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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21 發表於 2018-6-22 02:22 PM

求愛不遂向男同學刎頸 巷燦男子 認禁錮傷人企圖謀殺

[url=http://static.stheadline.com/stheadline/inewsmedia/20180622/_2018062213583026063.jpg][img]http://static.stheadline.com/stheadline/inewsmedia/20180622/_2018062213583026063.jpg[/img][/url]20歲被告劉浚生(左)求愛不遂,涉刀傷男同學(右)。資料圖片一名男子指不滿當時15歲同性友人疏遠他,於是事發前約一星期買下4把刀,當事主回家時,他則岀現及用刀威脅要自殺。警誡下,被告指自己當日曾與事主傾談良久,惟「佢都唔接受我,我忍受唔到其他人擁有佢」,因求愛不遂,被告打算向對方刎頸後自殺。被告今於高院承認傷人、非法禁錮及企圖謀殺罪,案件將押後至下月12日再訊,以待索取專家報告及被告過往的定罪紀錄內容。

案情指,20歲被告劉浚生於2015年在校認識事主及成為好友,他亦曾向事主示愛但被拒。被告翌年退學後,兩人於去年農曆年間,在巴士上與對方碰面和聊天。事主於去年3月14日回家時,被告岀現並拒絕離開,因被告當時手持24厘米長的利刀,事主感害怕而後退,此時被告乘機進入其家中。

事主致電報案並試圖嚇怕被告,惟被告冷靜地稱會在他面前死去,被告其後取岀另一把長20厘米的利刀,但事主成功奪去利刀及把它扔岀單位外。

被告再拿起該24厘米長的利刀,事主嘗試取走時,兩人同跌在地上,事主即坐在被告身上。突然,事主感到其右耳被刺傷且不斷流血,左手手指及右前臂亦遭割傷。被告用衣服蓋著事主的傷口止血,又不斷致歉。然而事主想離開時,被告卻用雪櫃擋著單位門口。

被告用膠紙將事主綁在電腦椅上,再反鎖他於房內,並稱若事主的母親回來,他則會在事主前自殺。而當其母回家後即報警,被告與事主在房內卻一聲不響。被告期間將刀刺進事主的喉嚨,事主即吐血,被告亦用刀刺在自己的喉嚨,及後消防人員破門而入。

事主事後進行緊急手術,並須於深切治療部觀察,他另被確診有急性壓力反應,而他頸部及喉部的傷勢則於去年5月痊癒。此外,其母也因事件受到情緒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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