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課程無助囚犯,40張證書都揾唔到工,kenlabs 有乜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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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size=18px]Johnny是一名會計師,架著幼框的眼鏡,樸素斯文,身上卻貼著一個一輩子也撕不下的標籤——「更生人士」。5年前一子錯,因經濟犯罪而入獄,不斷強調「見過鬼都怕黑」。進去了,才知道昔日政府宣傳「更生」的概念、為囚犯提供職業培訓,出到嚟又係一條好漢等等,原來都是謊言。他說:「獄中很多工作及課程,實際上對更生、獲釋後的前途沒有多大幫助。」在西方監獄培訓課程受到僱主認可,香港為更生人士而設的課程,拿過證書後就連課程程度也無從稽考。
對於低學歷的釋囚,要找到工作重新適應尚且不易,何況一批高學歷的更生人士?政府近年嘴巴雖說培訓本地人才,實際上卻專注輸入外地的專才。與其如此,政府應否致力優化懲教署的職訓課程、改善監獄圖書館等設施,以致善用這批「已更生」的人才?
獄中工作對獲釋後就業作用不大
從被捕到等候判刑期間,唯一能自由出入牢房的是蛇蟲鼠蟻,身體仍能自主的就是眼球,每天百無聊賴,Johnny心中充滿了懊悔,每分每秒,都自我拷問着,「點解會犯法,搞到咁大件事?」這一等,等了兩年之久,再被多判三年刑期。他形容那五年,不論身在收押所,抑或在監獄,都是一個漫長的等待過程:「談不上辛苦,監獄不如電視電影般恐怖;心靈、精神上倒是十分難過。」
監獄是一個怎樣的地方?生鏽的鐵枝與圍欄,一個封鎖自由令人懊悔的籠牢,一處以規律生活剝奪自主、自我的世界,怎樣談上更生?
Johnny形容獄中生活如被設定好指令的機械人,每天6點半起床,7點吃早餐,9點工作到12點吃午飯,2點工作到4點,吃晚飯,7點回監倉,10點熄燈睡覺,這種生活如烙印的印在他腦海:「現在我閉上眼,獄中生活都仍然歷歷在目;刑期中後期,早上閉着眼都知道怎樣走出去」。他以一個「悶」來總結五年的經歷,亦因為過於納悶、規律的生活,連日後獲釋,要找什麼工作、過什麼生活,都無法想像。
以為囚犯獄中都過勞碌的生活嗎?不。獄中每天的工作量其實不多,內容亦不見複雜,Johnny有段時間負責車衣房工作,沒有工作的日子,蓋幾個印,不到十分鐘,當日工作就完成了。在監獄裏的時間沒有好好善用,「唔係你唔想做,但真係冇咁多工作畀你。要說能學習技能,有助囚友獲釋後重投社會,找一份工作養活自己,很多時根本談不上。」
課程等於自修:冇堂上、冇老師
前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曾經指監獄中的工作,以及懲教署開辦的職訓課程,是希望幫助囚友在獲釋後盡快找尋工作,重新融入社會。據懲教署更新服務資料,成年及青少年在囚人士課程,共涵蓋建築、商業、餐飲、零售、旅遊、電腦應用、健康護理和物流支援、辦公室、商業實務、個人護理和屋宇裝備等範疇。
以上提及的課程,涵蓋領域看似廣闊,體力、腦力勞動兼備,Johnny曾經報讀心理學課程,他形容課程的細節:「好皮毛,介紹顏色心理學、形狀心理學,連基本理論都未到。」上課方式無異於自修:「派筆記給你自己讀,做功課。做好便寄出去,有人改好,寫上分數就寄回來。沒有課堂,沒有老師,沒有考試,沒有問,沒有答。最後你的分數合格,便給你證書。有時不明白,都只好照筆記抄,沒有其他方法。」他利用晚飯後到關燈前的空餘時間讀書,最後收到證書,卻不知道課程屬於資歷架構中的哪一層級,程度之淺亦不可能找到相關的工作。
與其他囚友閒談間,Johnny得知不少人報讀課程,純粹是沒事多磨;其次是想爭取假釋:「假釋計劃要計分,分數高,機會自然大,大家都會諗,讀多啲書,分數就會高啲。」那麼,課程對獲釋後找工作有用嗎?他皺皺眉道:「老實說,木工、釘板之類是有用的,讀完出去,會找到相關工作,因為不用證書,亦比較少考慮犯罪紀錄;但例如心理學、會計,一來程度太淺,二來有案底,對於更生、就業,也沒多大幫助。我認識一些囚友,多年來讀了三、四十張證書,出到去都係搵唔到工。」
Johnny認為,課程中有不明白之處,要上網找資料是不太可能,但至少要有老師來授課講解;借書列表亦要增加參考書數量,翻新過於殘舊的書藉,囚友才有機會認真學習:「現在大部份都是小說、故事書,最多人借金庸古龍,夠厚,可以看很久;偶爾會有一兩本參考書,但又黃又霉,而且是20多年前的版本,不符合新課程需求。」
獄中工作及學習配套支援不足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在2009年的《更生人士就業障礙研究》,訪問了78名更生人士,44.9%為初中教育程度,20.5%有高中或以上學歷。研究提到,懲教署指在囚工作為「技能訓練」,實際上是「體力勞動工作」,主要為洗衣(20.5%)、清潔(20.5%)、製衣(17%)、木工(12.5%),95%被訪者認為上述工作與社會脫節,因此「無助於出獄後謀生」。至於課程,九成被訪者在囚期間沒有接受任何課程等在囚訓練,主要原因分別為「被指在囚時期太短」(49.4%)以及「監獄無提供訓練」(32.5%)。在囚人士最希望接受電腦課程、專業技術課程以及公開考試課程。上述數據,反映出獄中工作及課程,似乎並不對應社會需求以及囚友意願。
今年四月,民主派議員發表《改善香港在囚人士權利及監獄環境建議書》,部份章節,亦提到在囚人士在獄中工作,以及獄中課程方面之處境,節錄如下:
建議書引述外國例子,希望香港監獄能夠參考外國做法:
去年Johnny獲釋,重新回到社會生活。只求與家人安穩渡日,卻發現就業方面處處碰壁,每每受外人目光、自我眨低障礙,幾近打定輸數,最終在一個難得的機遇下,得以回到會計老本行。請看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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