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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惡法】良心色情網 ThisAV 發聲:香港生死存亡 行出嚟釋放你嘅熱血 :clap:[img]https://static.appledaily.hk/images/e-paper/20190609/large/1560047479_9094.jpg[/img]
成立約10年的成人影片分享網站「ThisAV」,陪伴不少港男度過「寂寞夜晚」之外,每逢香港有重大事件發生,網站都會站在「雞蛋一方」發聲,被譽為「良心企業」。港府力推《逃犯條例》修訂,惹來各界反彈,全城群起反送中惡法,「ThisAV」亦在網站首頁表態,「香港生死存亡 仲掛住打丁(自瀆)?」網站指「你今日要射出嘅唔應該係寂寞,而係你還剩的一股熱血」,呼籲總動員「反送中 撤惡法」,約定大家銅鑼灣見。
「ThisAV」在首頁發出「通告」,強調大家今日上街並非因為覺得有希望,亦不是單單相信人多就一定可以成功,「而係知道就算唔成功都要行出嚟!就算豬係要被人劏都會叫幾聲,更何況我哋係人有尊嚴,點可以默默地任人宰割?係時候行出嚟釋放你嘅汗水同熱血!」官方Twitter亦發帖指,不知10年後「ThisAV」是否仍存在,只希望大家趁仍有能力之時行出來,「即使得返最後一口氣,都要守護住香港呢個地方;請唔好因為懶或者一些無聊嘅因素而失去我哋向全世界展示嘅機會,今日銅鑼灣見!」
2015年,港大校委會就會議錄音外洩一事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商台及任何人士披露會議錄音與相關紀錄。由於禁制令只於香港境內生效,遂有網民把李國章與紀文鳳的發言錄音,上載到使用海外伺服器的「ThisAV」,網站負責人堅持不刪除錄音,維護市民知情權,被網民盛讚是香港良心。早於2010年的馬尼拉人質事件,該網站已呼籲網民捐錢;2012年,網站曾於反國教期間關閉一天,以示支持;在2014年傘運期間,其創辦人亦決定將網站的標誌轉為黑白色。 [size=5]呢壇野應該係建制果D所謂藍絲重驚過黃絲:naughty:
阿爺主要係想捉晒D貪官同羅番晒D走資黑錢番大陸, 第2捉黃絲:haha:
好似範冰冰咁都要交8億先暫時冇事:drool:
中X共一向都係錢行頭:good:
乜X政治對佢地講都只係用黎CAP水的手段.
D人本來以為羅晒D錢走佬, 就唔使再理中國發生緊乜事:gun:
而家冇得唔理, 想好?就要一同建設中國:agree:[/size] [url=https://m.mingpao.com/pns/%E5%89%AF%E5%88%8A/article/20190609/s00005/1560017299303/%E5%85%B6%E5%AF%A6%E5%A5%BD%E5%A5%BD%E7%AC%91]https://m.mingpao.com/pns/%E5%89%AF%E5%88%8A/article/20190609/s00005/1560017299303/%E5%85%B6%E5%AF%A6%E5%A5%BD%E5%A5%BD%E7%AC%91[/url]
[font=sans-serif][size=18px]【明報專訊】最近有關《逃犯條例》的事,對讀政治學多年,而又受一定「理性選擇」(rational choice)理論影響的人,實在是很困惑的。太多事不能用理性來解釋了,有時只覺得好笑。[/size][/font]
[font=sans-serif][size=18px]你提出一個法例修改,弄到幾十萬人上街,商會說會考慮撤資,很多主要外國貿易伙伴國家都高調反對(這可是97年以來未出現過的),而你堅持一定要做,那應該是有很重大的利益的了。
但政府一直都不能、沒有告訴香港人,究竟這樣做,對香港和香港人有什麼好處?
香港人是非常務實的,做什麼事你總得講個好處着數出來,有好處的話,有代價也總會有人覺得值得博。你起高鐵總有人相信有經濟效益,你說一地兩檢總有人覺得快咗有着數。但是令全世界都可以向香港申請引渡逃犯,對香港人有什麼好處?
特區政府的「起手式」是台灣潘曉穎案,但一出手就給台灣政府封殺了。自中聯辦和韓正接手拉票工作後,就再沒有提台灣了。現在我們都知道特區政府不會跟台灣的「中央機構」接洽,說修例是為了台灣殺人案,是「講大話」。
起手式被封後,第二招是「填塞漏洞」,張建宗說香港是「逃犯天堂」。
這就好笑了。香港不是一直自詡是「亞洲最安全城市」嗎?因為很安全所以逃犯都跑來?
原來香港政府一直都知道有很多逃犯在香港,不過一直做鴕鳥沒有告訴香港人。
會不會有很多大賊殺人犯貪官污吏逃了來香港一直「大隱隱於市」?我相信應該是有可能的。不過我想到兩件事情。
第一,這些人在香港應該一直奉公守法,沒有觸犯香港法律,否則香港警察已經把他們抓了,也就不用引渡。那證明這些人不會影響香港治安,可能還會刺激經濟。我管他是泰國他信還是津巴布韋的穆加貝夫人,他們在又一城或者太古廣場血拼,對香港人應該是沒有壞處的。不要把購物天堂政治化了。
第二,這些逃犯如果一直在香港躲起來,你這樣大鑼大鼓搞修例,全世界都知道了。這些人不是應該一早現在已經跑掉了嗎?等你修例後引渡他們,傻的嗎?
這樣想來,合理的推論是,修例要對付的,一定是一些現在還不知道自己會被對付的人、通過了法例還會覺得自己很安全的人,或者跑不掉的人。
前兩類人,正正反駁了政府的宣傳口徑:「唔係逃犯,使乜驚?」真正在香港的逃犯現在都已經跑掉啦,「博拉咩」。現在覺得自己安全的人,其實最危險。第三類「跑不掉的人」即是大部分香港人。那就難怪人人自危了。
或者可能要對付的是外國人,修例是為新冷戰作準備。到時你抓一個孟晚舟,我抓你一個孔早車,大搞人質外交。有這個想像,你就不要說外國領事和商會被人誤導了。
政府講不出修例好處
但是講來講去,這樣搞香港人似乎都是沒有半點好處的,似乎有好處的只是特區高層要效忠的中國政府,但具體會有什麼好處同樣是講不出來。這種「不可告人」的重大利益,其實最可怕。要大部分香港人「為國捐軀」,麻煩特區高官和尊貴的建制派議員你們自己去了。
另一好笑的是,政府說外國領事只是「立場宣示」,聽不到反對的理由。幾個月來,我只聽到政府一味「立場宣示」,講不出修例的好處。然後說反對的都是「廢話」、「被人誤導」,「不理解內容」。但特首高官又不肯出席辯論對話,說服不了反對聲音,最後捧中央出來逼商界和建制議員「硬食」。如果你弄一條法例,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都反對,都可能「理解不足」,真的是「此法只應天上有」了。有這麼深奧嗎?將來法庭上可以找誰打官司?
這種嘴臉和手法,似曾相識。找回自己兩年前特首「選舉」期間寫的〈兩種不同的威權想像〉,原來這樣寫過:
「林鄭至今約兩個月的『選舉工程』,最突出的,是差不多完全沒有嘗試爭取反對她的人支持她」……
「表達的方法永遠是一副高高在上政務官腔『我是精英,你就是不懂』的氣焰。」……
「這會是一種自以為是的跋扈威權,政府的決定永遠是對的,你們反對只是你們不理解(就差點沒說你們真的是太笨了)。」
當幾百萬香港人都是低能
無耻的抄了自己一大段稿騙稿費,想說明的是:兩年前大家應該已經可以預示這種作風了。只不過這樣公然的當幾百萬香港人都是低能,只有你們幾個英明神武,在人類社會也是極罕見的,如果你不是高高在上的當權者,你可能已被送進精神病院了。
這兩招外還有一些虛招的,包括一招叫「彰顯公義」。
由特區政府來講彰顯公義,笑死人了。
你拉晒啲收5000萬僭建瞞稅不申報利益囤地剪鋼筋,才好和我講彰顯公義。
如果要彰顯公義,但有很多罪行又可以豁免不用引渡,不知是那門子的公義了。什麼時候會一併特赦在香港刑期7年以下的罪犯呢?將香港人交給一些你們連公開評論司法水平都不敢的國家,也不見得公義得哪裏去了。
胡志偉在立法會破口大罵,於是平機會和有些人說他歧視女性,我覺得是「錯重點」了。
用數字罵人,不同人用法不同。但胡志偉罵人「帶畀香港的破壞,超過董建華,勁過梁振英」,實在離譜。試想對任何在特區政府任職的人,還有比這更涼薄刻毒的咒罵嗎?梁振英之前,我們以為「超過董建華」是不可想像的,梁振英之後,我們也以為「勁過梁振英」是不可能的事。可能我們都搞錯了,當日民主派ABC是錯的。
超英踰董,不是難事。因為他們原來都是鴕鳥。至於自己做過副鴕鳥和助理鴕鳥,那應該是不同物種來的,不關事的。
令到幾十萬人今天出來「同行」,令到多年不見的中學小學校友重新「connect」,都應該算是實踐了選舉政綱了。
所以說,識得笑,其實好好笑。
不過,廿多年來,很多香港人已經被你們搞到笑唔出了。
文//馬嶽
[/size][/font] [size=5]遊行冇乜用:haha:[/size]
[size=5]罷工罷課罷市可能會睬下你:giveup:[/size]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quote]
admin 終於浦頭 :dr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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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佬話 26 fun 有幾多人? :confused: (~^o^~)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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