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甲同乙都做錯左
人點可以見到不救zl7T6r,}!p g;w$n
生命係獨一無二既
唔通一個人既生命唔係生命 q.X.c(F)b4W"|JV
而五個人既生命先係生命
人更加唔可以為任何藉口去奪去任何人既生命1\} a g&@S
那同殺人有咩分別`"WeP1f
[/quote]L:p4dI&\8a
人點可以見到不救?
咁你就放棄那5人??咁你是否見死不救?
唔通5個人既生命唔係生命??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wolfevil[/i] at 2005-5-12 04:47 AM:O.ZK$_Y W
我都同意甲對, 乙錯. 甲因ABCDE 去救... [/quote]*j*Rk*Zw2R9L
在此說一下...救途人不救5人是見死不救,同理...救A-E不救星也是見死不救U0eq/? B
這不是對與錯的問題,A-E也沒有錯hX mY4i%\v e5k
不應因星遵守交通規則而放棄A-E
星是不幸,但那5人也一樣...7vK^ KX r+Gd`8q1B
請留意問題0iw B ^/pQ+]'g
註一:假設六位待救者都是二十歲青年,[color=red]其他屬性相近[/color]。
不應以誰較不幸/誰有沒有做錯而作判斷
[[i] Last edited by 奇 on 2005-5-12 at 01:04 PM [/i]] 我們常被教育要顧全大局,但公平嗎?似乎當大家都做的理所當然的時候, 我們就必須隨波逐流,否則就會被放逐而不容於世? 何故深思高舉,自令放為? 當一個人太堅持自己是"對"的,最後的下場可能就是被犧牲的可憐鬼!又有誰會為他掬一把同情之淚? 只會嘲笑他的愚蠢! 我們已經入了社會, 學習的就是圓滑的做人,當你是主管,就像文章中那位開車的人,內心的正義與現實衝突時,你會如何抉擇呢?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yuzhiliang111[/i] at 2005-5-12 02:10 PM:
我們常被教育要顧全大局,但公平嗎?似... [/quote]
沒有所謂公不公平,各有各的想法....顧全大局也不見得一定錯X`"ga_dBU
其他大致認同 我覺得都對 我覺得甲乙唔可以話錯但當然唔可以話岩....]e"G Rn cM3{
人命可貴 ... abcde係5條人命 但途人★都係人命 話就話希生小我成全大我 9F!r0]KI)s ~ Q6o
但人命點都唔可以用數目黎衡量 每果人都有生存既權利 見死不救者就係唔岩
但甲同乙都知有5名傷者等住去救 所以唔怪得佢地同埋係咁既情況無時間考慮太多0G ZP ?MuY+F
但乙果到果途人就.......如果佢知道乙係救緊人而都係咁既只可用(犯賤) 抵死
殺死乙既途人會大快人心 相信大家都同意
兩個都錯!!!
人命不是做生意, 殺一救五賺了四個, 盈利400%絕對荒謬危險, 何況被犧牲的是一個無辜的人!!!上述兩難局面責任不在ABCDE, 而在負責救急扶危資源嚴重不足!!!持這種心態的人是極度危險, 隨時要其他人犧牲(小我), 來成全他(大我), 我們對這種人要避之則吉!!!
後記: 極權政府(如中共)為保權力, 政府高官為交數保位, CEO為做數CAP水, 分別用十三億人民集體利益, 將有限資源用在最有需要的地方, 成本效益資源增值等理由, 扮兩難, 扮迫不得己, 恣意迫害弱小,殘民自肥, 我等要小心提防, 認清其真面目!!! 甲 果個case 呢.....就唔ok la .....見死不救..........雖然話就話攪到救唔到其他人je ....但係第一個見到佢就算佢好彩....就救佢先la ....
乙 無錯 果個途人就抵死la 左住地球轉................但係果d 救援員ar 撞佢之前都唔知佢會死ga ./.佢可以"博" 佢唔死再反轉頭救佢....... 甲不對!話明救援隊,應該見一個,救一個!Y vIf&Q0zK4wt
乙也不對!今次的途人★正遵守交通規則橫過馬路,實在沒有輾死他的理由~更不應該再就this意外增加死傷者!!!即使救回ABCDE~也白白犧牲一個無辜者的性命........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waithung[/i] at 2005-5-15 03:11 PM:
甲不對!話明救援隊,應該見一個,救一個...
[color=red]不應該再就this意外增加死傷者!!![/color]即使救回ABCDE~也白白犧牲一個無辜者的性命........
[/quote]
前面已說:
於是,救援隊繼續全速前進,將途人★輾死,[color=red]終於救活了ABCDE。[/color]2o2p:@8aA2i
不再多講了J+RQub%N/j
也說說自己睇法...
a-e和★同是不幸的人,不明白為何有人會覺得星是無辜...而其他5人就該死,不救5人不是白白犧牲他們嗎??或者是出於鋤強扶弱的心態吧!我們總是可憐弱勢社群...但現在的處境沒有-z`5|u9\/P)[
什麼誰強誰弱,誰較可憐,無助/無辜,對我來說只要將傷亡減至最低便是 KD)VLcL,pK-D
如果問題極端一些,如1對100又會怎樣? 其實在呢d情況, 冇人可以話錯對, 無論你點做都會有人鬧你架啦, 只要過得到自己就得(除非你到時企左响度, 咩都唔做, 咁就真係錯啦).g*a{S$w*`7p
在我立場來說, 甲同乙的做法都會係我的做法.e&xOsx{P
在呢個情況下, "人數"同"傷者出現次序"成為我地決定因素, 我係會以人數為先.
第2個問題要諗的是: 難道你認為"見死不救"(你救佢就生, 唔救就死)會好過"車死人"?5T{"a-c{ W7idt,}
今次事件中, 甲同乙都係放棄1條生命["見死不救"(甲)同"車死人"(乙)]來救活5人, 根本沒有分別. 法律上可能"主動殺人" 罪大過 "見死不救", 但係道德上"主動殺人"同"見死不救"都係咁可恥. 如果今次事件上你認為甲係對, 咁我覺得乙冇理由係錯.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奇[/i] at 19xx-6-30 12:48:
4`#{5W@6t-i9n@s1pvy
~"Et8]-Z}^-n3W
人點可以見到不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