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哲理]人不爲己,天誅地滅[C+]
當被別人說自己自私時,很多人都會搬出“人不爲己,天誅地滅”這句至理名言,以證明自己的自私是理所當然,無可厚非的。我們是否可以從中認爲這些人對這句至理名言的理解是——人的本性就是自私的,人不自私就會被天誅,遭地滅呢?
我想,大家都有了答案。
我對這句至理名言卻有另一種理解—人一定要爲自己,連自己都不爲的人,必遭天誅和地滅。
先讓我們探討一下“爲己”和“自私”這兩個詞兒吧。
我認爲,“爲己”是指在合法合理,不傷害別人的前提下,爲自己著想,爲自身服務的思想和行爲。而“自私”則是指那些完全不考慮別人,也不會理會是對是錯,爲了自己而不顧一切的思想和行爲。
讓我說兩個例子去解釋一下。
例子一,有一個青年人。有一天,他準備去機鋪打機,拎住$20去唱錢。o係e個時候,佢見到一個乞丐,冇衫著,又冇野食好慘咁。佢望望自己的錢,再望望個乞丐,最後都係拎住d錢去左打機。
我們能說甲自私嗎?他用自己的錢去玩,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雖然係玩,但係他沒有傷害到那個乞丐。因爲幫這個乞丐並不是他的責任。他也沒有因爲自己而剝奪了乞丐的權利。所以,我們說他是“爲己”而不是“自私”。
例子二,甲同乙係好朋友。有一天,佢地一齊去打機,每人都唱左$20一蚊。這時,甲要上洗手間。乙係咁輸,但係要屢敗屢戰,所以用晒自己$20之後,把甲的那份也用了。甲問“你怎麼把我的錢用了?”。乙答道“我玩緊ma。$20不夠呀。”
我們說乙是自私的。因為他爲了自己可以玩耐一點,就不顧甲的感動,做出霸佔別人的東西,這種不合情理的行爲。他剝奪了甲的權利,令甲受到傷害。
那麼,人爲什么要爲己?
首先,人類社會是由一個一個獨立的人組成的。也就是說,是由很多很多個“自己”組成的。你要爲“人”服務,也自然地就包括了自己在內。除非你不是人。
其次,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我們要做到“四海之內皆兄弟”,將“仁”由心發揚出去。但我們卻沒有足夠的時間、精力和沒有足夠的能力去幫助所有需要我們幫助的人。我們該怎麼辦呢?任何事情都應該有先後、輕重之分的。當我們的能力有限時,一般情況下,我們應該先照顧好自己,再照顧需要你照顧的親人,然後,還有餘力的話,再幫助那些需要你幫助的其他人。再者,你想要照顧別人就必須先照顧好自己。如果連自己都照顧不好,你怎麼會有能力照顧別人呢?
所以,人是要“爲己”的。但絕對不應該自私。在人情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在不傷害其他人的前提下,儘量滿足自己的需求,讓自己健康快樂,從而幫助別人。我想,這才是“人不爲己,天誅地滅”的真諦吧。
大家想清楚一下
[[i] Last edited by crap on 2005-6-22 at 09:03 PM [/i]]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bengrace50[/i] at 2005-6-20 12:20 PM:
人要為己之如應該要有起碼的邏... [/quote]
ben兄, 歡迎來到好文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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