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無向戶口持有人確認,長者被冒簽匯走200萬,Thomp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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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size=18px]騙徒騙錢的手法層出不窮,有長者遭自稱是中介借貸職員的電話後,慘被騙去200萬元。
民主黨收到長者求助,指騙徒得知長者有借貸需要,故假裝幫她向銀行借錢及冒簽其簽名,加上銀行職員在沒有與戶口持有人確認下批出款項,民主黨批評銀行處理手法疏忽惡劣,需為長者的損失負上極大責任。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早前接獲市民劉女士求助,她表示劉女士在去年7月底收到騙徒自稱是中介借貸職員,騙徒得知劉女士和其弟有借貸需要後,約其於8月初見面,更稱可替她向銀行借錢,但需先存放200萬元在大新銀行戶口,以作抵押始能享有低息借貸優惠。
劉女士其後收到騙徒的電話指,她需要簽署兩份借貸文件,騙徒因而取得她的簽名式樣;劉女士及後再將190多萬元存至自己的大新銀行戶口。她在一個月後發現,自己戶口中的190多萬元,被人以冒簽的匯款申請表轉賬至另一戶口。
劉女士哭訴受極大情緒困擾
劉女士隨即向大新銀行(旺角分行)查詢未經其同意的匯款申請,並要求銀行取消匯款;同時,劉女士亦已到警署報案,警方現時仍在調查案件。劉女士稱,在得知190多萬元被轉走後「成個人震晒」,每日都感到極大情緒困擾,銀行亦只是表示是「跟足程序」。
劉女士的弟弟指,他們本欲以低息貸款去償還另一筆高息貸款,但現時貸款多了一倍,每月都要遠3萬多元利息,認為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不明為何可接受冒簽轉走款項。
黃碧雲:銀行要負極大責任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批評,大新銀行在事件上處理手法疏忽及差劣,更沒有向戶口持有人確認匯款,故認為銀行需就劉女士的損失負上極大責任。
民主黨區議員袁海文則指,在比對過本港所有的銀行後,發現只有大新銀行在轉賬大額款項時,不會主動致電予戶口持有人確認,所以認為騙徒是看準機會;他要求金融管理局應加強監管,同時又呼籲,如果有其他市民遭同一手法騙財,可立即與他聯絡。
律師質疑另有其人匯款 銀行應更小心
律師梁永鏗質疑,銀行在事件上有否處理失當,因為銀行在一般的情況下都會向匯款人士核對資料,而就此案戶口持有人是長者,突然有另一人遞交申請,職員應該更為小心處理;他稱如果經調查後,發現是銀行處理失當,當事人可以向銀行追討賠償;不過,若然要向騙徒追討,他認為當事人要先報警,警方可要求凍結戶口,再由法庭下令交還匯款。
大新銀行:已收通知並作跟進和調查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香港01》表示,旺角警署於去年9月4日,接獲一名60歲姓劉女子報案,指被人騙去其存放於銀行約二百萬元。案件現時列為「欺詐」,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大新銀行則回覆指,在接獲通知時已立即作出跟進和調查,並提示客戶報警求助。銀行對此事件非常關注,並與客戶保持聯繫。銀行會全力配合警方調查,惟因有關事件已由警方接手調查,故不便透露相關細節。
[/size][/font] [size=6]大啦啦200萬,銀行職員咁草率 [/size]:eek: [size=6]捱成世都唔知有冇200萬 [/size]: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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