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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tong 發表於 2005-6-21 09:42 PM

[生活資訊]使用微波爐的十大忌諱

一、忌超時加熱:食品放入微波爐解凍或加熱,若忘記取出,如果時間超過2小時,則應丟掉不要,以免引起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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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忌將普通塑膠容器放入微波爐加熱:一是熱的食物會使容器變形,二是普通塑 料會放出有毒物質,污染食物,危害人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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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忌將肉類加熱至半熟後再用微波爐加熱:因爲在半熟的食品中細菌仍會生長,第二次再用微波爐加熱時,由於時間短,不可能將細菌全殺死。冰凍肉類食品須先在微波爐中解凍,然後再加熱爲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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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忌使用金屬器皿:因爲放入爐內的鐵、鋁、不銹鋼、搪瓷等金屬器皿,微波爐在加熱時會與之産生電火花並反射微波,既損傷爐體又做不熟食物。zxp-Z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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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忌再冷凍經微波爐解凍的肉類:因爲肉類在微波爐中解凍後,實際上已將外面一層低溫加熱了,在此溫度下細菌可以繁殖,雖再冷凍可使其繁殖停止,卻不能將活菌殺死。已用微波爐解凍的肉類,如果再放入冰箱冷凍,必須加熱至全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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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o(o'X'Pg 六、忌使用封閉容器:加熱液體時應使用闊口容器,因爲在封閉容器內食物加熱産生的熱量不容易散發,使容器內壓力過高,易引起噴爆事故。即使在煎煮帶殼食物時,也要事先用針或筷子將殼膜刺破,以免加熱後引起爆裂、飛濺弄髒爐壁。 A-sZ.X"v1m"pqa_ B

,t)w5@iVOu%gG \ 七、忌使保鮮膜接觸食物:使用保鮮薄膜時,在加熱過程中最好不要讓其直接接觸食物,可將食物放入大碗底,用保鮮膜平封碗口或不用保鮮膜而直接用玻璃或瓷器蓋住,這樣也可將水汽封住,使加熱迅速均勻。在取出食物前,可將保鮮膜刺破,以避免它黏到食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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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Yw:|} 八、忌油炸食品:因高溫油會出現飛濺導致明火。如萬一不慎引起爐內起火時,切忌開門,而應先關閉電源,待火熄滅後再開門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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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JhS'X![0\ES1~+p+je&c 九、忌將微爐置於臥室:同時應注意微波爐上的散熱窗柵不要被物品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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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忌長時間在微波爐前工作:開啓微波爐後,人應遠離微波爐或人距離微波爐至少在1米之外。

得得C 發表於 2005-6-22 10:10 PM

哦~~真係唔講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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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似話仲唔可以直接用微波爐將一杯杯既水加熱GA 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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