊等罪名成立,監禁5個月,或以15萬元新台幣罰款替代;收容期間再揭發她們涉及其他盜竊案而合併判刑。兩女分別在上月19及24日服刑期滿,其後被押解至宜蘭收容所等候遣返

cowboytim 發表於 2014-11-5 10:10 AM

人渣

limited-too 發表於 2014-11-5 10:32 AM

689一定會立即俾高官助理她兩個做, 689最喜歡這種人:yy04:

jling 發表於 2014-11-5 03:45 PM

不知所謂!

shehboy 發表於 2014-11-5 08:53 PM

[quote]689一定會立即俾高官助理她兩個做, 689最喜歡這種人:yy04:
[size=2][url=http://www.26fun.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156350&ptid=295645][color=#999999]limited-too 發表於 2014-11-5 10:32 AM[/color][/url][/size][/quote]

愛字頭青關會正義大聯盟都搶住要呢類人才

地溝男 發表於 2014-11-5 09: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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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虎 發表於 2014-11-6 12:51 PM

死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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